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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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报告
表3,显示,在董事会报告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许多上市公司未披露法定项目。其中39.81%的上市公司未提供分部信息,32.40%的上市公司未说明投资项目收益情况或预计收益,8.33%的上市公司未全面揭示公司财务状况变动原因;(2)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未披露自愿项目,85.18%的上市公司未提供定量预测信息。
表3 董事会报告披露情况统计表
项目
公司数
比例(%)
公司经营情况
1.仅按产品、行业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
2.仅按地区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