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抽血”管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评论二
中国财经网
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接近1100个亿,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占用了1个多亿;到2000年底,被占用的资金下降到64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被占用了5000万左右。占用资金的数量被压下去一半,其重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管。随着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准则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日前颁布实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大肆“抽血”的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制。
《准则》在对关联交易的规范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这个原则将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基本准则,它意味着关联交易终于有章可循,关联方行为将因此得到进一步规范。
长期以来,关联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值得重视的是,一些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大相径庭,导致部分上市公司成了控股股东的“取款机”。由于一股独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抽血”的现象愈演愈烈,ST猴王、ST幸福、ST棱光等一批上市公司,最终都被大股东过度“抽血”而奄奄一息。针对目前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提款”中最突出的三个问题,《准则》分别作出限制性规定。
首先,第十三条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定价依据应充分披露。这制止了大股东普遍存在的直接“抽血”。长期以来,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劣质资产、变卖品牌与商标使用权等成了控股股东“抽血”最常用的方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这类交易往往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因此,对此类关联交易进行规范任重而道远。
其次,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这是对控股股东无偿占用资产的限制。由于不少大股东掌握了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权,无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易如反掌。在2001年末掀起的大股东还债热潮中,长期巨额资金被占用成了最主要的原因。
最后,《准则》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这是制止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抽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上市公司中存在为大股东担保的上市公司有155家,占总数的30.1%。显然,担保已成为威胁上市公司安全的“地雷”。因此,排除庞大的担保潜在风险已成当务之急。
另外,《准则》还强调了对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这样,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得到全面、有效的规范,从而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相信,随着《准则》的全面落实,大股东“抽血”现象将得到根本遏制。
《切断“抽血”管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评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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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接近1100个亿,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占用了1个多亿;到2000年底,被占用的资金下降到64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被占用了5000万左右。占用资金的数量被压下去一半,其重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管。随着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准则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日前颁布实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大肆“抽血”的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制。
《准则》在对关联交易的规范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这个原则将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基本准则,它意味着关联交易终于有章可循,关联方行为将因此得到进一步规范。
长期以来,关联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值得重视的是,一些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大相径庭,导致部分上市公司成了控股股东的“取款机”。由于一股独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抽血”的现象愈演愈烈,ST猴王、ST幸福、ST棱光等一批上市公司,最终都被大股东过度“抽血”而奄奄一息。针对目前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提款”中最突出的三个问题,《准则》分别作出限制性规定。
首先,第十三条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定价依据应充分披露。这制止了大股东普遍存在的直接“抽血”。长期以来,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劣质资产、变卖品牌与商标使用权等成了控股股东“抽血”最常用的方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这类交易往往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因此,对此类关联交易进行规范任重而道远。
其次,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这是对控股股东无偿占用资产的限制。由于不少大股东掌握了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权,无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易如反掌。在2001年末掀起的大股东还债热潮中,长期巨额资金被占用成了最主要的原因。
最后,《准则》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这是制止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抽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上市公司中存在为大股东担保的上市公司有155家,占总数的30.1%。显然,担保已成为威胁上市公司安全的“地雷”。因此,排除庞大的担保潜在风险已成当务之急。
另外,《准则》还强调了对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这样,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得到全面、有效的规范,从而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相信,随着《准则》的全面落实,大股东“抽血”现象将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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