讨论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问题:苦恼意识及其出路(下)
识因而也就没有想到自己是一个纯粹自为的个别性。但当个别的意识有了这个思想的时候,它是必然要有这个思想的,那么……它的信心(指对伦理实体的信心——引者注)就通统丧失了。”(11)现代苦恼意识恰恰是一种将自身溶化为了完全的抽象环节的自为的意识。与此相应,伦理实体本身也不再可能回复到小国寡民的那种状态了。
由于个人还未曾上升为“纯粹的自为的个别性”、未曾把自己从伦理实体中抽身出来、未能反观于这种伦理生活,所以,就引出了希腊伦理生活的最根本的问题,这就是:希腊伦理生活中,个体生命与伦理实体的结合是一种直接的联合,还没有经过反思对立的阶段。因此,黑格尔称希腊的历史是“精神的自然史”(12)
在这种情况下,“对伦理事物的习惯,成为取代最初纯粹自然意志的第二天性,它是渗透在习惯定在中的灵魂,是习惯定在的意义和现实。”“在习惯中,自然意志和主观意志之间的对立消失了,主体内部的斗争平息了”。 (13)个体生命是在自然和习惯的支配下与直接地与伦理实体联系起来,所以,这种联系也是一定会被破坏的。
这种破坏的力量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希腊那样的伦理实体中,个体生命的特性和私人的特殊情况还不能实现它们的权利,因为个人出现在伦理实体中是作为公民,而不是带有私欲的个人出现的,这此特殊性和私人要求找不到一种对集体无害的尽量发展的机会。这种个体生命的特性既然有别于实体而没有纳入实体,它就只是狭隘地服从自然本能的自私,走自己的道路,追求自己的不符合公众利益的利益,因而变成毁坏国家原因,“因为它(指个人的私欲——引者注)拿主体方面的力量来对抗国家”。(14)另一方面,“当个体生命真的将自己转化为抽象的环节,就会要求着一种比有限伦理实体的普遍性更高的普遍性。这就是个体生命本身的自由,个体生命不仅要求在具有实体性的整体,即国家里,在即定的道德和法律的范围里享受自由,而且还要求在他自己的内心生活里享受到自由,要使他凭主体的知识从他本身中产生好的正当的东西,并且要使这种好的正当的东西得到承认。因此,在这种自由里又产生了国家的目的与本身自由的个人的目的之间的一种新失调。”(15)在黑格尔看来,苏格拉底就代表了一种更高的主体性原则在希腊的出现。但是,由于希腊的伦理生活还是一种精神的自然史,还不能为这种崛起的更高的主体性提供具体的内容,不足以滋养“更高的主体性”、“自我意识”这个新生儿,所以,苏格拉底所倡导的这个新原则被原本无处展开的个人私利利用,最终破坏了希腊的伦理生活。
这就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说的,希腊那样的“伦理的民族,生活在同它的实体之直接的统一里,并且它还不具有自我意识那种纯粹的个体性原则,……自我意识还没有脱离它的静止的风俗习惯和它对风俗习惯的固定信赖而回复到自身……即个人对于他的特定存在的局限性感到满意,并且还没有理解到他的自由的自我之无限制的思想。但是由对伦理实体的那种静止的、直接的信赖引回到对自身的确信,……乃是伦理实体的一种辩证运动……因此伦理生活完成其自身而达到自由的自我意识以及伦理世界的终极命运,就是回到其自身的个体性和伦理精神的绝对松懈。而伦理精神的松懈使得它的稳定存在之一切固定的区别消溶并且使得人民群众间的有机关联解体”,(16)这正是走出了希腊之后的伦理生活的写照。
这样苦恼意识就出现了,“精神跳出它自己的有形体的表现(指希腊的具体的伦理生活实体——引者注)而进入的这种纯粹概念(指自我意识——引者注),其实际存在就是一个个人,精神就挑选这种个人作为表达它的痛苦的工具。精神便作为个人的共性和力量而起作用,个人受精神威力的支配,形成他受难的情调,由于受种种威力的支配,他的自我意识便失掉了自由。”(17)这正是对希腊之后的精神历程的预言。苦恼意识承受的乃是希腊那样的个体与伦理实体的直接统一被破坏之后的“精神的受难情调”。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个人尚未提出绝对的主体性,尚未发生与伦理实体的分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也没有达到最深的程度,而在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联合,也就与真正的伦理实体,即最深刻的对立统一,尚有一定距离。而现代人每一个人都是以绝对的主体出现的,现代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的程度远超过了希腊那里人与人对立的程度,因此,现代人所需要的伦理实体,一种真正的能把绝对对立的人联合起来的伦理实体是一种比希腊的伦理实体更为坚固的伦理实体。
