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层民主制度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代序)
从政府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来看,构筑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必须转变和调整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拥有而又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职能;把本来属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实实在在地归还给这些基层组织;将过去一些属于政府的权力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去行使;政府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逐步将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权还权于社会,扩大和加强各类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建立和强化政府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权力,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权力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力,而且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广大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就是企、事业单位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对此邓小平同志有明确的论述,他这样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有权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进行评议,作出决定,有权向上级建议罢免本单位的不称职的行政领导人员,并且逐步实行选举适当范围的领导人。”④
就党和政府同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来看,应体现为群众参与的民主管理。在人类历史上,作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和运用政权的首次尝试的巴黎公社的政治运行是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公社“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的发展方向。”⑤作为我国基层民主制度中重要内容的群众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自治理论与我国城乡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基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其组织形式就是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立,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就是要通过这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改变政府包办群众性事务的传统做法,真正让人民群众享有自治自理、当家作主的权利,从而有效地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三、基层民主制度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
基层民主制度所包涵的丰富内容,对于中国政治的发展具有双重的意义。如果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来建立、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就会有效地促进中国政治的发展;如果基层民主制度违背社会需要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就会阻碍中国政治的发展,甚至把中国政治的发展引入歧途。
首先,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基层民主制度建立不起来,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就不可能获得有效的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的生活,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在党政体制的关系上,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在中央和地方权力分配关系上,权力过分集中,基层和下级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领导机关;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上,企、事业单位成为了政府的附属物,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微观活动管得很细很死;在党和政府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上,采用党政工团一揽子式的大而统的领导方式,使社会团体逐渐朝着行政化的方向发展,社会团体实际上成为了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广大群众再也不成其为相应的社会团体的主体,而变成了相应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对象。凡此种种表明,在高度集权化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基层民主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发育,更谈不上正常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等级制和人身依附关系,从而奠定了独立人格的经济基础,逐步形成了独立、平等、自由的社会关系。除此而外,市场经济还造就了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结构,从而创造了一种竞争、开放、多变和充满个体创新活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特别是随着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使基层单位首先从高度集权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获得了自由的发展。中国现实的社会状况已经表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以及基层单位的蓬勃发展,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因此,我们说,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不可能发展中国的民主政治。
其次,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涉及到行政权力主体与其它行为主体发生的关系,即行政权力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其行政权力行使的职责范围和使用方式。因此,政府职能与行政权力状况密切相关,即必须以一定的行政权力状况为基础。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行政权力结构的改变,主要是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权力垄断、权力混淆等问题。而基层民主制度的实质就是要使基层单位的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际上也就是要调整权力结构,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执政党的职能关系、政府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关系、政府与社会团体组织的职能关系、政府与企业的职能关系、政府与社会事业单位的职能关系等,是建设基层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因此,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也是为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权力垄断、权力混淆而进行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否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的职能,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能否建立、完善与发展。没有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机构改革也不可能取得成功,也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而以上这些转变,也都离不开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再次,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没有中国的法治政治。就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而言,民主与法治紧密相联。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法治。就基层民主制度与中国法治政治的关系而言,只有开展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使党经过法定程序将自己的政治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实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使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而不是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治民。现代意义的法治,是民主的产物,法治的本质在于它是崇尚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民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互动关系也表明,没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法治政治。
注释:
①施九胃、倪家泰著:《当代中国政治运行机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O-34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82-383页。
《基层、基层民主制度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代序)(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