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好吗?
“这才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3月3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对记者这样说。
这位官员所指的核心问题是党和人大的关系,而试图解决这一长期难题的一个重要步骤则是:在本次各省人大换届选举中,除兼任政治局委员者,几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委书记都被推荐为本级人大的主任候选人。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与之相呼应,全国众多市、县党委也在换届选举中推荐党委书记为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
今年1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重庆考察期间总结了5年来的工作感受:“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李鹏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转变党的执政方式。要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善于通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权力失灵”
2003年2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是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一次会议召开的第四天,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任学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鄞州区本届人大共有代表308名,资格审查时还是按照过去“工农代表、党政干部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其他”这样进行划分的,但其实并不能反映出实际的情况,因为现在很多代表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小私营业主、商人、职业经理层人员等等,像145名工农代表中,几乎就没有一个是原来传统意义上的工人、农民。而且代表的素质也在明显提高,仅以学历来看,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代表为169名,占到了近55%。
“代表的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他们需要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任学军告诉记者,面对这种情况,鄞州区的领导班子已经在底下里互相打了“预防针”:如果一旦选举结果出来,正式候选人未能当选,不要吃惊,要热情接受。
随着人大组成结构的变化,人大工作的整体职能、运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也将不断发生变化。
但是,相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化,人大制度改革的步子和力度还远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与依法治国的命题更是有较大的差距。
任学军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权力失灵”。
从理论上讲,人大执掌着国家最大最高的权力,“一府两院”不过是执行机构。但事实上却并不是这么回事,甚至反让人有一种倒过来的感觉。这里除了人大自身“不作为”因素外,更大的困扰是“难作为”。如何加强人大的政治权威,强化权力行使是当前一个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们整个浙江,省、市、区(县)一条线都采用了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模式,而且人大的领导班子也基本上都是从原来的党委过来的。”
任学军认为,在当前国情下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人大的工作成绩,往往取决于当届人大主要领导的政治权威。“人大主任是从党、政正职岗位上转过来的,肯定要比从党、政副职岗位转过来的强;从党、政经济、组织等实权部门转过来的,肯定要比非重要部门转过来的强。”
“兼任”大潮
2003年1月,在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50岁的习近平当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而此前他已于2002年11月被任命为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书记。
这样的例子现在比比皆是,如福建的宋德福、江西的孟建柱、河南的李克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曹伯纯、甘肃的宋照肃等等。
“80年代一些地市就出现过这样的兼任现象。有的市委书记可能下届就不当了,而准备到人大。这样通过一定程序,党委可能推荐其为市人大主任候选人,这样一般会当选,也就是有人所说的‘先干两年熟悉下情况’。”广西自治区人大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地方上形成这种现象在政治上是无意识的,但在具体人事安排上则是有意识的。”
无独有偶,山东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一位人士也向记者介绍,一些地方还以制度形式规定,实行人大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双向交流任职。“根据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班子中较年轻的成员可以到人大班子任职,人大班子中较优秀、年轻的成员,也可以交流到党委和政府班子中任职,以利于加强人大班子,理顺人大与党政班子的关系。”
其实,早在1992年,中央有关省市自治区选举的文件就提出,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提名当地省委书记作为人大主任的候选人。1997年保持了1992年的做法。而2002年开始的各省市自治区换届选举中,中央则统一要求,各省委书记除非兼任政治局委员,一般应被推荐为本省人大主任的候选人。
中组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之所以在2002年全面要求省委书记应被推荐为本省人大主任的候选人,其根源在于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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