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2]
政党的组建、宗派忠诚的培养以及精英的交际技巧 , 对于一个多宗教、多种族的国家的社会稳定来说 , 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 , 仅仅有这些因素还不够 , 还必须辅之以一种压缩国家政治议程的策略。原生性忠诚必须不受警察的干扰 , 不仅要将其引向“适当的”政治渠道 , 而且要 ( 至少要在一定程度上 ) 使其避开政治。 (19) 非政治化与其他因素一道 , 可以为充满分歧的社会增加合理妥协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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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生性分裂 (primordialdivision) 问题的传统解决方式之一就是割据或分立。另一种选择是民族政权 (ethnocracy): 一个在宗教、语言、种族或区域上均单纯的群体能够驱逐、同化或征服所有其他的群体。这是一种强大的、反自由主义意义上的“共同体”。但是 , 如果能够在宪法上对分歧进行中性处理的话 , 它也能够在一个单一国家的范围内得以保存。聪明的设计者们能够设计出缓和冲突的制度。通过这样做 , 他们就能为“原生和解的平民政府” (20) 奠定基础。
这种倾向于妥协的政治一直是阿伦·利杰法特关于联合政体 (consociationalism) 的研究的重点。在原生性分裂的社会 , 自治政府需要“不同集团的领导人超越普通人之间存在的地区的或亚文化的隔阂进行合作”。 (21) 看似矛盾 , 精英们必须既代表又不代表他们的选民。他们必须保持其追随者的忠诚 , 但在全国性的协商中又不能重现那些人的不妥协态度。 (22) 这种精英之间的跨宗派的合作 , 要求“强化非精英的、公众的政治惰性及其对团体领导人的恭敬态度”。 (23)
《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2](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