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入,中国传媒业风正帆悬
【原文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2.11.20
【分 类 号】G6
【分 类 名】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302
【 标 题】外资进入,中国传媒业风正帆悬
【 作 者】王木
【摘 要 题】传媒观察
【 正 文】
新闻、出版是高智力产业,人才是关键。外资企业推行人才的“本土化”,高薪聘请优秀的主持人、记者、编辑。我们要应对,敢不敢给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百万年薪?
前一段时间坊间传言说,政府计划把广州日报集团的非编辑业务整合,做上市的试点。但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否定了这种“小道消息”。他补充说,现在的集团大多数只解决了“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问题,有突破的集团也只是进入调整结构,进行内部改革等,还没有达到公司制改造的水平,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比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产权问题还没有解决,还谈不上上市。下一步,在条件成熟时,会选择一些效益好、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准备上市。
中国新闻法目前还不会制定
大发行集团2到3年能上市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没有制定新闻法。新闻自由的含义太广,理解多有不同,中国制定新闻法的条件不成熟,过早出台可能不利于新闻传播的发展。因此,中国目前恐怕不会制定新闻法。其实出版者的素质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也是一大难题。比如,外国的卡通、书籍等进来了,很受欢迎的产品,我们的从业人员却开发不出来。一说到“商品化”,就认为是“地摊化”。新闻出版总署正计划邀请几家外国中介调查公司来中国成立合资公司,以社会中立者的角度调查中国的新闻出版市场。
四川的《成都商报》已经开了媒体上市的先河。它由政府同意,给配置了国有股权,然后用报社的资金收购了一家上市公司的一大部分股份,成为大股东,改为“博瑞传播”。这是新闻媒体上市的独此一家。
为什么《成都商报》敢为天下先?因为有政府配合。现在其它地方上对新闻出版的改革有顾虑。新闻出版总署曾督促几个省给予新闻出版单位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当地政府有顾虑,怕局面不好控制,拖了几年都不办。市场化比较好的四川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最近省政府才授权资产经营,这算是走出了一大步。
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人士透露,新闻出版业内部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有一些“大动作”。国务院正在制订、修改关于著作权、印刷、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法规;考虑到中国国情,目前还不会制定新闻法。政府在产业方面的政策含糊,对一些出版物的生产管得过严。要改革管理机制,减少政府审批项目,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做法要改。
限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体制问题。过去计划经济下配给资源,政府垄断保护,使新闻出版单位半生不死,造成低水平重复、资源浪费。新闻出版单位归部门所有、单位所有,每个社都有一个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的性质决定了出版物的性质。实行集团化就是要打破行业限制。
现在国务院正在制定、修改关于著作权、印刷、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法规,改变过去“领导一句话就会决定一张报纸、一本书命运”的做法。
传媒产业发展前景巨大
年内外资进入分销发行
当今世界,信息是最有力量最赚钱的商品,正如铁路推动了19世纪的交通革命,传媒正在勾画着我们的未来。传媒业现在是美国的第九大产业,它以每年近10%的速度增长,比保健业和医药业之外的任何产业发展的都快。我们国家20多年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传媒业的发展,今后3到5年是关键期,如果我们的新闻出版业在这几年内增加了活力、壮大了实力、提高了竞争力,就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一起拼个“山高水长”,如果搞不好,麻烦会接踵而至。中国的新闻出版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相比,改革相对保守。
附图
根据一年前中国入世时的承诺,新闻出版领域将在一年后对外有限度地逐步开放。这有三个方面的承诺:逐步开放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前两项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出版业的,主要是出版物贸易、分销服务和版权保护,挑战较大的是出版物分销服务开放问题。在书报刊分销服务方面,中国政府承诺:加入世贸组织1年内,外国服务提供者可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这5个经济特区和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这8个城市设立中外合资的书报刊零售企业。其中在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零售企业不超过4家,其余地区不超过2家,在北京设立的零售企业中的2家可在市内设分店。加入2年内,开放所有的省会城市及重庆市和宁波市,并允许外资对零售企业控股。加入3年内,取消对外资从事书报刊分销服务企业在地域、数量、股权及企业设立形式方面的限制。加入5年内,书报刊连锁企业超过30家分店的,不允许外资控股。在音像和娱乐软件分销服务方面,承诺在不损害中国审查音像制品内容的情况下,加入时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方伙伴设立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和娱乐软件的分销。还有就是承诺自加入时起,全面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5年后,出版物的分销企业在数量、范围、股权方面不再进行限制。政府目前正在做的就是落实承诺,也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制定相应政策。现在正在制订外资进入出版物分销发行领域的“暂行规定”,这个“暂行规定”大约将在年底前颁布。二是搞试点。国内各种资本早已被允许进入出版物的发行领域,个体私营的书店、音像店近6万家,超出国有店好几倍,下一步就要引入外资。当然首先会允许港澳台的资本进入,凡是外资享受的政策,将首先向港澳台资本开放。三是要做好向外资开放的准备工作。入世5年内,主渠道还是国有资本控股,其他国有企业也可以控股。
