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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研究专题(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


也”。[43] 这样,戴震就在改造理学“道”的基础上,把阴阳五行作为“道”的实体。戴震还说:“语道于天地,举其实体实事而道自见”,“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44]“道”不再是超乎万物之上的精神实体,而是阴阳五行、实体实事,是一个生生不息、“气化”的过程即物质生成、运动变化的过程,“道即阴阳气化”,而并非在“阴阳气化”之上另有一个所谓的生气生物的“道”。对于“气”产生、运动和变化的过程,戴震认为,由于“阴阳五行,运而不已”, 阴阳五行之气相摩相荡,杂糅万变,衍生出了千差万别的万事万物及人类社会。戴震还认为,万物在成形质之前称为“道”,成形质之后称为“器”。“形质前”、“ 形质后”并非如程朱所言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气化流行的两种不同形态、不同阶段而已。戴震的这一观点,并非独创,而是对《周易》“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之谓器”所做的解释。戴震做出了与程朱完全不同的结论,他说:“气化之于品物,则形而上下之分也。形乃品物之谓,非气化之谓。……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45] 戴震批驳了程朱“所谓一阴一阳者,理也,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谓也”的说法,认为“《六经》、孔、孟之书不闻理气之辨,而后儒创言之”,程朱“以阴阳属形而下,实失道之名义也。”[46] 戴震的看? ㄔ诩壑等∠蛏鲜怯朐?既寮业木?裣辔呛系摹?/P> 

4、道为气化流行,生生不息

“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戴震元气实体思想的第二个突出特征。前面已提及,气化流行的思想在张载、王夫之思想中已有过明确的表述。张载、王夫之通过对《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新阐释,提出了“由气化,有道之名”[47]、“气化者,气之化也”[48] 等命题,对宋明思想家,戴震惟独对张载的思想大加赞赏,认为“独张子之说,可以分别录之,如言‘由气化,有道之名’,言‘化,天道’,言‘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此数语者,圣人复起,无以易也。”[49] 足见戴震对张载之说的认可程度。戴震认为,道是气化流行,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道,即阴阳气化”;“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行亦道之通称。”[50] 戴震还说:“谓之气者,指其实体之名;谓之道者,指其流行之名。”[51]“主其流行言,则曰道。”[52]“一阴一阳,流行不已,夫是之为道而已。”[53] 从“气”与“道”的关系而言,戴震明确提出了“气化即道”的思想。戴震认为,“道,即阴阳气化。”[54] 换言之,“道”即“气”、“化”之统一。“气”就一元本体言,“化”就万物生成言。关于这一层意思,戴震还用另一句话棗“道恒赅理气”来表述,“理”、“气”皆为“道”所赅括。关于道与气,戴震还用“气之体与道之化”来阐述,即戴震所说的“气言其体,道言其化。”“谓之气者,指其实体之名;“谓之道者,指其流行之名。”[55] 戴震在谈及物质实体时,多用“气化”、“阴阳五行”等提法。戴震论“气”,常用“气禀”、“精气”等表述物质存在的不同形态;而“道”则是“主其流行”而言的,是就其物质运动的性质而言的。“气”内部杂糅万变,永恒变化,而“道”是对“气”运动变化过程的概括,是“气”自身所具有的根本属性。戴震强调的是:气是实体,而道是气化流行;当戴震说“阴阳五行,道之实体”时,他强调的是:道是实体。可见,戴震所谓的“道”是实体与运动形式的内在统一。所以,戴震强调“道”是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过程,即所谓“道,言乎化之不已也。”[56]“道之实体,一阴一阳,流行不已,生生不息,是矣。”[57] 道不但是“流行不已”,而且还“生生不息。”戴震有时把道“生生不息”的特性称之为“天德”。这两句并列的话,主要是为了强调“道”所具有的内在特性。戴震还说:“盈天地之间,道,其体也;阴阳,其徒也;日月星,其运行而寒暑昼夜也;山川原隰,丘陵溪谷,? 湎嗟枚?帐家病I??撸????簧???趵碚撸???鳌!盵58] 就是说,道不但是万事万物的本体,它不能超越具体事物而存在,同时,道又通过“流行不已,生生不息,”使自身作为最高的本体得以展现,从而为戴震从自然领域通过“性”这一中介过渡到社会历史领域寻找到了最终的价值源头。

