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
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
党天河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70)
摘 要:自然是卢梭宗教思想中最基本,也是最高的准则,自然情感以及源此而来的良心是卢梭宗教观的核心。“自然状态”、“自然人”、“自然人性”、“自然情感”都表现了他对原始自然的钟爱和对真正心灵自由的追求,他希望能够通过构建自然宗教,并借助上帝来为这个世界构建合理的秩序。可以说卢梭是以社会契约为万物立法而以自然宗教为道德建立秩序,进而对外在的物质世界和内在的心灵情感进行合理性解释。
关键词:卢梭;自然宗教;道德;秩序
中图分类号:B1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38-02
卢梭反对传统的天启宗教,也否认启示是宗教的基础,还对天主教和基督教进行了猛烈的批评,但他承认宗教的社会作用,自身也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他认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虽然外在的行为可以有法律来约束,但法律在人的内心和道德层面上却无能为力。所以,就需要宗教来维持一个国家的长久存在。他认为每一个国家的建立都是以宗教为基础的,而那些以往的传统的宗教对国家的正常运行又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建立一种“公民宗教”,即他所认为的以自然为基础的“自然宗教”,然后将其与真正的自由平等的民主共和国下的社会状态的优点结合起来,就可以达到人类精神、道德、自由和平等的更高阶段。
在关于对宗教的解读中,卢梭认为万物都需要通过相互统一完成其和谐,所有关于秩序和规则的定义都应为这一目的服务,万物的目的在于使整体变得和谐而有秩序,在宇宙中,每一个存在都彼此互为目的和动因,共同构成其完善性。他说“每一个存在都可以在某一方面被看作是所有一切其他存在的共同中心,它们排列在它的周围,以便彼此互为目的和手段”[1]394。他觉得由一个外在的意志力在统筹着世界,这一意志力的目的在于通过精心刻意地安排而达到一个共同的可以使万物在一种既定的秩序中保存其整体的完整与和谐并能使得万物自由。并且这种意志力是有思想的,因为没有思想的东西不可能产生有思想的生物。他说,“我发现这个系统中的东西没有一个不是经过安排的,不是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在它的秩序中保存这个整体。这个有思想能力的存在,这个能自行活动的存在,这个推动宇宙和安排万物的存在,不管它是谁,我都称它为‘上帝’”[1]394。但它的存在具有不可知性,能感知却又无法认清,“我愈去想它便愈感到迷茫”[1]395。“当我想就它本身来思考它的时候,当我想寻找它在什么地方,想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想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构成的时候,它就逃避我,我迷迷茫茫的心灵便什么也看不到了。”[1]395但他肯定上帝是存在着的,它“不仅存在于旋转的天上,而且还存在于照射我们的太阳中,不仅在我自己的身上存在,而且在那只吃草的羊身上,在那只飞翔的鸟儿身上,在那块掉落的石头上,在风刮走的那片树叶上,都存在着”[1]391。“我知道我的存在是依附于它的存在的,而且就我所知道的一切事物来说,也同样是依附于它的存在的。(哲学理论论文 fanwen.oyaya.net)我在它创造的万物中到处都看到上帝,我觉得它在我的心中,我发现它在我的周围。”[1]395
