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的经济分析
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遮挡,属于对资源的更新分配,符合效率的原则,至于是否属于出卖“人权”,则因为资源的可替代性,并非必然害及人权。
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许可造成一方当事人的采光权的滥用,如果处于建筑物施工初期,则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否定侵权人的超出必要限度的遮挡权;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防害预防之诉。如果,受害方直俟建筑物建成方寻求救济,对损害的发生,可以视为受害方选择了补偿法则,即“以金钱换阳光”的办法的获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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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7页。
[2]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3]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65页。
[4]高富平:《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页。
[5] 同上,第212页。
[6]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74页。
[7][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8] 同上。
[9] 同上。
[10] 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元照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1] 同上。
[12] ][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1]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3]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65页。
[4]高富平:《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页。
[5] 同上,第212页。
[6]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74页。
[7][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8] 同上。
[9] 同上。
[10] 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元照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1] 同上。
[12] ][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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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许可造成一方当事人的采光权的滥用,如果处于建筑物施工初期,则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否定侵权人的超出必要限度的遮挡权;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防害预防之诉。如果,受害方直俟建筑物建成方寻求救济,对损害的发生,可以视为受害方选择了补偿法则,即“以金钱换阳光”的办法的获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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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7页。
[2]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3]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65页。
[4]高富平:《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页。
[5] 同上,第212页。
[6]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74页。
[7][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8] 同上。
[9] 同上。
[10] 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元照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1] 同上。
[12] ][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1]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377页。
[2]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3]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65页。
[4]高富平:《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页。
[5] 同上,第212页。
[6]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第174页。
[7][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8] 同上。
[9] 同上。
[10] 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元照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1] 同上。
[12] ][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采光权的经济分析(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