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繁荣:我的和我所认同的经济学观点
国有部门通过垄断性的金融机构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农村居民,中国经济的繁荣往往仅意味着城市的繁荣,繁华的都市和萧条、贫弱的乡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农村改革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1999年的2210元,主要有三个增收渠道,一是农产品价格放开并大幅度提高,发展商品性农业,商品性农产品大大增加,二是兴办乡镇企业,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得了大量收入,三是进城务工,在农村以外获得了大量收入。但近年来,农民增收的幅度明显落后于城镇居民,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纯收入绝对减少的现象,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基本原因就在于上述三条农民增收渠道中的供求关系,都在发生不利于农民的变化:农产品价格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持续低迷,乡镇企业已失去昔日的体制、成本优势,进城务工的农民也趋于饱和(许祥临,2001)。从加速城市化进程角度看,由于乡镇企业是加速农村城市化的主体力量,因此,从中短期看,农村城市化对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效果不能估计过高,二者之间虽然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城市化在更大程度上表现为农民增收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上述几个导致农民收入增长趋缓的原因都与资源分配上农村受到的种种不利待遇有关,我们发现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农村地区就成为资金的净流出区域,从1985年到1994年就有4000亿资金从农村净流入城市,仅1994年就净流走1340亿元资金(中国社科院农发所,1996)。乡村地区在资源分配上受到了种种“特殊”待遇,如政府有能力去维持城市的低消费物价,却无力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乡镇企业缺乏资金,农村存款却流向城镇国有企业;农村基层行政事业机构无法从财政得到足够的经费,在某种程度上得到默许向农民摊派,别太重就行;政府控制了农产品价格,却放开农资价格和工业消费品的价格等等,最终造成城乡收入差别扩大。农村劳动力既为生活所迫,又为城市幸福生活所吸引,大量涌入城市演化为严重的城市里的“农民问题”。我国不能大规模地向农村投资,主要是在认识上还不能把农村发展和城市发展同等看待,把发展城市看作是国家的事,把发展农村看作是农民们自己的事,目前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解决不了,首先是由于认识上的二元结构问题没有解决。
《走向繁荣:我的和我所认同的经济学观点(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