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
果能够深入地理解道德,内化道德,践行道德,那就可以达到《论语·子罕》中所言的那样:“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孝经》中,对“孝”的理解,对德的诉求,对“仁”的渴望常常汇聚于笔端。《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孔子就道出了他心目中的理想的社会状态,即:“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而要达到这种理想的社会,那么统治者必须得有“至德要道”,方能“以顺天下”。这里体现了孔子把“仁”看作最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向往君王能够“以德治天下”,而这种“至德要道”就是“孝”。“孔子创建了以‘仁’为核心观念的哲学体系,并且约礼人仁’,用仁学的观点重新解释了西周的‘礼’,主张以忠恕之道作为‘能近取譬’的方法,来达到以‘爱人’为本质之‘仁’。然而‘仁’的根源则在于‘孝’,也就是说,‘孝’是‘仁’的起点和出发点”‘们。至此,正印证了《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孔子所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的命题。作为主体的人对“孝”的认知,是厚积德性的前提,是人之道德的始点,也是人是否“怀德”的判断和体现。按照《孝经注疏》的解释为:“人之行,莫大于孝,故为德本。言教从孝而生”。
相形于现实社会的一些人,信仰缺失,精神迷茫;贪官弄权,商家唯利,以至于社会上的一些丑陋现象如:酒后驾驶、吸食毒品、行贿受贿、聚众豪赌等现象纷至沓来,追本溯源,是这些人道德的缺失,是他们连起码的“孝”字都不知何义。以酒后驾车为例,多数人存在侥幸心理,以“工作需要,生意需要,感情需要”为借口,冠以‘酒品如人品”的伪论,湖吃海喝,然后又“亲自”驾车,以至于交通事故频发。在《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孔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作为道德内化的主体,我们除了珍惜父母给我们的“身体发肤”外,我们更应该珍惜我们的生命。而这些酒驾之人,根本不珍惜怜爱自己的生命,更何谈顾及他人的生命。这些人,连基本的孝义都不知道,更如何评品其德行。另外,最近一段时间,自杀现象层出不穷,演艺明星、知名人士、“大款”“大腕”、大学生甚至连小学生都步人了自杀者的行列。在怜悯惋惜的同时,我们不禁要思索:父母含辛茹苦把儿女抚养成人,倾注毕生心血,承载劳苦负荷,融人无限挚爱;自杀者的离去使父母终身对儿女思念哀悼,每日承受老泪纵横的哀戚,内心极度的孤寂与痛苦,饱受痛失所爱的感情折磨与情感煎熬。所以,那些自杀者,别说其有何等才华有何等能力,其“孝之始”都没有,更何谈德行!虫鱼鸟兽尚且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努力抗争,承受着“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净化和选择,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轻而易举地抛弃自己的生命。相形之下,“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本应是“人杰”才能做出的行为,彰显出我们人类对待父母以及父母给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的冷漠和无知。
2.道德情感——《孝经》中“敬亲博爱”的现代诠译。道德情感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构成因素,是对道德行为产生的爱憎好恶等心里体验。“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础,古往今来所有中国思想家‘究天人之际’的根本目的是求善。彰善瘅恶(《尚书·毕命》)是中国道德的基本使命”。儒家理想道德人格把“求善成仁、尽忠至诚”视为道德情感的写照,力求一种人与人之间真实情愫。而这种情怀的最初本源,应该从“敬亲”的真实情感所来。
《孝经·天子章第二》中孔子日:“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孝经·三才章第第七》中又谈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孝经》在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中倡导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爱”的真实情感,致力于“广敬博爱”。唐玄宗在《孝经序》对《孝经》内容的概括可谓颇为人理,他总结出圣人之“仁”缘何为爱人,对亲为敬,对友为爱,对上而忠,这些都是《孝经》中“爱亲”真实道德情感的外化与普及。“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
