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失业与再就业
失业和再就业是两个紧密联系的问题。一方面,失业问题是再就业问题的原因、再就业问题是失业问题的结果,没有失业问题也就不存在再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失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再就业,解决再就业问题需要对失业的原因和社会影响进行研究。因此,有必要把失业和再就业联系起来加以讨论。 一、失业及其原因 我国过去把新增劳动力找不到工作的情况称为待业,把劳动者脱离工作岗位而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称为下岗,把人浮于事的情况称为隐性失业。鉴于失业这一概念存在同一语词不同内涵和不同语词相同内涵的情况,有必要对这一概念加以讨论。一般意义上的失业是针对劳动力而言的、是与就业相对应的,由于劳动力的范围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是有差别的,因此人们对失业的理解也是不同的。成年人口中有一部分人不属于劳动力,这部分人或者在读书、或者在操持家务、或者已退休、或者因病不能工作、或者不愿工作。总之,未找工作的一般被排除在劳动力之外。但这些人是潜在的劳动力,随时可能进入劳动力范围。而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决定了劳动力结构的复杂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因此,有必要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以利于对失业问题的深入而全面的研究。我们把广义的失业定义为有劳动能力者没有或没有充分将其劳动能力用于工作的状况(必要的休息、受教育或培训除外),把国际流行的失业概念称为中义失业,把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情形称为狭义的失业。广义的失业包括隐性失业和中义的失业,中义的失业包括待业、下岗和狭义的失业,狭义的失业包括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此处忽略了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1]失业这一概念是工业化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而狭义的失业则是与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联系在一起的。在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雇佣关系的建立(即就业)和解除(即失业)现象很少、对社会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因此无需考虑。工业革命以后,雇佣劳动逐渐成为主要的劳动方式,劳动力市场成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出现了劳动力供求关系和供求矛盾,当经济高速增长时劳动力供不应求(由于劳动力范围的不确定性,这种供不应求是相对的,一般可以通过扩大劳动力的范围解决)、导致劳动力短缺(上两个世纪美国不得不从海外大量引进劳动力);当经济衰退时劳动力供过于求、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从而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进步(减少劳动力需求量)总是早于开发新产品和创造新行业的技术进步(扩大劳动力需求量)、即效率提高早于经济结构调整,因此在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阶段即资本技术构成提高时,结构性失业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失业率的提高总是和生产过剩相伴,而二者的相互作用往往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此时出现周期性失业),两种技术进步的间隔时间越长危机越严重、周期性失业率也越高。可见,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并不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而是技术进步的阶段性副作用,是两种类型技术进步的时间差造成的。[2]所谓技术进步必然导致失业增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一点也早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如美国农民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由一百年前的50% 下降为前些年的3%,[3]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并没有失业、而是转移到其它产业中去了。[4]上面只是限于既定雇佣关系对固定劳动力群体的分析,只讨论了狭义失业的主要部分----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如果我们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系统,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角度观察失业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应该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因为狭义的失业概念不能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是一个建立在经济波动基础上的概念。从人力资源的利用角度,失业(广义的失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无工作(即待业)、阶段性无工作可做(即季节性失业)、工作未满负荷(即隐性失业)或已无工作可做但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即下岗),另一类是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我国目前的失业概念指的就是这类失业)。待业主要是新增劳动力过快而产业结构调整不及时造成的(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但在我国与政府管制有关;季节性失业主要表现在冬季,在某些行业人们无法工作,这种现象至今在中国农村仍很普遍;隐性失业是政府管制的产物,主要表现为人浮于事,这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普遍存在(这与政府管制、尤其是户籍制度有密切联系);下岗是失业的一种扭曲状态,也是政府管制的产物。第二类失业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我国目前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关于结构性失业,许多学者归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口过多。但我们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关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失业率的关系,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高失业率。相反,美国基本上(除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一直处于劳动力短缺状态。关于这一点,亚洲四小龙的发展历史也可以证明。其实,工业化过程中出现高失业率的国家,都是政府管制过多的国家;这些国家的高失业率都是政府错误干预市场的结果。至于人口问题,除了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一点没有可比性、因而无法进行比较研究之外,其他方面都可以通过比较研究。从人口密度来讲,我国不仅大大低于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小国家和地区,而且低于日本等许多大国;从人口增长速度来看,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另外,工业化速度[5]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实际上,这一问题涉及的是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人口稳定的国家只要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同步增长即可;而人口增长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速度需要高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需要将人口增长带来的新增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造成的剩余劳动力一同转移到新兴产业。遗憾的是,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管制失业,结果破坏了市场调整产业结构、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机制,导致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失业问题积累。由此可见,上述两类失业都与政府管制有关,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错误管制的结果。我国目前面临的失业问题,主要是下岗、失业(登记失业)、待业、隐性失业和农民的季节性失业,尤以下岗和登记失业问题为突出。实际上,我国目前严重的失业问题是长期计划经济的恶果,因为计划经济将将结构性失业转变为隐性失业、延缓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时间,将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导致失业问题积累到无法控制时爆发。换句话说,我国目前的失业是一种畸形的结构性失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使结构性失业达到了周期性失业的程度。 二、失业的社会影响 失业(中义失业))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因不愿重新工作或不愿在现行工资水平下重新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是愿意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工作而找不到新的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又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变换工作的时间差造成的,一般时间较短,既不可避免、又无大害。结构性失业是经济地区性衰退或行业性衰退造成的,是经济结构微调的产物,亦不可避免、也无大害。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导致的失业、是一种大规模的失业,是整个经济衰退造成的,其社会影响巨大,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加以解决。大规模失业(一般是周期性失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总产出和总收入下降,收入的下降通过消费的减少进一步影响产出,导致经济恶化。二是劳动力闲置,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人心浮动,导致社会不安定。四是危及人的生存与发展,对人造成伤害。经济恶化主要表现在GNP下降,许多产品成为无人购买的垃圾。人力资源浪费表现在人力资源的闲置和劳动力素质的降低两个方面。持续较长时间的无工作会导致职业技能的退化,使人们失去在职培训和获得工作经验的机会。社会不安定轻则表现为游行示威和犯罪率升高,重则表现为社会动荡。对人的伤害表现在生理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如心脏病、酗酒、自杀等。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目前失业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在威胁社会稳定方面。中国目前存在两股威胁稳定的力量,一是两千万下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二是两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其中一亿乡镇企业工人,一亿农民工)[6],后者比前者危险性更大。这种危险主要来自一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这些人的组织性仅次于军队、流动性则不亚于军队,他们一旦失去工作机会,其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失业有没有积极作用呢?回答是肯定的。其积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劳动者知识结构的调整和素质的提高,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市场机制的产物,失业反映了劳务市场的供求矛盾,恰如价格反映产品市场的供求矛盾,所不同的是工资的刚性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市场信号不是价格而是失业率。这样一来,人们可以通过失业率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如同企业根据产品的价格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由此推动了劳动者知识结构的不断调整、素质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失业也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失业减少了过剩产品的生产,从而改变了产品结构、进而也改变了产业结构。而失业后的再就业,又促进了新产品和新产业的发展,使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从而使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得到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失业[7]是经济进步的推动力量。 三、现行反失业对策及其评价目前,失业对策主要有五种,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二是管制企业和政企合作,三是发展公共工程,四是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五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反失业对策。总的来说,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但目前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较晚,发育不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为主,各地主要劳动力市场都是劳动部门主办,导致政府与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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