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话、《山海经》与上古历法
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每个太阳里面栖息着一只三足乌,后来被羿射下了九个,于是,天上就只剩下了一个太阳。
这就是有名的羿射十日的故事,许多典籍中都有关于这一故事的记载。天上本来只有一个太阳,太阳里也不可能住着乌鸦,乌鸦也只有两只脚,人再有本事也射不下天上的太阳,这个故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匪夷所思,不合常理。不合常理故需要解释,古人是中了哪门子邪,编造出这样一个荒唐的故事?
一般的解释都将这个故事归究于知识浅薄的古人对大自然灾变的无端想象,笔者认为,任何源远流长的故事,不管它如何荒怪悖理,都是合理的历史文化运动的产物,荒唐故事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解释的目的,不是将这些故事归究于古人莫须有的想象力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揭示出促使这些故事形成的文化机理。
一、十日
羿射十日神话可以分析为三个环节,即十日并出、三足乌、射日,后两个环节都从第一个环节而来:有十日,才有住在里面的三足乌,有十日,才需要射日。因此,“十日”是这个神话的要害,要将这个神话理出一个头绪,也得先由“十日”的说话入手。
“十日”是中国神话中的一个常见母题。我们的头顶上明明只有一个太阳,“十日”之说太匪夷所思,因此,自古就引来不少才智之士,试图揭开此说的来历。
现在,对“十日”神话的“科学”解释非常流行。这种解释认为,古人之所以对“十日”津津乐道,是因为他们确曾见到过“十日并出”的天象,不过,十日并出,并非真的天上有十个真太阳,而是由特殊的大气条件所造成的一种奇异的大气光学现象,气象学上称之为“幻日”。有的学者甚至对产生此种现象的天气条件和机会进行了计算(注:何丙郁:《古籍中的怪异记载今解》,载薄树人编:《中国传统科技文化探胜》,科学出版社,1992年。)。而且,关于某些地方发生此种天象的报道,也曾见诸报端。
此种解释有“科学”的计算和观察作为依据,似乎颇能言之成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研究者自己也承认,“幻日”现象并非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候都能见到的,它经常发生于南、北极附近地区,在中国北方高纬地区偶或可以见到,而且,“幻日”现象发生时,出现的“假太阳”不一定是十个,只有在最理想的条件下,才能发生“十日”并出的天象。按这种解释,我们就不应仅仅有“十日”神话,而且更应该有“二日”、“四日”或别的数目的太阳的神话。可是,为什么在神话中出现的偏偏只是“十日”呢?由此可见,这种解释实际上在自以为找到了十日神话的谜底时,就已经自己推翻了自己的解释。
更重要的是,这种解释完全误解了神话的本质。神话是神圣而真实的话语,神话之所以能够被一个民族的成员们深信不疑、代代相传,并在神圣的宗教和仪礼中用各种庄严的手段虔诚地再现着,是因为神话是一个民族的宏伟叙事,它保存着整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一个民族的史诗,在古人看来,它就是他们祖先的真正历史。只有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有那些在人们看来关乎整个民族的生存的文化制度,只有那些强烈地影响了整个民族的命运的历史事件,只有那些深刻地塑造着整个民族精神世界的先贤圣哲,只有那些在古人看来决定着这个世界之兴衰存亡的神灵或恶魔,才有可能被一个民族世世代代传颂不已,谆谆告诫,才有可能深深地扎根民族的集体记忆中。也就是说,才有可能成为神话。并非随便什么事情都能够被神话记忆下来流传下来,即使是非同寻常的天灾人祸奇闻逸事,即使它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惊讶甚至恐慌,例如数日并出的奇异天象。此种天象即使是果真曾经进入我们先民的视野,但由于它发生的频率极小,延续的时间非常短促,又无任何自然或政治上的后果,它也只能引起有限的几个目击者的惊讶和议论,而不会成为整个群体乃至民族的共同话题。几个人的窃窃私语,不久之后就会风平浪息,除了保留在几个人的记忆中,并随着他们的死亡而被彻底遗忘,不会给历史、文化、神话和民族共同记忆留下任何痕迹。
