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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知识论核心的转换


,也就是观念的方式虚拟现实,这种虚拟可能来自模仿,也可能来自思维自由的构造,但无论如何,“他在用蜂腊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以观念方式对现实的虚拟形成了规律,它决定着人们活动的方式和方法。所以,在马克思的视域中,所谓的“规律”已不是传统理解的对世界的“镜式的映照”,而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对象在表象及观念中的“表述和构成”,由此知识的核心不是努力去无限地趋近客观存在,相反,世界随着我对对象“表述和构成方式”的变化而无限生成,所以知识论的核心不应当是解释和揭示客观规律,争论于知识的可能性和可靠性问题,而应当从主体出发,从实践的人出发,以规则作为知识论考察的核心,重在说明人类的知识规则是如何演化的,人的世界是如何伴随着知识规则的演化而不断生成的,以及探讨和揭示出最关乎当代人生存的当代知识规则。  
任何一个时代只能提出和解决自己时代提出的历史任务,马克思也不例外,他虽然已经洞察到了知识论应当面临的转向,但很多时候他还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规律这个概念,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虚拟只是在观念上存在着,它还没有成为现实。人们在生活中面对的,实际接触到的总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从认识与现实是否符合的角度考虑问题,把知识进步单纯看作是量的积累和对现实的无限趋近。“人体解剖是认识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马克思),历史低级阶段发生的事情必须要到历史发展的高级阶段才能得到认识,知识论的核心应当转向知识规则这一点只有在虚拟成为现实以后,也就是赛博空间出现以后才真正得以彰显。  
现代知识论的核心:规则  
《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曾经戏言“倘若我们要颁发‘最佳矛盾奖’,那么‘虚拟现实’一词一定榜上有名。”所谓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是指“由计算机对现实生活中的场景或者环境进行的模拟,而你可以与之进行交互并且在其中进行探索”(注:个人计算机及因特网词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365.)虚拟现实的基础设施是计算机,基本元素是比特(比特是信息的最小单位,或者简单的可以把它想成"0"或"1"),各种软件语言包括虚拟现实技术是技术保障,电脑网络和其他通讯手段是基本的通讯设备。虚拟现实所存在的空间又被称为赛博空间(cyber space),也就是电脑——网络空间。人们通常理解的虚拟现实是对数字化的表述方式和构成方式的总称,尼葛洛庞帝曾把与虚拟现实相对现实世界称为原子世界,也就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感官所直接感知到的事物和过程,把虚拟现实称为比特构成的世界。  
虚拟现实的根本特点在于它超越了传统的“真”于“假”的二元对立,达到了“真”与“假”的现实的统一。传统上人们习惯于把真与假作为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看待,但这种统一仅仅是思维中的统一,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个事物或过程的判断要么是真,要么是假,要么是部分真部分假,绝对不可能出现亦真亦假的情况。而虚拟现实则超越了这种对立,在虚拟现实中,真的又是假的,假的又是真的。你说它是真的,是因为虚拟现实中的客体的确是客观存在的,它们并不像人们主观精神中虚构的客体那样是人们不能用感官直接感知的,相反,它不仅可以被作为个体的人感知,还可以被他人同时地和真切地感受到,“感受如同在真实世界中一般。你不仅可以在其中活动、移物、转弯、攀梯、玩乐器等等,且更有甚者,所有动作均可随时定格”。(注:金枝.虚拟生存[J].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19.)在虚拟现实中,作为主体的人还可以和虚拟客体发生交互作用,这表明虚拟现实同样是现实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但是虚拟现实又是假的,这是因为无论虚拟客体多么生动逼真,栩栩如生,能给你带来多么真实和真切的感受,它始终是虚拟的,虚拟的苹果看上去再逼真,“吃”起来再有“味”,还是不能为现实的你解渴充饥。虚拟现实这种亦真亦假的特性决定了我们从前从现实性出发考虑问题的方式必须实现一个倒转,因为虚拟现实诚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如果从规律的角度去认识它,无论怎样无限趋近,你还是不可能掌握它,尽管虚拟现实必须借助于现实中的机器设备,从根本上说,它完全来自人类的创造。虚拟现实是由对事物与关系的数字化表述和构成方式,加上计算机的前所未有的高速运算实现的。人类的知识相对于虚拟现实具有历史和逻辑上的在先性,这一点与从现实性出发的人们传统的对知识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从规律出发,着重探讨知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的传统知识论,必须要转向从规则出发,着重探讨人们对对象的“表述和构成方式”的知识论,探讨随着人类实践方式的转换,知识规则是如何演化的,以及各个时代知识规则的特点。也就是说,在知识论中核心的因素和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的规则,是规则的变迁启动了世界的形态,使得世界的现实性不断展开,并最终在现实中达到了“实体”与“虚体”的辩证统一。  
从规则的角度理解知识,世界就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东西,它摆在那里,等待着我们的认识去无限地趋近客观真理,也就是发现和掌握它的客观规律。相反,它是未完成的,是“对象世界”、“人化自然”,是随着人的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不断展现出自己现实性的无限丰富内涵的世界,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而开启人类世界的钥匙是知识规则,伴随着知识规则的每一个新的进步,世界向人类呈现出更丰富多彩的内容,这种内容的增加不仅有量的积累,更有质的突变,例如行为化知识规则和经验化知识规则使人类的知识只能局限于以地球为中心的常规、低速、中观运动领域,而形式化演绎规则则能使人的认识突破感官的局限,扩展到微观、宏观、超宏观乃至宇宙大尺度领域,数字化知识规则更是使人类超越了“实体”世界,进入到“虚拟”时空中恣意遨游。在世界的不断展开与绵延中,人类确立和确证着“改变世界”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在世界的无限展开中,人的主体性也在不断地增长,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在规则下归于无形。  
虚拟事实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世界各个民族大多都形成了自己的语言文字。语言

