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
●现代和谐社会存在复杂的社会分工,更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组织、调节社会关系和调整人的行为,现代和谐社会所铺垫着的是一种浓郁的充满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法治文化 ●现代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就是法律 ●社会主义的本意就是它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是共同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是以公平正义精神为灵魂、为引领的社会。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实现和谐社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小康社会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一个经过努力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型社会。而小康社会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是一个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因此,我们党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理想,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但他们所理解的和谐往往有不同的含义。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现代和谐社会与前人梦寐以求的和谐社会至少有以下区别:现代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基础之上的,这是它的经济特征;现代和谐社会是在民主与科学基础上有效管理的社会,这是它的政治特征;现代和谐社会存在复杂的社会分工,有着丰富的人际关系,因此不能仅仅依靠道德伦理来维系人际关系,更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组织、调节社会关系和调整人的行为,现代和谐社会所铺垫着的是一种浓郁的充满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法治文化,这是它的文化特征。正因为如此,古代和谐社会仅仅是理想甚至是“空中楼阁”的幻想,而现代和谐社会才是真正能付诸实现的美好蓝图。 现代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一般而言,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而利益救济机制则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就是法律。 利益表达机制的主要法律形式应该是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动,因此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愿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达,为此,要创造条件,开辟和疏通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利益需求,并引导各种利益主体在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政治学中有一句名言:“所谓政治,就是民意的表达。”在我国,如何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优势就成为政治领导人和立法机构必须经常考虑的问题,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等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必须依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来规范。因此,体现利益表达机制的法律的最显著特点是充分反映和谐社会之中极其重要的主权在民原则,体现和谐社会中一切公权力应该具有的为民所授、为民所有的品质和精神。 激励动力机制的主要法律形式就是民法,它保障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要求人们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等价有偿等原则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使得社会全体成员能在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并按照贡献大小心安理得地公平地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当然,与之相辅相成的机制则是惩治机制,对于一切危害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予以处罚,从而使激励动力机制能更持久、更广泛、更正常地运行并发挥作用。体现激励动力机制作用的法律充分地反映了和谐社会公民自治的特点,使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资源无障碍地显现其作用,并使每个人的个体积极性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至于整合平衡机制除了宪法作为根本依据之外,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应该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除了监督和制约行政权的作用之外,其最经常、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加强政府和其他公共权力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合法、合理地调节公民、法人和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利益矛盾,例如利用税法,调节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利用社会保障法,保护全体社会成员,重点是保护那些需要帮助与救济的困难群体的基本利益。整合平衡机制的法律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它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体现权为民所用的人文情怀和价值,体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最佳互动与合作关系。 当公民的和谐关系受到威胁或遭到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被组织或者其他人侵害之时,利益救济机制就应该启动和运行,司法机关作为正义的保护神应该挺身而出,为实现社会正义而奋斗。利益救济机制的法律形式除了各类实体法之外,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内的各类诉讼法。因此,各类诉讼制度都要体现公正和效率原则,从而使失衡的社会关系迅速得以修复,使失和的人际关系重新达到和谐状态。在现代文明社会,必须树立起司法权威,社会大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司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司法权威;在利益救济机制中,公民体会到的不仅是实体公正,而且享受到程序公正。 社会主义的本意就是它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是共同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是以公平正义精神为灵魂、为引领的社会。而法律恰恰就是人类的公平正义之术。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了2004-2005年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报告,该报告称,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近十几年来最好的时期,与此同时,不能不看到,我国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仍十分严峻,例如农民失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就业局面依然面临长期困难,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可持续增长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等等。可以这样认为,我们目前在社会和谐方面也同时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的严重挑战。如果这些问题拖延不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因此,要达到社会和谐,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进行科学谋划,正视以上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党中央已经明确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特征视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法治所要追求的理想目标就是社会和谐。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实现和谐社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5902.html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