综上所述,希腊的伦理生活中个体生命与伦理实体达成了一致,因此出现了一种令后人羡慕不已的、具体生动的政治生活图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的联合,并且这种联合成为每个人的本质,——这就是希腊的伦理实体,希腊的国家。我们看到,真正的伦理生活应当能够为个体生命提供一种通向普遍性的途径。但是,我们也看到,希腊的伦理生活有着它的具体条件和局限性,即人们生活在奴隶制小城邦中,个体生命尚未获得完全的自我意识。因此,现代人是不可能返回希腊那种伦理生活方式去了。
第二节 希腊的精神
(1) 希腊精神的诞生及其特点
黑格尔对希腊的论述并不止于对希腊的伦理生活方式的论述,而且进入到对
现代的伦理生活方式遮蔽了其本质,相应地,现代人失却了精神。而在希腊,伦理生活是人的本质,人们以伦理实体为个体生命的规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希腊是一个精神诞生的时代,现代的哲人回忆起希腊的时候,不仅仅是回忆起希腊的伦理生活,更是将希腊作为精神诞生的摇篮。
首先,我们要指出,希腊诸神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诞生。
在东方的文明中,自然力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把这些力量当成一种绝对的普遍力量的象征而加以崇拜。而在希腊,东方那种给人以压迫感的自然环境让位于人可控制的环境,连绵一致让位于玲珑变化。“人的注意力更大部分集中在自己身上”。(18)希腊宗教与东方的原始宗教不同,诸神不再是自然力量的拟人化。因此,希腊的宗教也就不是通常所说的出于对自然力量的恐惧而产生的一种宗教。
相反,希腊诸神的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表现。它们“以精神性的个性本身所固有的力量为他们的内容,……作为精神的力量,而呈现于观照。”(19)黑格尔认为这表现在新旧神的战争上。希腊的诸神起源于东方,而这个起源的过程就是希腊的新神战胜那些起源于东方的旧神的过程。这些旧神是巨灵族。这些巨灵代表着天体和地球的威力,并没有精神内容。而新的神的本质,是伦理生活中的原则。如宙斯是政治神,是道德与友谊的保护者;雅典娜正是雅典这个伦理实体本身。这些新的神战胜取代旧的、代表着自然元素的神的过程,就是精神在希腊出现的过程。
在东方,个体生命被湮没有在实体当中,个体生命总是在一种强大的异己力量面前屈服,当然谈不上有精神,而在现代,人把自己作为一个绝对的力量,游里在伦理生活之外,同样也使去了精神,因为作为差异之统一的精神、作为“我们即我,我即我们”的精神只能在伦理生活中培育出来。东方宗教与现代苦恼意识的宗教有一个共同点,即“他们只是把神作为空洞的高深莫测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来尊崇。”(20)而希腊人的宗教所崇拜的却是伦理生活中体现出来的精神。
由于希腊诸神就是希腊的伦理精神,所以黑格尔称希腊的宗教为民族的宗教,在这种民族宗教中,没有一种神明的属性是陌生于希腊人的。因此,在希腊人对诸神的崇拜中,人与他们所崇拜的神之间有一种相互肯定的关系。“崇拜中表达了对绝对力量的承认与尊重,……但同时这些力量就是人本身的伦理的层面,……是人自己的精神,不是一种外在的实体或本质……作为神受到崇拜的实体是人本身的本质。”(21)在这种宗教中,神并不抽象,它的显现对意识来说是友好的,自由与喜悦取代了服从与统治。因此,自由和喜悦是希腊宗教的特点。这样的宗教又是一种公共的宗教。黑格尔将之称为民族的宗教。这里,民族就是希腊的具体的伦理实体,民族的宗教表达的是民族精神。
其次,希腊诸神的本质特征是和谐,这也是希腊伦理生活、希腊精神的特质。