文字是一种代码,一种符号,当人们用语言符号指称,或者说规则一种事物或关系的时候,实际上是在思维中,在观念中把它虚拟出来了,只是这种虚拟还只停留在观念的领域,只能为个体感知。他人通过语言交流可以了解和体会,但是无法直接感知到,也就是说,此时的虚拟还具有不可通约性。随着人类交往的发展,在各个民族、区域形成了自己的风俗、习惯,乃至法律、制度,也就是虚拟的行为规则,这时虚拟进入了现实世界,成为现实中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说,虚拟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可通约的。现代人所理解的虚拟是数字化知识规则的产物,它指向的是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及“可能的不可能”。同时这种“可能”与“不可能”还能被人们真实地视、听、乃至触摸,也就是真实而真切地感受到。此时的虚拟不仅是现实的,可通约的,而且是超越现实的。正是现代的虚拟现实的出现使得知识规则性的一面强烈地凸现出来,并且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看待问题的方式。  
知识规则是指人们对事物或关系的表述或构成方式,其含义有三:(1)规则是一种中介系统,思维借助这个中介来表达万物,从而在思维中构成万物,它相当于波普所讲的“世界3”;(2)规则是一种表述系统,其表述的实质是以间断性来表达连续性,把运动的东西静止化,否则思维就不能表述客观事物,就不可能有知识;(3)规则又是一种建构系统,是通过符号代码,以逻辑形式对思维对象的能动的建构,它包含着主体的能动的自由创造。规律本身无所谓自由,它只是人们通往自由王国的桥梁,而规则的本质特性就在于它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来自它的间接性和中介性,知识之所以可能,思维之所以能够认识世界,就在于人能够摆脱现实具体事物的纠缠,通过符号和逻辑方式自由地在思维空间中进行推演,在观念上表述和构成对象。  
以规则作为知识论核心的思想不完全是新的,但只有在虚拟现实成为现实以后它才集中地、强烈地显露出来,这又一次印证了马克思的实践反思法,即“人体解剖是认识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有两个著名的悖论:“飞矢不动”和“阿基里斯赶不上乌龟”。芝诺是这样论证的:飞矢在运动的过程中必然要

《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知识论核心的转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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