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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的极限


我感到徒劳的危险。
  用什么样的词语和概念可以概括他的写作?任何一种企图都会因为这个作品世界的过于 宽阔、巨大和生气勃勃而陷于虚飘、苍白和支离破碎。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差强人意的题 目,因为他太综合了,他的江河横溢和泥沙俱下,他的密密麻麻与生机盎然,他的粗粝 奔放又精细入微,他的庞大理念与泛滥感性,他的来自泥土大地的根根须须原汁原味, 他的横移于欧风美雨的形形色色洋腔洋调,他的民间的丰饶野性与芜杂欲望,他的人文 的大雅情趣与磅礴诗意,他的杂花生树繁缛富丽肢体横陈汪洋恣肆……使任何题目都失 去了譬喻的意义。尤其是在《丰乳肥臀》和《檀香刑》之后,莫言已不再是一个仅用某 些文化或者美学的新词概念就能概括和描述的作家了,而成了一个异常多面和丰厚的、 包含了复杂的人文、历史、道德和艺术的广大领域中几乎所有命题的作家。
  因此我用了“极限”这样一个字眼,试图为这篇蛇吞象式的文字找到一个起点。什么 是“叙述的极限”?上面的描述很言不及意,但包含的意思也很明显,即,莫言在其小 说的思想与美学的容量、在由所有二元要素所构成的空间张力上,已达到了最大的程度 。他由此书写了当代小说的一系列“记录”,创造了一系列极限式的景观——自然,文 学的写作不是“跳高”,一切尺度都必定是建立在艺术之上的,莫言在艺术的范畴里做 出了最惊险、最具有观赏性和“难度系数”的动作,这使他成为了最富含艺术的“元命 题”的、最值得谈论的作家。
  极限有不止一种的表现。我在一篇题为“文学的减法”的文章中,曾谈论过余华将“ 减法”运用到了极致的特点,他成功地把“历史”和“现实”删减成了“哲学”,通过 对事件与背景的简化和剥离、通过对具体性的抽象化,实现了对叙事内容的“经验与形 式”的提取,由此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高度,并获得了朴素和更高意义上的真实,《 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这样的成功例子(见《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如果 这样的概括是有道理的话,那么,莫言恰好和余华是一对相反的例子——他不是运用“ 减法”,而是运用了“加法”甚至“乘法”,他成功和最大限度地裹挟起了一切相关的 事物和经验、最大限度的潜意识活动,以狂欢和喧闹到极致的复调手法,使叙事达到了 更感性、细节、繁复和戏剧化的“在场”与真实。
  “叙述的极限”有表层和内里的两种表现:《欢乐》中长达八万字不分段的极尽拥挤 和憋闷,堪称是形式上的极限;《酒国》中通篇漫不经心地将写真与假托混为一谈的叙 述,堪称是荒诞和谐谑的极限;《檀香刑》中刽子手赵甲以五百刀对钱雄飞施以凌迟酷 刑的场面描写,堪称是极限,这样叫人惊心动魄的行刑场面,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里堪称 闻所未闻,可它同最后行刑孙丙时的檀香刑大戏相比,却还仅仅是一个“铺垫”;《红 高粱家族》中奶奶中弹倒地时插上的何止万字的“临终抒情”与回忆场景的壮丽笔法, 堪称是抒情的极限,但和二奶奶恋儿之“奇死”——“诈尸”之后大骂不止的奇闻相比 ,又不免有小巫见大巫之嫌;《丰乳肥臀》中“配种站长”马瑞莲用马配牛、驴配猪、 绵羊配家兔的骇人听闻的方式,进行她的所谓“无产阶级科学实验”的描写,堪称是荒 谬的极限,但这和整个作品中母亲上官鲁氏一生的复杂和苦难的传奇比起来,却又显得 那样平易和简单……这样的极限在莫言的小说中决不是少量的例子。但这也还只是叙事 的“表层”,在深层的意义上,莫言还创造了另一种极限,比如结构上的宏伟与磅礴— —《丰乳肥臀》不是当代小说中“部头”最大的,但却是结构最宏伟和壮丽、最具历史 辐射力的小说;《檀香刑》在表现中西文化冲突、传承新文学“吃人”主题传统方面是 不是最深刻的一部小说可以讨论,但在叙事上却称得上是最富狂欢气质、最接近“戏剧 ”的小说;还有莫言在最近的一次讲演中所提出的“不是代表老百姓”,而是“作为老 百姓写作”(注:莫言:《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上的讲 演》,《当代作家评论》2001年1期。)的观念,也堪称是确立了当代作家“写作伦理” 的“底线”,这看起来是最低的,但也许又是最高的。至少在我看来,在当代的语境中 ,他的这种反省式的表述其实是最睿智和精确的——不仅是一种说话的“艺术”,更是 彻底和令人感动的良知。