在宗教层面上,卢梭是一个坚定的有神论者,并且还提出了证明上帝存在的三个信条。第一个信条:“没有哪一个真正的运动是没有意志的,我相信有一个意志在使宇宙运动,使自然具有生命”[1]389;第二个信条:“如果运动着的物质给我表明存在着一种意志,那么按一定法则而运动的物质就表明存在着一种智慧”[1]391;第三个信条:“凡是真正的意志便不能不具有自由,因此,人在他的行动中是自由的,而且在自由行动中是受到一种无形的刺激的”[1]401。除了这三个信条之外,他还通过物质第一动因的产生,通过物自体内不可知外因的产生,通过“良知的直觉”,通过现存的自然秩序倒推某一完善者的存在等论点对上帝的存在进行了大量的证明。他认为,如果我们拥有自身之外的情感并期以合理性的解释,须寻找一种外在物予以证明其意义。对矛盾的合理性进行自我告慰和证明,以期心灵能重新回归到平静,使生活重新存有秩序。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认识自然的秩序和“良知的直觉”去证明上帝的存在。
卢梭认为上帝是聪明的、是纯粹直觉的、是万能的、是善良的、是公正的,“人类不公正的行为是人自己造成的,而不是上帝的原因。道德的混乱在哲学家看来是上帝不存在的明证,但在我看来恰恰表明了上帝是存在的,人的公正表现在给予每一个人应得到的东西,而上帝的公正表现在要求每一个人对它给予的东西付出代价。”[1]409
由此,卢梭提出了与以往宗教观不同的宗教思想——自然宗教。他认为自然宗教蕴含着以往传统宗教的基本教义,并且自然宗教所追寻的是其他一切宗教的基础和根源。在他的自然宗教中,人和神可以直接沟通,无需牧师等中介的传媒和代言,人通过内心的崇拜和灵魂的信仰与敬畏直接可以向上帝表述真诚,上帝也不需人们表面形式化的祈拜仪式。他说“我们不能把宗教的仪式和宗教的本能混淆起来,上帝所要求的敬拜是心中的敬拜,只要这种敬拜是之诚的,那就是一致的了”[1]426,“上帝所希望的,是受到人们精神上真实的敬仰,这是一切国家和一切民族都应有的一个天职,至于外表的形式,即使是为了井然有序而应该一致的话,那也纯粹是一个规矩上的问题,根本就用不着什么启示的”。[1]427
卢梭认为在宗教的信仰上不应该放弃理智的思考,越是纯朴明了的教义越能使人们敬服。自然宗教虽然用晦涩神秘的语言向我们启示伟大的真理,但它在利用启示指示真理的时候,运用了我们 《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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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天河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70)
摘 要:自然是卢梭宗教思想中最基本,也是最高的准则,自然情感以及源此而来的良心是卢梭宗教观的核心。“自然状态”、“自然人”、“自然人性”、“自然情感”都表现了他对原始自然的钟爱和对真正心灵自由的追求,他希望能够通过构建自然宗教,并借助上帝来为这个世界构建合理的秩序。可以说卢梭是以社会契约为万物立法而以自然宗教为道德建立秩序,进而对外在的物质世界和内在的心灵情感进行合理性解释。
关键词:卢梭;自然宗教;道德;秩序
中图分类号:B1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38-02
卢梭反对传统的天启宗教,也否认启示是宗教的基础,还对天主教和基督教进行了猛烈的批评,但他承认宗教的社会作用,自身也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他认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虽然外在的行为可以有法律来约束,但法律在人的内心和道德层面上却无能为力。所以,就需要宗教来维持一个国家的长久存在。他认为每一个国家的建立都是以宗教为基础的,而那些以往的传统的宗教对国家的正常运行又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建立一种“公民宗教”,即他所认为的以自然为基础的“自然宗教”,然后将其与真正的自由平等的民主共和国下的社会状态的优点结合起来,就可以达到人类精神、道德、自由和平等的更高阶段。
