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
会本身赖以捍卫自己固有的普遍利益和代表,而是国家用以管理自己、反对市民社会的全权代表”。[9]由于国家使公共管理成为少数人的专门职业和特权,将直接生产劳动者排斥在公共管理之外,所以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就通过行政官僚机构与他们的被管理对象——直接生产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反映出来。
最后,国家权力的扩张与社会福利的增长也是对立的。亚当斯密在他的著名的《国富论》中曾经根据对社会财富的作用把劳动分成两种,即非生产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是一种消费性劳动,而生产性劳动则是一种积累性劳动。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人数越庞大,消耗的社会资源越多,就会使用于生产性劳动的资源减少,从而减少社会财富的积累。反之,从事生产性劳动的人数越多,用于生产性劳动的资源也越多,社会财富就会积累得越多。亚当·斯密把政府活动列入非生产性劳动,认为政府是社会上最大的浪费者,必须把他们的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把他们的费用也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更好地节约社会资源用于生产性劳动,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他的这一思想尽管还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但是由于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的合理要求,所以成为18世纪以来自由主义政府经济学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对待亚当·斯密的学说并没有采取全部否定的态度,而是在批判他的理论缺陷的同时肯定了他的理论贡献,指出亚当·斯密的这一观点“具有历史的意义”[10],并且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的政府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精简和廉价的,它的机构扩大和膨胀反映了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分工原理,分工不仅使非生产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而且“愈益造成的新的利益集团,即造成用于国家管理的新材料”,使政府机构愈益扩大起来。[11]为了使他们的统治成为无处不在,无所不知,极其敏捷、极其灵活地“管制、控制、指挥、监视和监护着市民社会——从它那些最广大的生活表现起,直到最微不足道的行动止,从它的最一般的生存形式起,直到个人的私生活止”,他们必须不断地扩大政府权力的容量、属性和走卒数目,“每天都要增加国家政权的经费和人员”,在官僚机构中不断地“安插自己的多余人口,并且以国家薪俸形式来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12]所以他们不能简化国家管理,也不能缩减官吏大军,更不能让市民社会创立本身的不依靠政府权力的机关,只能把官僚机构变成一个庞大的寄生赘瘤,一个俨如密网一般缠住社会全身并堵塞其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肌体。这种逐步扩大国家机关规模和政府官员数量,从而扩大国家与社会对立程度的趋势是一切剥削阶级国家与政府的本质属性的一般表现。
由此可见,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虽然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各不相同,以至于国家的阶级内容各不相同,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却是普遍存在的。与社会存在着对立可以看作是国家的一般属性。正是在这一基本思路的基础上,马克思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任务。
三
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一直在努力探索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条件和根本途径,并把实现这一目标寄希望于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必将由于人类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而自行消亡。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国家自发地走向消亡。国家的自行消亡必须经历一个由政治国家到非政治国家的漫长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是国家权力逐渐回归于社会、回归于人民的过程,同时也是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过程。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国家,实行人民民主原则,是实现这一政治目标的根本途径。人民民主原则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和其他各革命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是消除现存制度中一切与人民主权相抵触的东西,保证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始终是人民,保护人民主权不受任何侵犯的原则。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反复强调,巴黎公社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13],这种政治形式给国家制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巴黎公社的所有的公共职务都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并随时可以罢免,这就保证任何人都不能把公共职务当成升官发财的阶梯,从而堵塞了使社会公仆蜕变成为社会主人的通道。只有当国家制度的体现者是人民,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的时候,国家才有可能克服它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所具有的阶级属性和与社会相对立的一般属性。
马克思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必将履行必不可少的公共管理职能。但是,那不是国家的根本任务。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把那些旧政权的合理职能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负责的勤务员”,把靠社会供养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夺取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肌体。所以,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14]然而,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国家还不可能立即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者低级阶段,它并不是在自身基础上成熟发展起来的,而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所以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在政治方面,国家要保持一系列政治职能和现代国家都有的一切社会职能。这些职能并不是由社会直接掌握,而是由那些从人民群众中选举出来的职业官僚来掌握。这就不可避免地保留旧国家形态中国家与社会对立关系的因素。第二,无产阶级专政仅仅实现了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但是还没有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解放。所以,在政治革命完成以后,还要继续实现人类的社会解放——使人回复到人的“此岸世界”,即建立把人类从自我“异化”的形式和状况下解放出来,把劳动者从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状况下解放出来,没有一种力量能够压迫人,而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的社会。这种力量是人们自身联合的力量,而不是某种异己的强制的力量。这就是建立在国家消亡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则是促使国家与社会的对立逐步消失,实现上述社会解放目标的政治条件。
马克思
要克服政府中的消极因素,消除国家的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必须依靠与其矛盾和对立的方面——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不是将政府权力无限地扩大,将社会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无限地缩小,而是使前者逐步地缩小,后者逐步地扩大。社会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始终蕴藏在社会之中,蕴藏在劳动者之中。将国家从剥削阶级手中所夺取的各种权利适时地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人民,造成使劳动者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环境与条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无产阶级国家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政治任务。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308-3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22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160.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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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国家权力的扩张与社会福利的增长也是对立的。亚当斯密在他的著名的《国富论》中曾经根据对社会财富的作用把劳动分成两种,即非生产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是一种消费性劳动,而生产性劳动则是一种积累性劳动。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人数越庞大,消耗的社会资源越多,就会使用于生产性劳动的资源减少,从而减少社会财富的积累。