      大地的感官:阿都尼斯的复活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莫言,也许是一个“捷径”。从这个角度,复杂的问题会变 得简单和清晰起来。艺术的复杂与综合,其实是一切生命样态本身的复杂所导致的映象 ,在当代中国,哪一个作家能像莫言这样,对人类学的丰富要素有如此的敏感和贴近的 理解?他的小说中洋溢着的生命意识、酒神精神,他的活跃在细节与“神经末梢”上的 本能与潜意识,他的狂放的反正统伦理的思想、崇高与悲剧的气质,他的源自大地的根 性与诗意的境界,他的小说经验的民族与世界的双重性,还有他的充满魔幻色调的叙述 、狂欢化的叙事美学……其实都与人类学有着最直接和密切的关系。如果说这一切构成 了一棵生机勃勃枝繁叶茂的大树,那么人类学就是它的深扎于大地之中的根。是人类学 丰富的思想滋养和“点化”了莫言,使他原有的丰厚和朴素的民间文化经验被提升,成 为了可以具有跨文化的沟通可能的“人类经验”。
  这颇近似一个点石成金的过程:“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人们已公认了这样的 道理,但什么是“民族的”和“世界的”之间的桥梁?这正是人类学的方法和视野。这 样的方法使他的描写超出了一般的“民俗”或“乡土风情”的范畴,而变成了“人性” 范畴中的生命内容。从早期受到孙犁这样的性灵与风格作家的影响,写出了《售棉大道 》、《黑沙滩》、《民间音乐》、《三匹马》……到在北京和军艺受到新文化思潮与方 法的影响,写出了历史与人类学相激荡的《红高粱家族》,他的经验方式完成了一次蜕 变,他由此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地的感官”,也由一个民间的歌手,变成了一 个“现代”的作家。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知识”远远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对一个优秀的作家来说,“方 法”也不是。即使是对他最有影响的福克纳,莫言也声称读他的东西“顶多十万字”( 注:莫言:《与莫言一席谈》,《文艺报》1987年1月10日、17日。)。最重要的是思想 所带来的视野的拓展。1985年是一个文化人类学的风暴席卷庸俗社会学和政治伦理学的 年份,也正是在这一年当代文学发生了突变。在这个突变中,新的“形式”和“方法” 固然是影响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动力,还是人类学对伦理学的“革命”。在这个年份之 前,很多作家已经接近于对诸如“人的生物本能”和某些“地域风俗”、“板块文化” 的探讨,比如张贤亮的《绿化树》和《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之类,对人的自然人性的描 写已不可谓不大胆,但是探求的视野,却仍明显地受到社会学与政治伦理学的框定。与 “寻根”思潮有着瓜葛的一些作家,他们的作品中都流露出了某些人类学的思想,可是 这些作品中“观念”的痕迹却往往大过了“内容”,方法裸露,所描写的具有人类学意 味的场景内容却不多。而在莫言这里,“方法论”却轻易地就变成了“感官的本能”, 他不知不觉地就绕过了对别人来说是难以逾越的屏障,把道德视阈内那些看起来非常“ 危险”的东西,轻易地就变成了“合法”甚至崇高的东西。这其中奥妙

何在?正是人类 学的“生命诗学”发酵了他的那些乡村生活经验,使他越出了当代作家一直难以胀破的 乡村叙述中的风俗趣味、伦理情调、道德冲突,而构建出了一个全然在道德世界之外的 “生命的大地”,一部由人性和欲望而不是道德和伦理书写的民间生存的历史。
  这是非常奇妙的,犹如一座神殿的建立和一扇魔窗的打开,世界的绽放、存在的敞开 和生命的起舞,都是自动涌现的,莫言看到了这个更深邃和生机勃勃的世界,也更无遮 障地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之中。就像《透明的红萝卜》中所写到的那深秋大地上的爱情 故事,还有少年的“牛犊恋情结”一样,它们在地瓜和萝卜被烧烤出了芬芳的气味之时 ,达到了幻想中生命的高潮——“透明的红萝卜”是什么?是少年“黑孩”潜意识中突 然膨胀起来的性能力的隐喻,这能力后来由于两个成年男性——“小石匠”和“小

《叙述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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