希腊诸神被具体地表现在希腊的雕像上,正是这些在大理石中所表现的希腊的诸神的形体体现出了希腊诸神的 《讨论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问题:苦恼意识及其出路(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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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还未曾上升为“纯粹的自为的个别性”、未曾把自己从伦理实体中抽身出来、未能反观于这种伦理生活,所以,就引出了希腊伦理生活的最根本的问题,这就是:希腊伦理生活中,个体生命与伦理实体的结合是一种直接的联合,还没有经过反思对立的阶段。因此,黑格尔称希腊的历史是“精神的自然史”(12)
在这种情况下,“对伦理事物的习惯,成为取代最初纯粹自然意志的第二天性,它是渗透在习惯定在中的灵魂,是习惯定在的意义和现实。”“在习惯中,自然意志和主观意志之间的对立消失了,主体内部的斗争平息了”。 (13)个体生命是在自然和习惯的支配下与直接地与伦理实体联系起来,所以,这种联系也是一定会被破坏的。
这种破坏的力量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希腊那样的伦理实体中,个体生命的特性和私人的特殊情况还不能实现它们的权利,因为个人出现在伦理实体中是作为公民,而不是带有私欲的个人出现的,这此特殊性和私人要求找不到一种对集体无害的尽量发展的机会。这种个体生命的特性既然有别于实体而没有纳入实体,它就只是狭隘地服从自然本能的自私,走自己的道路,追求自己的不符合公众利益的利益,因而变成毁坏国家原因,“因为它(指个人的私欲——引者注)拿主体方面的力量来对抗国家”。(14)另一方面,“当个体生命真的将自己转化为抽象的环节,就会要求着一种比有限伦理实体的普遍性更高的普遍性。这就是个体生命本身的自由,个体生命不仅要求在具有实体性的整体,即国家里,在即定的道德和法律的范围里享受自由,而且还要求在他自己的内心生活里享受到自由,要使他凭主体的知识从他本身中产生好的正当的东西,并且要使这种好的正当的东西得到承认。因此,在这种自由里又产生了国家的目的与本身自由的个人的目的之间的一种新失调。”(15)在黑格尔看来,苏格拉底就代表了一种更高的主体性原则在希腊的出现。但是,由于希腊的伦理生活还是一种精神的自然史,还不能为这种崛起的更高的主体性提供具体的内容,不足以滋养“更高的主体性”、“自我意识”这个新生儿,所以,苏格拉底所倡导的这个新原则被原本无处展开的个人私利利用,最终破坏了希腊的伦理生活。
这就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说的,希腊那样的“伦理的民族,生活在同它的实体之直接的统一里,并且它还不具有自我意识那种纯粹的个体性原则,……自我意识还没有脱离它的静止的风俗习惯和它对风俗习惯的固定信赖而回复到自身……即个人对于他的特定存在的局限性感到满意,并且还没有理解到他的自由的自我之无限制的思想。但是由对伦理实体的那种静止的、直接的信赖引回到对自身的确信,……乃是伦理实体的一种辩证运动……因此伦理生活完成其自身而达到自由的自我意识以及伦理世界的终极命运,就是回到其自身的个体性和伦理精神的绝对松懈。而伦理精神的松懈使得它的稳定存在之一切固定的区别消溶并且使得人民群众间的有机关联解体”,(16)这正是走出了希腊之后的伦理生活的写照。
这样苦恼意识就出现了,“精神跳出它自己的有形体的表现(指希腊的具体的伦理生活实体——引者注)而进入的这种纯粹概念(指自我意识——引者注),其实际存在就是一个个人,精神就挑选这种个人作为表达它的痛苦的工具。精神便作为个人的共性和力量而起作用,个人受精神威力的支配,形成他受难的情调,由于受种种威力的支配,他的自我意识便失掉了自由。”(17)这正是对希腊之后的精神历程的预言。苦恼意识承受的乃是希腊那样的个体与伦理实体的直接统一被破坏之后的“精神的受难情调”。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个人尚未提出绝对的主体性,尚未发生与伦理实体的分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也没有达到最深的程度,而在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联合,也就与真正的伦理实体,即最深刻的对立统一,尚有一定距离。而现代人每一个人都是以绝对的主体出现的,现代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的程度远超过了希腊那里人与人对立的程度,因此,现代人所需要的伦理实体,一种真正的能把绝对对立的人联合起来的伦理实体是一种比希腊的伦理实体更为坚固的伦理实体。
