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文史论文 >> 新闻传媒学论文 >> 正文

透明度与新闻传媒的自由报道权利


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促成问题解决。
这些法律内容有的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有的则是主要针对新闻传媒及新闻从业者的,这对于规制新闻传播行为,惩治滥用新闻自由的媒体和个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除了上述法律外,政府还制定了一些行政法规,用于规制新闻传媒的新闻传播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对新闻传媒及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传播行为可以起到规制作用,可以防止少数新闻传媒及新闻工作者以“信息公开、透明”、“维护自由报道权利”为由,传播严重损害社会、国家和民众利益的新闻信息的违法、违纪行为。
除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制外,行业自律也是规范新闻传媒自由报道权利的手段之一。近些年来,中国新闻界的一些行业组织及中央新闻单位陆续制订了一些行业规约及职业道德准则,用以作为实行行业自律的依据。
如1991年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在制约和规范新闻传媒及新闻工作者的传播行为方面就具有重要意义。该准则确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的8项具体要求,成为规范新闻从业者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依据。

   
透明度与新闻传媒的自由报道权利(第5页)

《透明度与新闻传媒的自由报道权利(第5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5941.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新闻传媒学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