5、理的三项基本价值规定

戴震与程朱都把“理”作为其思想的核心,但戴震所谓“理”与程朱所谓“理”截然不同。近代著名经学家皮锡瑞曾经说过:“戴震作《原善》、《孟子字义疏证》,虽与朱子说抵牾,亦只是争辩一个理字。”[59] 可见“理”在戴震思想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由于戴震的义理之学中有天道系统与人道系统的存在,所以,“理”在不同的系统形态中便有不同的内涵规定:在天道系统中,主要表现为道与理、理与气的关

系;在人道系统中,主要表现为理与欲的关系。而道理、理气、理欲关系如何正是戴震与程朱理学矛盾的焦点,也是戴震与程朱理学的根本分歧所在。可以说,戴震对“理”的阐述实际上是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戴震反对程朱把所谓“理”看作是“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从自然的层面、社会的层面和人伦的层面把“理”还原回归到万事万物之中、人伦日用之中以及血气心知之中。也就是说,戴震把程朱之所谓“理”从虚无缥缈的空中拉回到了现实之中,使“理”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从这一点说,相对于程朱理学之“虚”而言,戴震对“理”的诠释则是使“理”有了“实”的基础。但戴震没有停留在把“理”拉回到“实”的层面,而是仍然借用“理”这一概念,对“理”做了不同于程朱的新的诠释,也就是说,戴震在批判程朱“理本论”思想的同时,把程朱哲学的最高范畴棗“理”棗还原为了事物的条理、分理及不易之则。(1)“理为分理”。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即使是天地万物山河大地都沉陷了,“理”还照样存在,“理”是永恒的超时空的绝对存在和精神实体。戴震却以为朱熹所言大谬不然。他以为,“理”不是超时空的绝对存在和精神实体,而是事物之间所具有的特殊规定性。“理”就存在于事物之中,离开事物,“理”就不复存在。这是戴震为“理”所做的第一项价值规定。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60] 就是说,“理”是对事物内在规定性的区分与把握,是事物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因此,明“理”就是明其区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61] 如植物之“理”、动物之“理”。若不明理,就会陷入“疑似而生惑”的迷乱境地。戴震提出的“理即分理”的思想是他的一大贡献,他认为每一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的规律,为人们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2)“理为条理”。 戴震还指出,“理”还具有第二项价值规定,那就是“理为条理”。他说:“在物之质,皆有文理。……盖气初生物,顺而融之以成质,莫不具有分理,则有条而? 晃桑?且晕街?趵怼!薄疤趵怼蹦恕坝刑醪晃伞敝?濉!袄砦?趵怼笔恰袄砦?掷怼钡穆呒?由欤?谎灾??挛镏?淠谠诠娑ㄐ缘那?直厝槐硐治?魇挛镏?溆衅浯嬖凇⒀萁??刃蚝凸亓??庵质挛锎嬖凇⒀萁??刃蚝凸亓??髡鸪浦??疤趵怼!贝髡鹚担骸暗闷浞衷蛴刑醵?晃桑?街?趵怼!盵62] 戴震还以植物、动物为例来说明“理为条理”的道理。关于这一点,张立文先生在《戴震》一书中做了非常详细的解说。[63](3)“理为不易之则”。 最后,戴震还指出,“理”还具有第三项价值规定,那就是“理为不易之则”。他说:“天地、人物、事为,不闻无可言之理者也,《诗》曰:‘有物有则’是也。物者,指其实体实事之名;则者,称其纯粹中正之名。”[64]“分之,各有其不易之则,名曰理。”[65] 一切客观存在之物即“物”;一切必然不可易之则即“则”。 “举凡天地、人物、事为,虚以明夫不易之则曰理。所谓则者,匪自我为之,求诸其物而已矣!……故有物必有则。”[66] 凡“则”即求诸

《戴震研究专题(一)元气实体:戴震义理之学的逻辑起点(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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