神话是一种古老的意识形态形式。作为意识形态,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先民对世界的理解。先民们对世界的理解,与其“文明”的后代一样,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虚构和狂想,也不是对世界的被动或客观的反映,而是由其社会存在、由其置身于其中的制度所决定的。人们置身于其中的制度,不仅决定着人们如何措其手足,也决定着他观照世界的目光和态度,因此,也就决定着世界在他的视野中呈现出何种样式或者“奇观”。也就是说,我们对诸如“十日”之类的神话奇观,不应仅仅将之归结于某种似是而非的自然奇观就万事大吉,自然也不应想当然地将之归结于古人的想象或虚妄,而应该到人类文化制度中去寻求其形成的契机。
笔者在《〈山海经·海外经〉与上古历法制度》(注:刘宗迪:《〈山海经·海外经〉与上古历法制度》,《民族艺术》,2002年第2期。)一文中论述了“十日”神话与上古历法的十时计时制度之间的渊源关系,其义略谓:
1.先秦典籍中常见的“十日”一词,其本义谓十时计时制,即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个时段的计时制度。
王充、朱熹以及今人管东贵等都认识到“十日并出”神话与古代历法制度的关系,但他们都将典籍中的“十日”误解为十日纪旬制。
2.古人没有钟表,计时是用日晷,根据表木投影的变化确定时辰。
近代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河南洛阳出土的秦汉日晷,就是此种十时记时制度的有力物证。这两件日晷遗物只余表盘,表盘的正中圆孔显然是植表针的。围绕圆孔的圆周上,镌有刻度,相临刻度的间隔为圆周的1/100(3.6度),表明这两件秦汉日晷使用的都是百刻记时制,而百刻记时制显然是十刻记时制细分的结果。阎林山和金和钧两位学者在《论我国的百刻记时制》(注:载《科技史文集(6)》,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一文中指出,十刻记时制最迟在商代中后期已见甲骨文记载了。
3.十日并出神话最早见于《山海经》,《海外东经》云东方扶桑树上有十日,《海外西经》云西方登葆山上有十日,《大荒东经》云羲和生十日。《海外经》是述图之文,上述记载表明其所据古图中描绘了十个日轮环绕一树木的图像,这正是日晷计时的图示,扶桑以及登葆山上的羽葆就是测影表木,而扶桑和登葆山上的十日则示意根据太阳运行划分一天为十时的记时制度。《大荒东经》所谓羲和生十日不过是说上古历官羲和通过立表测日建立了十时记时制。
《山海经》的作者亦即古图的叙述者却不了解画面的原义,误认图中的测日之表木为东海边的神树,误以图中象征十时的十个日轮是十日并出,于是就有了这“十日浴于扶桑”的奇谈怪论。
4.通过观测太阳周日视运动以建立十时记时制的天文观测活动只能在春、秋分这两个“日夜分”的特殊日子进行,这表明《海外东经》和《海外西经》记述的“十日”场景只能是春、秋分之日岁时观象活动的写照。
《海外经》中的“十日并出”神话源于对古历法图画的误解,清代学者颇能体会这一点。毕沅《山海经新校正》于《海外东经》“扶桑-十日”下注云:“盖当时图像如此。”陈逢衡《山海经汇说》释《海外东经》“九日居上枝,一日居下枝”,亦云:“夫所谓九日一日者,乃仪器之象,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如当甲日则甲日居上,余九日居下,乙日则乙日居上,余九日居下,推之十日皆然,周而复始,所以记日也。”(注:陈逢衡:《山海经汇说》,
《淮南子·地形训》叙述地图多因袭《海外经》,其中关于若木的记载尤能体现其与测影之表的渊源关系。《地形训》云:“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华照大地。”高诱注:“末,端也。若木端有十日,状如莲华。华犹光也,光照其下也。”逵吉按:“莲华,《太平御览》作‘连珠’。”若木亦即扶桑。不管是“莲华”还是“连珠”,都足以表明,十日是环绕扶桑树的末端对称排列一圈的,且十日光芒四射,测日之表的形象一目了然。
在一些古代美术遗迹中,扶桑树与测日之表的渊源联系亦依稀可辨。如湖北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漆器画中,四株扶桑树分居四方,每株树都有九或十支树枝对称分布在树的两侧,每支树枝的末梢都结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树的顶端则栖息一只鸟或怪兽。这一画面不正是对《海外东经》“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的扶桑和《淮南子》“末有十日,其华照大地”的若木的生动再现吗?