我们应牢牢掌握主动权,做到既能把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来,又能有效防止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不良文化的进入。既要认真履行中国政府的有关承诺,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又不能让外国服务提供者享有超国民待遇,获得不合理的特权。要做到这些,首先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先后修订颁布的“一法四条例”已构成目前中国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正按“一法四条例”确定的原则,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外商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也要按照国民待遇原则,行为受相关制度规范。
现在已经有一批外资企业向新闻出版部门提供申请。一些大型新闻出版单位经营性的子公司和香港企业集团,有希望成为第一批获准的出版物分销合资企业,原则上,出版物的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开,一切外资都不准进入编辑业务。全世界140多个世贸成员中,也只有7个国家承诺开放出版物编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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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不足10%的劳动力从事信息活动,绝大多数人就业于农业和工业部门。而今天信息社会正在取代工业社会,它改变着世界的经济及政治制度,改变着国家的主权性质以及各国政府与各国人民、人民与权力之间的传统关系。美国现在劳动力的一半以上在信息领域工作。从事农业和工业的人数只占大约30%,他们不再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农业和工业正在被一种尚未明确的力量所代替。人类正迈向一个信息的生产和分配将比物质生产更重要的世界。
统计资料显示,中国传媒业1998年利税首次超过烟草业,成为中国排名第四的支柱产业,并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支柱产业。新闻出版产品的基础建设、加工制作、包装设计、市场分销等和其他工业产品是一样的。
上世纪50年代,政府就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单位是企业。目前国外的新闻出版集团都是非盈利性企业,而我们确定为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如果不把新闻出版当做产业,就没有发展。新闻出版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目前利润较高,是因为政府政策保护,还不是真刀实枪的竞争。
经过近10多年的迅速发展,中国的报纸由20世纪90年代的1400种发展到今天的2100种,期刊由7000家发展到8889家,图书、音像出版单位在这10多年也增加了200多家。
印刷技术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出现,使中国的新闻出版告别了“铅与火的时代”,创造了大发展的条件。但是,同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相比,新闻出版行业思想解放还不够,影响了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去年以来,中央发了文件,对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这两年发展变化很大,从上到下,改革愿望强烈。
党的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新闻出版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先期进行改革试点的26家报业集团、6家出版集团和4家发行集团相继成立。目前,改革已从试点阶段进入到整体推进阶段。要大力推进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建设;提高骨干集团多种媒体的综合经营能力;认真搞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切实改变中国出版产业过分依赖教材、教辅的局面。在结构调整过程中,注意发挥竞争机制的激励作用,利用兼并、联合等手段,推动分化与重组,把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建成影响和辐射区域或全国市场的出版基地和出版物批销中心,以专业化带动集约化,形成一批机制灵活、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群体。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新闻出版分销领域的开放对中国新闻出版业未来提出更大的挑战。大家对新闻出版产业化认识程度提高了。很多省加大投入,有的省一年内有7至8个亿的投入,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出版物分销网络。
《外资进入,中国传媒业风正帆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