在关于对宗教的解读中,卢梭认为万物都需要通过相互统一完成其和谐,所有关于秩序和规则的定义都应为这一目的服务,万物的目的在于使整体变得和谐而有秩序,在宇宙中,每一个存在都彼此互为目的和动因,共同构成其完善性。他说“每一个存在都可以在某一方面被看作是所有一切其他存在的共同中心,它们排列在它的周围,以便彼此互为目的和手段”[1]394。他觉得由一个外在的意志力在统筹着世界,这一意志力的目的在于通过精心刻意地安排而达到一个共同的可以使万物在一种既定的秩序中保存其整体的完整与和谐并能使得万物自由。并且这种意志力是有思想的,因为没有思想的东西不可能产生有思想的生物。他说,“我发现这个系统中的东西没有一个不是经过安排的,不是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在它的秩序中保存这个整体。这个有思想能力的存在,这个能自行活动的存在,这个推动宇宙和安排万物的存在,不管它是谁,我都称它为‘上帝’”[1]394。但它的存在具有不可知性,能感知却又无法认清,“我愈去想它便愈感到迷茫”[1]395。“当我想就它本身来思考它的时候,当我想寻找它在什么地方,想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想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构成的时候,它就逃避我,我迷迷茫茫的心灵便什么也看不到了。”[1]395但他肯定上帝是存在着的,它“不仅存在于旋转的天上,而且还存在于照射我们的太阳中,不仅在我自己的身上存在,而且在那只吃草的羊身上,在那只飞翔的鸟儿身上,在那块掉落的石头上,在风刮走的那片树叶上,都存在着”[1]391。“我知道我的存在是依附于它的存在的,而且就我所知道的一切事物来说,也同样是依附于它的存在的。(哲学理论论文 fanwen.oyaya.net)我在它创造的万物中到处都看到上帝,我觉得它在我的心中,我发现它在我的周围。”[1]395
在宗教层面上,卢梭是一个坚定的有神论者,并且还提出了证明上帝存在的三个信条。第一个信条:“没有哪一个真正的运动是没有意志的,我相信有一个意志在使宇宙运动,使自然具有生命”[1]389;第二个信条:“如果运动着的物质给我表明存在着一种意志,那么按一定法则而运动的物质就表明存在着一种智慧”[1]391;第三个信条:“凡是真正的意志便不能不具有自由,因此,人在他的行动中是自由的,而且在自由行动中是受到一种无形的刺激的”[1]401。除了这三个信条之外,他还通过物质第一动因的产生,通过物自体内不可知外因的产生,通过“良知的直觉”,通过现存的自然秩序倒推某一完善者的存在等论点对上帝的存在进行了大量的证明。他认为,如果我们拥有自身之外的情感并期以合理性的解释,须寻找一种外在物予以证明其意义。对矛盾的合理性进行自我告慰和证明,以期心灵能重新回归到平静,使生活重新存有秩序。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认识自然的秩序和“良知的直觉”去证明上帝的存在。
卢梭认为上帝是聪明的、是纯粹直觉的、是万能的、是善良的、是公正的,“人类不公正的行为是人自己造成的,而不是上帝的原因。道德的混乱在哲学家看来是上帝不存在的明证,但在我看来恰恰表明了上帝是存在的,人的公正表现在给予每一个人应得到的东西,而上帝的公正表现在要求每一个人对它给予的东西付出代价。”[1]409
由此,卢梭提出了与以往宗教观不同的宗教思想——自然宗教。他认为自然宗教蕴含着以往传统宗教的基本教义,并且自然宗教所追寻的是其他一切宗教的基础和根源。在他的自然宗教中,人和神可以直接沟通,无需牧师等中介的传媒和代言,人通过内心的崇拜和灵魂的信仰与敬畏直接可以向上帝表述真诚,上帝也不需人们表面形式化的祈拜仪式。他说“我们不能把宗教的仪式和宗教的本能混淆起来,上帝所要求的敬拜是心中的敬拜,只要这种敬拜是之诚的,那就是一致的了”[1]426,“上帝所希望的,是受到人们精神上真实的敬仰,这是一切国家和一切民族都应有的一个天职,至于外表的形式,即使是为了井然有序而应该一致的话,那也纯粹是一个规矩上的问题,根本就用不着什么启示的”。[1]427
卢梭认为在宗教的信仰上不应该放弃理智的思考,越是纯朴明了的教义越能使人们敬服。自然宗教虽然用晦涩神秘的语言向我们启示伟大的真理,但它在利用启示指示真理的时候,运用了我们 《卢梭自然宗教思想浅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