反之,从事生产性劳动的人数越多,用于生产性劳动的资源也越多,社会财富就会积累得越多。亚当·斯密把政府活动列入非生产性劳动,认为政府是社会上最大的浪费者,必须把他们的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把他们的费用也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更好地节约社会资源用于生产性劳动,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他的这一思想尽管还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但是由于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的合理要求,所以成为18世纪以来自由主义政府经济学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对待亚当·斯密的学说并没有采取全部否定的态度,而是在批判他的理论缺陷的同时肯定了他的理论贡献,指出亚当·斯密的这一观点“具有历史的意义”[10],并且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的政府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精简和廉价的,它的机构扩大和膨胀反映了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分工原理,分工不仅使非生产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而且“愈益造成的新的利益集团,即造成用于国家管理的新材料”,使政府机构愈益扩大起来。[11]为了使他们的统治成为无处不在,无所不知,极其敏捷、极其灵活地“管制、控制、指挥、监视和监护着市民社会——从它那些最广大的生活表现起,直到最微不足道的行动止,从它的最一般的生存形式起,直到个人的私生活止”,他们必须不断地扩大政府权力的容量、属性和走卒数目,“每天都要增加国家政权的经费和人员”,在官僚机构中不断地“安插自己的多余人口,并且以国家薪俸形式来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12]所以他们不能简化国家管理,也不能缩减官吏大军,更不能让市民社会创立本身的不依靠政府权力的机关,只能把官僚机构变成一个庞大的寄生赘瘤,一个俨如密网一般缠住社会全身并堵塞其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肌体。这种逐步扩大国家机关规模和政府官员数量,从而扩大国家与社会对立程度的趋势是一切剥削阶级国家与政府的本质属性的一般表现。
由此可见,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虽然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各不相同,以至于国家的阶级内容各不相同,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却是普遍存在的。与社会存在着对立可以看作是国家的一般属性。正是在这一基本思路的基础上,马克思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任务。
三
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一直在努力探索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条件和根本途径,并把实现这一目标寄希望于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必将由于人类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而自行消亡。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国家自发地走向消亡。国家的自行消亡必须经历一个由政治国家到非政治国家的漫长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是国家权力逐渐回归于社会、回归于人民的过程,同时也是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过程。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国家,实行人民民主原则,是实现这一政治目标的根本途径。人民民主原则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和其他各革命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是消除现存制度中一切与人民主权相抵触的东西,保证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始终是人民,保护人民主权不受任何侵犯的原则。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反复强调,巴黎公社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13],这种政治形式给国家制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巴黎公社的所有的公共职务都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并随时可以罢免,这就保证任何人都不能把公共职务当成升官发财的阶梯,从而堵塞了使社会公仆蜕变成为社会主人的通道。只有当国家制度的体现者是人民,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的时候,国家才有可能克服它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所具有的阶级属性和与社会相对立的一般属性。
马克思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必将履行必不可少的公共管理职能。但是,那不是国家的根本任务。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把那些旧政权的合理职能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负责的勤务员”,把靠社会供养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夺取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肌体。所以,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14]然而,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国家还不可能立即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者低级阶段,它并不是在自身基础上成熟发展起来的,而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所以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在政治方面,国家要保持一系列政治职能和现代国家都有的一切社会职能。这些职能并不是由社会直接掌握,而是由那些从人民群众中选举出来的职业官僚来掌握。这就不可避免地保留旧国家形态中国家与社会对立关系的因素。第二,无产阶级专政仅仅实现了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但是还没有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解放。所以,在政治革命完成以后,还要继续实现人类的社会解放——使人回复到人的“此岸世界”,即建立把人类从自我“异化”的形式和状况下解放出来,把劳动者从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状况下解放出来,没有一种力量能够压迫人,而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的社会。这种力量是人们自身联合的力量,而不是某种异己的强制的力量。这就是建立在国家消亡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专政则是促使国家与社会的对立逐步消失,实现上述社会解放目标的政治条件。
马克思
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特别强调他们所采取的那些直接民主制和限制政府工作人员由社会的勤务员蜕变为社会主人的革命性措施。苏东剧变的教训也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即使建立了国家政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对立问题也不会自发地消失。无产阶级国家本身,尤其是通过它的政府表现出来的那些不可避免的消极因素,如果不加以防范、限制和克服,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恩格斯在对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进行补充的时候着重指出,“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15],所以,工人阶级应当破除“对国家以及一切与国家有关的事物的盲目崇拜”,破除“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必须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势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的习惯心理。这就清醒地认识到无产阶级国家及其政府虽然消除了以往剥削阶级国家的阶级属性,但是还没有最终克服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一般属性,不可避免地必然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因素。
要克服政府中的消极因素,消除国家的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必须依靠与其矛盾和对立的方面——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不是将政府权力无限地扩大,将社会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无限地缩小,而是使前者逐步地缩小,后者逐步地扩大。社会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始终蕴藏在社会之中,蕴藏在劳动者之中。将国家从剥削阶级手中所夺取的各种权利适时地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人民,造成使劳动者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环境与条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无产阶级国家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政治任务。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308-3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22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160.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