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
据革命话语的制高点,也为卢梭惹了很多骂名。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以激进的方式践行卢梭的人民共和国理想是惨烈的,警示我们激进的积极取向的民主共和主义在政治实践中将遭遇“撞南墙”。
民主共和主义是古典共和“公益”传统的延伸,是积极肯定性维度的扩展,本质上就含有自我扩张的性质,卢梭和雅各宾派以其激进的方式诉诸“道德理想国”,走了一个“绝对”的极端。历史的教训警示,过犹不及,我们应该秉持“中道”。反联邦党人的民主共和思想让我们明白,民主共和也需要宪政。大致上,反联邦党人持民主共和立场而联邦党人持宪政共和立场,美国复合共和国之所以能够成功,端赖“过犹不及”的古训。
四、宪政共和
宪政共和主义是共和主义受自由主义思潮影响形成的,这一过程跟洛克、孟德斯鸠、康德及联邦党人等的贡献分不开。洛克是自由主义学说的鼻祖,他对于宪政共和主义的影响是突破性的。洛克的自然权利哲学从自然状态假设出发,通过双重契约过程,论证了国家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离的政治哲学价值,对于形成宪政共和与民主共和两个现代共和主义发展进路具有奠基性作用。洛克的法治思想,有限政府理论还有分权学说,也都构成了宪政共和的基本要件。
孟德斯鸠的贡献主要集中在分权制衡学说上,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对抗权力。“一切宪政体制中都应该区分出相互制衡的三种政府职能(如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集中在一起意味着暴政,政治自由乃是通过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加以保障的。”[4]156无分权就无自由,他继承古典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并发扬创新,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孟德斯鸠的贡献奠定了宪政共和主义的主要基础,不过宪政共和主义的系统阐述是由康德完成的。
康德深受卢梭政治思想的影响,但在政体学说上却得出了与卢梭完全相对的结论。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原因在于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卢梭是民主主义的极端煽动者。康德的宪政共和主义思想集中体现在《永久和平论》第一项正式条款上,“每个国家的宪政体制都应该是共和制。”
对于康德而言,国家的统治形式乃是根据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人数,可以区别出一人统治、贵族统治和民主统治三种类型,而政府统治形式则根据政府是否依据宪法运用其完整权力的方法,可区别出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而卢梭特别强调“公意”,认为法律之统治乃是依据“公意”行使统治,而公意是不可分割,不可代表的,是以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能够宣称掌握最高主权。在这个意义上共和制是唯一的正当的国家统治形式。可见,对于康德而言,共和制是政府统治形式,君主、贵族以及民主则是国家统治形式,而对于卢梭而言,共和是国家统治形式,君主、贵族以及民主则为政府统治形式[5]17-18。
康德的政治思想代表了自由主义者的典型思路,出于自由的信念和人性幽暗意识的忧思,强调立宪选择不能出于道德信任,而应该从“无赖假定”或者“野心假定”出发,这就是联邦党人立宪设计的根本出发点。这种思路强调国家权力的宪政安排,即重政体而相对轻国体问题,在这里,分权制衡的宪政优于国家最高权力归属的问题,而程序正当性优于实质正当性。
五、余论
本文通过思想史梳理共和主义政体理论中宪政共和与民主共和两个概念,宪政共和是共和主义“自我设限”的消极否定性维度的扩展,受自由主义的影响,形成宪政共和主义。宪政共和要求共和国的政体构建是宪政的、法治的、分权制衡的有限政府,试图构建一种“防御性共和政体结构”;而民主共和是共和主义“自我扩张”的积极肯定性维度的扩展,受民主主义的影响,形成民主共和主义。民主共和要求共和国的政体构建是民主的,强调人民主权,强调公民美德,强调构建的是发展的有效政府,试图构建一种“发展性共和政体结构”。
参考文献:
