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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


很容易就可以明白的方式,使我们可以对它进行思考,从而相信它。他说,“信念之所以坚定不移,正是由于经过了理解,一切宗教中最好的宗教一定是最为明白的;对我宣讲宗教的人要使宗教带上矛盾和神秘的色彩,反而使我对那个宗教发生怀疑。我所敬拜的上帝,不是一个黑暗的上帝;他既然给我以理解的能力,便决不会禁止我利用这种能力;因此,谁要我抛弃我的理智,谁就是在侮辱创造理智的神。真理的传播者不仅不压制我的理智,反而会启发我的理智”[1]433。卢梭提出自然宗教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让以往的宗教变得更加自由。他认为社会最大的恶是不平等,社会最大的善是自由。他所说的“自然”与“自由”有着很贴近的意义。当然,对他而言,自由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而是指服从于个体为自身所设立的严厉而不可侵犯的法则。决定自由的真正特性的不是拒斥或免除这一法则,而是自由的同意。由于个体的力量较小,存在着种种的局限,因此,要找到一个共同体来协调好这一集体的力量,一起捍卫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当这个个体和其他的所有个体联合成集体之后,他所服从的也就是他自己。“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献出自己,他就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而且从任何一个结合者那里,人们都可以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1]20。这样,他们虽然放弃了自然状态中的独立,但换来了真正的自由,他们才能成为更高意义上自主的个体。
  
  卢梭反对社会的邪恶乃是出于赤裸裸的需求和无可避免的必然性的观点,他几乎从未关注过自然的邪恶,只是希望在人类生存中将幸福和德行统一起来,达到协调一致。他相信宗教使人快乐、善良并让人享有幸福。在神义论问题中他改换了承罪体,由个人承罪改为社会承罪,认为个人只是个别的、单一的代表者,而社会群体才具有广泛性。这也是卢梭在他的自然宗教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康德曾宣称卢梭的成就无异于解决了神义论问题,并以此将他与牛顿相提并论。“牛顿第一个看到了十分简明的秩序与规律,而此前是混乱无序以及不相匹配的多样性占统治地位,从此以后,彗星就在几何学的轨道上运行了。卢梭在人类所呈现出的千姿百态之中发现了深藏于其间的人类天性,并第一个察觉出天意之正义的隐秘法则。在他们以前,阿方索和摩尼的反对仍然有效,在牛顿与卢梭之后,上帝被证明是正义的,自此以后,蒲波的箴言才是真的”。[3]71卢梭在他的《爱弥儿》开篇时就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1]5由此,他把所有的邪恶都归咎于人类,上帝不再负有责任。然而在卢梭的思想中,他宣扬的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出自上帝之手的人性都是好的、是善的,却怎么又变坏呢?他认为人性一开始时的情感总是天真善良的,这与传统宗教中的“原罪说”截然相反,他一方面反对教会,主张人性的本善以及人类理性的正当与独立;另一方面,却拒斥这一理性最为高贵的成就——艺术、科学和所有精神方面的修养。当我们既不能将邪恶追溯至上帝也不能在人性的特征中找到其原因时,卢梭就改换了这个承罪体,将个人承罪更改为社会承罪。当个体刚从自然之手出来的时候,还没有善恶之分,一切思想和行为都出自于自保的自然本能,这种自保由自爱所控制,这种自爱不是自私之爱,自私之爱中包含着让人在将来堕落的社会原因,它将培养出人类的虚荣以及对权利的渴望,使人以压迫他人为满足自己的手段。“正是自私之爱让人类成了自然与他自己的暴君;正是自私之爱唤醒了人类心中那自然人闻所未闻的需求与激情,同时也正是自私之爱让人类掌握了不受约束,永不停息地满足这些欲望的最新方式。我们迫不及待地要成为人们谈论的话题,我们野心勃勃地要在他人面前出人头地——所有这些让我们总是远离自身,并且可以说是将我们抛到了自身之外。”[3]75这样,卢梭就解决了神义论问题,不再让上帝来富有责任的重担,而改为人类社会来承担。如果社会自愿负责的情况下承担这一责任,那他就是有罪的。人类不是在上帝的帮助和拯救下,而是自行的通过建立秩序和完善自己获得自由并掌握自己的命运,“因为仅有奢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2]26
  
  卢梭通过对人自身和人类社会问题的论证分析,认为要真正达到理想的社会状态,仅契约组建合理的法律国家是不够的,还要将宗教道德问题放在一个全新的基础上。所以,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他特别强调自然宗教问题。他通过这种自然宗教的建立,以期在人们的内心世界和灵魂深处构建一个完整的像法律一样的道德秩序,由此来达到外在社会和内心道德之间的平衡,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法]卢梭。爱弥儿:上、下卷[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德]恩斯特·卡西勒。卢梭问题[M].王春华,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9

《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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