正因为扶桑的原 《太阳神话、《山海经》与上古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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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有名的羿射十日的故事,许多典籍中都有关于这一故事的记载。天上本来只有一个太阳,太阳里也不可能住着乌鸦,乌鸦也只有两只脚,人再有本事也射不下天上的太阳,这个故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匪夷所思,不合常理。不合常理故需要解释,古人是中了哪门子邪,编造出这样一个荒唐的故事?
一般的解释都将这个故事归究于知识浅薄的古人对大自然灾变的无端想象,笔者认为,任何源远流长的故事,不管它如何荒怪悖理,都是合理的历史文化运动的产物,荒唐故事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解释的目的,不是将这些故事归究于古人莫须有的想象力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揭示出促使这些故事形成的文化机理。
一、十日
羿射十日神话可以分析为三个环节,即十日并出、三足乌、射日,后两个环节都从第一个环节而来:有十日,才有住在里面的三足乌,有十日,才需要射日。因此,“十日”是这个神话的要害,要将这个神话理出一个头绪,也得先由“十日”的说话入手。
“十日”是中国神话中的一个常见母题。我们的头顶上明明只有一个太阳,“十日”之说太匪夷所思,因此,自古就引来不少才智之士,试图揭开此说的来历。
现在,对“十日”神话的“科学”解释非常流行。这种解释认为,古人之所以对“十日”津津乐道,是因为他们确曾见到过“十日并出”的天象,不过,十日并出,并非真的天上有十个真太阳,而是由特殊的大气条件所造成的一种奇异的大气光学现象,气象学上称之为“幻日”。有的学者甚至对产生此种现象的天气条件和机会进行了计算(注:何丙郁:《古籍中的怪异记载今解》,载薄树人编:《中国传统科技文化探胜》,科学出版社,1992年。)。而且,关于某些地方发生此种天象的报道,也曾见诸报端。
此种解释有“科学”的计算和观察作为依据,似乎颇能言之成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研究者自己也承认,“幻日”现象并非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候都能见到的,它经常发生于南、北极附近地区,在中国北方高纬地区偶或可以见到,而且,“幻日”现象发生时,出现的“假太阳”不一定是十个,只有在最理想的条件下,才能发生“十日”并出的天象。按这种解释,我们就不应仅仅有“十日”神话,而且更应该有“二日”、“四日”或别的数目的太阳的神话。可是,为什么在神话中出现的偏偏只是“十日”呢?由此可见,这种解释实际上在自以为找到了十日神话的谜底时,就已经自己推翻了自己的解释。
更重要的是,这种解释完全误解了神话的本质。神话是神圣而真实的话语,神话之所以能够被一个民族的成员们深信不疑、代代相传,并在神圣的宗教和仪礼中用各种庄严的手段虔诚地再现着,是因为神话是一个民族的宏伟叙事,它保存着整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一个民族的史诗,在古人看来,它就是他们祖先的真正历史。只有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有那些在人们看来关乎整个民族的生存的文化制度,只有那些强烈地影响了整个民族的命运的历史事件,只有那些深刻地塑造着整个民族精神世界的先贤圣哲,只有那些在古人看来决定着这个世界之兴衰存亡的神灵或恶魔,才有可能被一个民族世世代代传颂不已,谆谆告诫,才有可能深深地扎根民族的集体记忆中。也就是说,才有可能成为神话。并非随便什么事情都能够被神话记忆下来流传下来,即使是非同寻常的天灾人祸奇闻逸事,即使它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惊讶甚至恐慌,例如数日并出的奇异天象。此种天象即使是果真曾经进入我们先民的视野,但由于它发生的频率极小,延续的时间非常短促,又无任何自然或政治上的后果,它也只能引起有限的几个目击者的惊讶和议论,而不会成为整个群体乃至民族的共同话题。几个人的窃窃私语,不久之后就会风平浪息,除了保留在几个人的记忆中,并随着他们的死亡而被彻底遗忘,不会给历史、文化、神话和民族共同记忆留下任何痕迹。
