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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农业研究:观点辨析、理论反思、学术立场


民福祉的实现:但纵观上述创意农业的几种观点,在界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时尚存一些不足和缺憾,如不及时加以修补、丰富和调整,不仅不利于创意农业理论的深入研究,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创意农业实践的推广。也因此,只有先进行理论上的匡正,才可能有效地指导实践。
  
  1.误解农业的基本属性和特质,形而上学地套用创意产业的概念。农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自然有它固有的属性和特质,比如,农业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天生的弱质性、负外部经济性以及生产的地域性、周期性等。它在很多方面的确不能与第二、三产业相提并沦,因此,当人们把创意产业的概念“位移”到农业上,就需要格外的小心和谨慎,而非简单的推断和臆想。而上述有关创意农业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创意产业概念的不同程度的翻版和迁移。如果人们把创意农业的概念仅仅限定于一个产业的领域,将创意农业(属于农业中的一种模式)的价值同样局限在产业价值、经济价值、GDP的价值匕面,而对其所能带来的心理价值、政治价值、人文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安全价值以及自然价值视而不见,实则是人类的狭隘和短视。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创意”,无论出自何方何人,最终无非都是直指GDP,跳不出经济的藩篱。当然,也有人认为创意农业是一种无边界的产业,这自然很有新意,也得到了部分人土的认同。但在其概念界定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就此可以说明他们在对概念的界定时,并没有把创意农业的内核真正理解透彻,所以在界定时才会出现举棋不定的情况,以致最后只能通过“后补”的方式来进一步阐释。这自然也不符合“概念”就是“反映事物类别的本质属性及其分子的思维形式”等内在要求。
  
  2.忽视中国现实而又特殊的国情,盲目机械地引介西方的学术话语。既然创意农业来源于创意产业,而创意产业的诞生地又来自于西方,那么,是否可以盲目地把西方的东西搬到我们这个在历史形态、现实境遇、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等方面都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呢?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无论荷兰、英国,还是德国、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其国情与中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不要国外提出一个新的名词或一套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就跟风式地引介;西方的优秀成果,我们是要加以引进和借鉴,但如果是“毒瘤”,也要把它引进来吗?此时需要做的是冷静的思考和科学的分析。有文指出:“在创意农业的理念下对接并深化集约农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数字农业、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循环农业、都市农业、创汇农业、绿色农业、生物农业、休闲农业、精准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白色农业、蓝色农业、黑色农业、菌类农业、籽种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自然农业等,使现代农业既有的模式与形态进一步深化发展,彼此交融。”这些不胜枚举的农业新名词,可能大多都是“进口”的,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的人,估计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如此众多貌似光鲜的“XX农业”。是否国外新出一个农业新词,我们就要引进或者对接呢?未必。如果这样的话,不要说一般的百姓,就连农业研究者甚至“洋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再或者,文章作者似乎是想证明创意农业是统领,其他任何农业都可纳入其“门下”,如果是这样的话,创意农业便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代名词”了,但细究起来,又似乎不具备任何的信服力。因为,当一个概念的外延被无限放大时,这个概念本身也就失去了其学理上的意义。
  
  3.在认识的片面或理解的肤浅的表层下,根本性的问题是严谨的治学精神的缺失。上述创意农业的有关观点,从表面上看是认识的单一性或理解的肤浅,究其本源,可能更多的是当前学术界所患的“急躁病”、“跟风症”的深层表征。在我们对创意农业进行文献分析的过程中,就发现不少概念、观点等被翻来覆去地搬用,其或是同一作者在多个地方不加改动地“广泛应用”,或是其他作者不加分析地引用。
  
  此外,很多学术观点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和实践的检验,都是想当然的结论,像“创意农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创意农业是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暂且把此立论的正确与否搁置一边,仅就其粗粗的“言简意赅”的两三句论据而言,就会给人以空泛的“政治口号”之感,缺乏深厚的理论根基,更无严密的逻辑推理。还有很多理论研究文章看起来俨然跟产品营销广告一样,给人好像在给某些涉农企事业单位做广告之“幻觉”。所有这些,都不是真正沉下心来进行学术钻研的结果,更有可能像一场学术造势。
  
  比如,据笔者的相关调研,很多地方实施的创意农业,其最终受益者多是那些进行投资的“工商资本家”或具有较多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等的“农民精英”,而非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普通农民群众或创意农业的真正践行者,其伴生的一个结果是:农村社会的贫富差距或将进一步拉大。再如,它真能代表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吗?要弄清发展方向,须先理解发展的实质(即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那么什么是新事物呢?即“那些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才能称之为新事物”。就创意农业而言,并非因为我们构建了一个新的名词,也非由于它在某些国家实施得很好,我们就认定它是新事物。
  
  创意农业研究:如何从实然走向应然
  
  人们对同一个事物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是十分正常的。理解问题是为了更好地去研究问题,而研究问题的旨归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要想切实有效地解决创意农业研究中所存在的痼弊,使其从“实然”渐进到“应然”的状态,以下几方面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胸怀“经世济民”的社会责任是进行创意农业研究应秉持的学术立场。“作为一个学者,我们需要关怀草根阶层的幸福,关注他们的福利与命运。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如果在其科学研究中摒除了对于底层民众的关注,那么就意味着他的学术工作尚未完成其道义上的使命与责任。”在当今中国,缺乏的不是知识分子,更不是知识贩子,而是那种具有社会担当的知识分子,因此,“经世济民”的责任感要时刻铭记于学者心中。随着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农业经历了原始农业、古代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几个阶段,而创意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以一种长远的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因为传统的“二元结构”的视野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创意农业向纵深的方向发展。恰如刘孝全所说,无论采用何种策略和方案,最终都没有跳出对现有城市文明的向往、模仿和对农村的抛弃,也依然没有跳出“三农”的藩篱,这是绝大多数创意农业共有的自我戕害,也是目前束缚创意农业的又一“枷锁”。目前所有的“农家乐”、“农业观光”、“生态采摘”、“农家酒吧”等,归根到底,依然是以城市文明为核心的“创意”,这样的“创意”注定是“创意”,一出生即意味着末路。
  
  其次,尊重既定的“社会事实”是进行创意农业研究应坚守的基本原则。发展创意农业,一定要与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社会习俗等相结合,否则再好的创意也可能是昙花一现,不可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不要一味地媚外,更不要一味地迷信“权威”的专家,一切应以事实为出发点和根本依据来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有些地方搞的创意农业,为什么“只开花不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光靠几个外部的专家和一些政府官员来推动,没有深入当地去进行广泛的调研。我们曾经在这方面有过一些成功的经验,

《创意农业研究:观点辨析、理论反思、学术立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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