综上所述,希腊的伦理生活中个体生命与伦理实体达成了一致,因此出现了一种令后人羡慕不已的、具体生动的政治生活图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的联合,并且这种联合成为每个人的本质,——这就是希腊的伦理实体,希腊的国家。我们看到,真正的伦理生活应当能够为个体生命提供一种通向普遍性的途径。但是,我们也看到,希腊的伦理生活有着它的具体条件和局限性,即人们生活在奴隶制小城邦中,个体生命尚未获得完全的自我意识。因此,现代人是不可能返回希腊那种伦理生活方式去了。
第二节 希腊的精神
(1) 希腊精神的诞生及其特点
黑格尔对希腊的论述并不止于对希腊的伦理生活方式的论述,而且进入到对
希腊精神的分析。因为在他看来,伦理生活实际上是一种客观的精神活动,伦理生活解决着一个精神的问题。
现代的伦理生活方式遮蔽了其本质,相应地,现代人失却了精神。而在希腊,伦理生活是人的本质,人们以伦理实体为个体生命的规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希腊是一个精神诞生的时代,现代的哲人回忆起希腊的时候,不仅仅是回忆起希腊的伦理生活,更是将希腊作为精神诞生的摇篮。
首先,我们要指出,希腊诸神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诞生。
在东方的文明中,自然力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把这些力量当成一种绝对的普遍力量的象征而加以崇拜。而在希腊,东方那种给人以压迫感的自然环境让位于人可控制的环境,连绵一致让位于玲珑变化。“人的注意力更大部分集中在自己身上”。(18)希腊宗教与东方的原始宗教不同,诸神不再是自然力量的拟人化。因此,希腊的宗教也就不是通常所说的出于对自然力量的恐惧而产生的一种宗教。
相反,希腊诸神的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表现。它们“以精神性的个性本身所固有的力量为他们的内容,……作为精神的力量,而呈现于观照。”(19)黑格尔认为这表现在新旧神的战争上。希腊的诸神起源于东方,而这个起源的过程就是希腊的新神战胜那些起源于东方的旧神的过程。这些旧神是巨灵族。这些巨灵代表着天体和地球的威力,并没有精神内容。而新的神的本质,是伦理生活中的原则。如宙斯是政治神,是道德与友谊的保护者;雅典娜正是雅典这个伦理实体本身。这些新的神战胜取代旧的、代表着自然元素的神的过程,就是精神在希腊出现的过程。
在东方,个体生命被湮没有在实体当中,个体生命总是在一种强大的异己力量面前屈服,当然谈不上有精神,而在现代,人把自己作为一个绝对的力量,游里在伦理生活之外,同样也使去了精神,因为作为差异之统一的精神、作为“我们即我,我即我们”的精神只能在伦理生活中培育出来。东方宗教与现代苦恼意识的宗教有一个共同点,即“他们只是把神作为空洞的高深莫测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来尊崇。”(20)而希腊人的宗教所崇拜的却是伦理生活中体现出来的精神。
由于希腊诸神就是希腊的伦理精神,所以黑格尔称希腊的宗教为民族的宗教,在这种民族宗教中,没有一种神明的属性是陌生于希腊人的。因此,在希腊人对诸神的崇拜中,人与他们所崇拜的神之间有一种相互肯定的关系。“崇拜中表达了对绝对力量的承认与尊重,……但同时这些力量就是人本身的伦理的层面,……是人自己的精神,不是一种外在的实体或本质……作为神受到崇拜的实体是人本身的本质。”(21)在这种宗教中,神并不抽象,它的显现对意识来说是友好的,自由与喜悦取代了服从与统治。因此,自由和喜悦是希腊宗教的特点。这样的宗教又是一种公共的宗教。黑格尔将之称为民族的宗教。这里,民族就是希腊的具体的伦理实体,民族的宗教表达的是民族精神。
其次,希腊诸神的本质特征是和谐,这也是希腊伦理生活、希腊精神的特质。
希腊诸神被具体地表现在希腊的雕像上,正是这些在大理石中所表现的希腊的诸神的形体体现出了希腊诸神的 《讨论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问题:苦恼意识及其出路(下)(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