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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动机引发概念的起源及其意义——一个哲学史的考察


”①
  
  对将观念自然化的批判是在1900年的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得以展开的,这一批判以对心理主义的反驳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包含两个层次:首先否定作为自然规律的因果规律的必然性,其次否认逻辑规律就是因果规律的一种,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实在与观念、区分实在(自然)规律的必然性和观念(逻辑)规律的必然性。②通过上述两层论证,胡塞尔得出结论:在观念规律与实在规律之间、在规范性规定与因果规定之间、在逻辑必然性和实在必然性之间、在逻辑基础与实在基础之间具有根本性的、永远无法消除的差异③,也就是说,作为在观念意义上的心理体验的逻辑规律不可能平行地与实在意义上的自然规律具有本质上相同的因果性。
  
  对将意识自然化的批判主要是在1913年的观念Ⅱ中得以展开的。胡塞尔论证道:“如果一种不相容的规律是先天地存在的,由于这样的B1和B2(B1与B2在此指代两种先天地不相容的意识体验——引者注)在一个意识一般中是不相容的,那么,与我们认为依赖于C1(在此指生理学意义上的神经系统——引者注)的B1相联结的东西,就不再简单地通过与C1相联结的C2或一般地通过C-状况的作用来确定,而是存在着一种绝对稳固的规律,这一规律并不在C的经验规律性中具有其平行性……每一个体验都在共存中具有其背景和其周围环境,正如它在坠人过去中具有其周围环境一样(因此它恰恰在坠人中自身构造为活生生的过去之统一。)这是先天的关系,体验只能是这样存在。据此我们具有各种各样的现象,这些现象要还原到因果地隶属于C的状况,这种说法纯属荒谬之言。”④通过这样的论证,胡塞尔指出意识有其本己的先天规律,它既不与作为经验规律的自然因果性(这里指自然因果性在大脑神经中枢的刺激一反应作用)产生平行作用,也不因果地依赖于它。而意识的这种本己的先天规律,就是精神生活的基本规律:动机引发。因此在叔本华那里,动机引发是自然因果性演化到最高阶段这样的说法,在胡塞尔看来是荒谬而有害的。
  
  但是,实际上胡塞尔对叔本华不仅仅是批判,还有继承。最明显的是,胡塞尔最早是从叔本华那里注意到并沿用Motivation这个概念的。此外,胡塞尔还从叔本华那里注意到了对Motiva-tion的一个重要规定:即叔本华在《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提出的观点,“动机引发就是内在地被看到的因果性。”⑤胡塞尔显然注意到了这个观点,但是没有对此展开进一步的说明。叔本华的这个观点被布伦塔诺所接受,有证据显示,布伦塔诺认真读过叔本华的东西,赞赏他对动机引发问题的论述。⑥至于胡塞尔是经过布伦塔诺才去了解叔本华对相关问题的论述,还是胡塞尔自己注意到了叔本华对相关问题的论述,我们这里无法给出答案,但是这一点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胡塞尔确实从叔本华和布伦塔诺那里注意到了动机引发的可直观性这个观点,而这个观点对于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之形成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胡塞尔与布伦塔诺、迈农
  
  但是布伦塔诺的另一个学生,奥地利新实在论的代表人物迈农,却坚决地反对布伦塔诺关于动机引发问题的观点,而胡塞尔则为他的老师进行辩护,因此这三位哲学家正是可以在动机引发的标题下被联系在一起。我们首先从《逻辑研究》第一研究中涉及到动机引发问题的一段话开始:
  
  “我在这里还要说明,在动机形成(Motiv-ierung)这个说法的一般意义中包含着论证和经验的指向,这个说法在我看来是无法回避的。因为事实上在这里有着一种完全明确无误的现象学的共同体,它是如此明显,以至于它可以在通常的意义上宣布:人们不仅仅可以在指示所具有的逻辑的意义上,而且可以在指示所具有的经验的意义上一般地谈论推理和结论。这种共同性所包含的范围显然要更广些,它还包括情感现象的领域,特别是意愿现象的领域,原初所谈的动机仅仅是指这些现象中的动机。在这里,‘因为’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这个词在语言上运用范围和最一般意义上的动机形成一样广泛。因此,我不能认为迈农对布伦塔诺术语的指责是合理的,我在这里也沿用了这些术语。但我完全同意他的这一说法,即:对动机形成的感知无非就是对因果性的感知。”①
  
  我们从这段话中分离出与本文密切相关的以下几个问题:1.布伦塔诺如何理解动机形成(motivierung)?2.迈农如何理解动机形成以及他是怎样批评布伦塔诺的?3.胡塞尔是怎样反驳迈农而坚持布伦塔诺的术语,并进而发展出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的?
  
  1.布伦塔诺对动机引发的理解以及胡塞尔对布伦塔诺的继承
  
  我们先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布伦塔诺在其判断学说中对判断进行各种分类时讨论到绝然判断(apodiktischeUrteil)和断然判断(AssertorischeUrteil)的区别,他说:“当一个判断直接从另外一种心理现象中被引起(verursachtwird)并且我们感知到这种因果关系(Verursachung)时,这个判断就是被动机引发的(motiviert)。在绝然判断的情况中涉及到一种通过表象质料(Vor-stellungsmaterie)而来的动机形成(Motivierung)。如果这种动机形成不在场,人们就是在谈论断然判断。因此断然判断在此仅仅意味着一种缺乏,即通过表象质料(Vorstellungsmaterial)而来的动机形成没有被给予。”②这句话中至少包含着以下几点重要的信息:
  
  (1)动机形成是一种因果关系,并且是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布伦塔诺在《出于经验立场的心理学》一书中区分了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认为心理现象要么就是表象,要么以表象为基础,③布伦塔诺已经讲得很清楚,如果一个判断被其他心理现象引起的话,这里就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表现为动机形成。因此动机形成的引发项和被引发项都是心理现象,动机形成是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
  
  (2)动机形成的因果关系是可明见地直接感知的,它是布伦塔诺所说的内感知的对象。动机形成的引发项和被引发项都是表象质料,表象质料中的Matene兼有物质和材料两种含义,因而表象质料也可做两方面的理解:一种是理解为独立于表象活动的物质对象,另一种是表象活动本身中包含着的材料或内容。布伦塔诺在此似乎特意要提醒人们不要产生误会,因而在使用了Vor-stellungsmaterie后,紧接着就用Vorstellungsmate-rial一词来对前者可能产生的误会进行一个澄

《胡塞尔动机引发概念的起源及其意义——一个哲学史的考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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