神话是一种古老的意识形态形式。作为意识形态,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先民对世界的理解。先民们对世界的理解,与其“文明”的后代一样,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虚构和狂想,也不是对世界的被动或客观的反映,而是由其社会存在、由其置身于其中的制度所决定的。人们置身于其中的制度,不仅决定着人们如何措其手足,也决定着他观照世界的目光和态度,因此,也就决定着世界在他的视野中呈现出何种样式或者“奇观”。也就是说,我们对诸如“十日”之类的神话奇观,不应仅仅将之归结于某种似是而非的自然奇观就万事大吉,自然也不应想当然地将之归结于古人的想象或虚妄,而应该到人类文化制度中去寻求其形成的契机。
笔者在《〈山海经·海外经〉与上古历法制度》(注:刘宗迪:《〈山海经·海外经〉与上古历法制度》,《民族艺术》,2002年第2期。)一文中论述了“十日”神话与上古历法的十时计时制度之间的渊源关系,其义略谓:
1.先秦典籍中常见的“十日”一词,其本义谓十时计时制,即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个时段的计时制度。
王充、朱熹以及今人管东贵等都认识到“十日并出”神话与古代历法制度的关系,但他们都将典籍中的“十日”误解为十日纪旬制。
2.古人没有钟表,计时是用日晷,根据表木投影的变化确定时辰。
近代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河南洛阳出土的秦汉日晷,就是此种十时记时制度的有力物证。这两件日晷遗物只余表盘,表盘的正中圆孔显然是植表针的。围绕圆孔的圆周上,镌有刻度,相临刻度的间隔为圆周的1/100(3.6度),表明这两件秦汉日晷使用的都是百刻记时制,而百刻记时制显然是十刻记时制细分的结果。阎林山和金和钧两位学者在《论我国的百刻记时制》(注:载《科技史文集(6)》,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一文中指出,十刻记时制最迟在商代中后期已见甲骨文记载了。
3.十日并出神话最早见于《山海经》,《海外东经》云东方扶桑树上有十日,《海外西经》云西方登葆山上有十日,《大荒东经》云羲和生十日。《海外经》是述图之文,上述记载表明其所据古图中描绘了十个日轮环绕一树木的图像,这正是日晷计时的图示,扶桑以及登葆山上的羽葆就是测影表木,而扶桑和登葆山上的十日则示意根据太阳运行划分一天为十时的记时制度。《大荒东经》所谓羲和生十日不过是说上古历官羲和通过立表测日建立了十时记时制。
《山海经》的作者亦即古图的叙述者却不了解画面的原义,误认图中的测日之表木为东海边的神树,误以图中象征十时的十个日轮是十日并出,于是就有了这“十日浴于扶桑”的奇谈怪论。
4.通过观测太阳周日视运动以建立十时记时制的天文观测活动只能在春、秋分这两个“日夜分”的特殊日子进行,这表明《海外东经》和《海外西经》记述的“十日”场景只能是春、秋分之日岁时观象活动的写照。
《海外经》中的“十日并出”神话源于对古历法图画的误解,清代学者颇能体会这一点。毕沅《山海经新校正》于《海外东经》“扶桑-十日”下注云:“盖当时图像如此。”陈逢衡《山海经汇说》释《海外东经》“九日居上枝,一日居下枝”,亦云:“夫所谓九日一日者,乃仪器之象,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如当甲日则甲日居上,余九日居下,乙日则乙日居上,余九日居下,推之十日皆然,周而复始,所以记日也。”(注:陈逢衡:《山海经汇说》,
卷二,道光25年刻本。)陈氏虽然也将“十日”误解为十干纪旬制,却颇能体会《山海经》缘图以为文的意趣。
《淮南子·地形训》叙述地图多因袭《海外经》,其中关于若木的记载尤能体现其与测影之表的渊源关系。《地形训》云:“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华照大地。”高诱注:“末,端也。若木端有十日,状如莲华。华犹光也,光照其下也。”逵吉按:“莲华,《太平御览》作‘连珠’。”若木亦即扶桑。不管是“莲华”还是“连珠”,都足以表明,十日是环绕扶桑树的末端对称排列一圈的,且十日光芒四射,测日之表的形象一目了然。
在一些古代美术遗迹中,扶桑树与测日之表的渊源联系亦依稀可辨。如湖北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漆器画中,四株扶桑树分居四方,每株树都有九或十支树枝对称分布在树的两侧,每支树枝的末梢都结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树的顶端则栖息一只鸟或怪兽。这一画面不正是对《海外东经》“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的扶桑和《淮南子》“末有十日,其华照大地”的若木的生动再现吗?
正因为扶桑的原 《太阳神话、《山海经》与上古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