[1]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M].王焕生,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张凤阳。共和传统的历史叙事[J].中国社会科学,2008,(4)。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5]萧高彦。共和主义与现代政治[G]//许纪霖。共和、社群与公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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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共和主义是古典共和“公益”传统的延伸,是积极肯定性维度的扩展,本质上就含有自我扩张的性质,卢梭和雅各宾派以其激进的方式诉诸“道德理想国”,走了一个“绝对”的极端。历史的教训警示,过犹不及,我们应该秉持“中道”。反联邦党人的民主共和思想让我们明白,民主共和也需要宪政。大致上,反联邦党人持民主共和立场而联邦党人持宪政共和立场,美国复合共和国之所以能够成功,端赖“过犹不及”的古训。
四、宪政共和
宪政共和主义是共和主义受自由主义思潮影响形成的,这一过程跟洛克、孟德斯鸠、康德及联邦党人等的贡献分不开。洛克是自由主义学说的鼻祖,他对于宪政共和主义的影响是突破性的。洛克的自然权利哲学从自然状态假设出发,通过双重契约过程,论证了国家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离的政治哲学价值,对于形成宪政共和与民主共和两个现代共和主义发展进路具有奠基性作用。洛克的法治思想,有限政府理论还有分权学说,也都构成了宪政共和的基本要件。
孟德斯鸠的贡献主要集中在分权制衡学说上,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对抗权力。“一切宪政体制中都应该区分出相互制衡的三种政府职能(如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集中在一起意味着暴政,政治自由乃是通过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加以保障的。”[4]156无分权就无自由,他继承古典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并发扬创新,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孟德斯鸠的贡献奠定了宪政共和主义的主要基础,不过宪政共和主义的系统阐述是由康德完成的。
康德深受卢梭政治思想的影响,但在政体学说上却得出了与卢梭完全相对的结论。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原因在于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卢梭是民主主义的极端煽动者。康德的宪政共和主义思想集中体现在《永久和平论》第一项正式条款上,“每个国家的宪政体制都应该是共和制。”
对于康德而言,国家的统治形式乃是根据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人数,可以区别出一人统治、贵族统治和民主统治三种类型,而政府统治形式则根据政府是否依据宪法运用其完整权力的方法,可区别出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而卢梭特别强调“公意”,认为法律之统治乃是依据“公意”行使统治,而公意是不可分割,不可代表的,是以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能够宣称掌握最高主权。在这个意义上共和制是唯一的正当的国家统治形式。可见,对于康德而言,共和制是政府统治形式,君主、贵族以及民主则是国家统治形式,而对于卢梭而言,共和是国家统治形式,君主、贵族以及民主则为政府统治形式[5]17-18。
康德的政治思想代表了自由主义者的典型思路,出于自由的信念和人性幽暗意识的忧思,强调立宪选择不能出于道德信任,而应该从“无赖假定”或者“野心假定”出发,这就是联邦党人立宪设计的根本出发点。这种思路强调国家权力的宪政安排,即重政体而相对轻国体问题,在这里,分权制衡的宪政优于国家最高权力归属的问题,而程序正当性优于实质正当性。
五、余论
本文通过思想史梳理共和主义政体理论中宪政共和与民主共和两个概念,宪政共和是共和主义“自我设限”的消极否定性维度的扩展,受自由主义的影响,形成宪政共和主义。宪政共和要求共和国的政体构建是宪政的、法治的、分权制衡的有限政府,试图构建一种“防御性共和政体结构”;而民主共和是共和主义“自我扩张”的积极肯定性维度的扩展,受民主主义的影响,形成民主共和主义。民主共和要求共和国的政体构建是民主的,强调人民主权,强调公民美德,强调构建的是发展的有效政府,试图构建一种“发展性共和政体结构”。
参考文献:
[1]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M].王焕生,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张凤阳。共和传统的历史叙事[J].中国社会科学,2008,(4)。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5]萧高彦。共和主义与现代政治[G]//许纪霖。共和、社群与公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