中国人素有重亲情,尊友情的优良传统。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再是“真挚”,不再是“温情”,甚至父子对簿公堂的扭曲的“亲情”也随处可见。最近热议“小保姆获赠巨额遗产案”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回味和思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倾向于“功名利禄”。在《孝经·圣治章第九》有这样的论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带着虚伪的面具,说着心口不一的话语,做着非德非礼的事情,自己又陷入了异化的人际关系之中不能自拔。可以说这些人所为的原始动因可以归结对“功名利禄”的追求,对孝义的不知。
3.道德意志——《孝经》中“扬名于后世”的现代解释。《孝经·三才章第七》对孝的论断是:“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道德意志是践行道德实践,履行道德义务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道德主要地包含着我的主观反省、我的信念,我所作的遵循普遍的理性的意志决定,或普遍的义务”[12]。儒家理想道德人格是成就“致知格物”的君子,君子还必须兼备坚强的道德意志,即所谓的“气节”。儒家的理想人格中的“孝”,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能敬、能养,而是进一步要求子女能够立功、立言、修身行道,兼具气节,成就事业,从而达到扬名显亲、光宗耀祖的目的。“节”在《苟子·君子》中的解释为:“节者,死生此者也。”
这里不禁有人要问,道德主体为了“节”而消失了,那么如何尽孝呢?与前文所论的自杀现象的解释是否相悖呢?在《礼记·祭文》中记载了曾子的一段名言:“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淮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殁干亲,敢不敬乎?”由此可见,“战阵无勇,非孝也”,为了“节”而献身并非不孝,儒家认为,平时爱惜身体是为了尽孝,但当大义需要献身的时候而献身,则是尽孝行善的道德意志的体现,也是儒家理想道德人格的要求。孔子日:“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相形于当今社会,许多人的道德意志在金钱、名誉、地位、美女的面前何等的脆弱、单薄。动辄几千万的贪污贿赂时常见于报端姑且不论,单单一个“性贿赂”就使多少贪官落马,由温柔臂弯到铮铮铁铐仿佛变成一种行为定式。所以很有必要重新研读《孝经》,发掘其深含的伦理智慧,培养自己坚定的道德意志。
4.道德行为——《孝经》中“不 《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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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于现实社会的一些人,信仰缺失,精神迷茫;贪官弄权,商家唯利,以至于社会上的一些丑陋现象如:酒后驾驶、吸食毒品、行贿受贿、聚众豪赌等现象纷至沓来,追本溯源,是这些人道德的缺失,是他们连起码的“孝”字都不知何义。以酒后驾车为例,多数人存在侥幸心理,以“工作需要,生意需要,感情需要”为借口,冠以‘酒品如人品”的伪论,湖吃海喝,然后又“亲自”驾车,以至于交通事故频发。在《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孔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作为道德内化的主体,我们除了珍惜父母给我们的“身体发肤”外,我们更应该珍惜我们的生命。而这些酒驾之人,根本不珍惜怜爱自己的生命,更何谈顾及他人的生命。这些人,连基本的孝义都不知道,更如何评品其德行。另外,最近一段时间,自杀现象层出不穷,演艺明星、知名人士、“大款”“大腕”、大学生甚至连小学生都步人了自杀者的行列。在怜悯惋惜的同时,我们不禁要思索:父母含辛茹苦把儿女抚养成人,倾注毕生心血,承载劳苦负荷,融人无限挚爱;自杀者的离去使父母终身对儿女思念哀悼,每日承受老泪纵横的哀戚,内心极度的孤寂与痛苦,饱受痛失所爱的感情折磨与情感煎熬。所以,那些自杀者,别说其有何等才华有何等能力,其“孝之始”都没有,更何谈德行!虫鱼鸟兽尚且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努力抗争,承受着“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净化和选择,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轻而易举地抛弃自己的生命。相形之下,“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本应是“人杰”才能做出的行为,彰显出我们人类对待父母以及父母给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的冷漠和无知。
2.道德情感——《孝经》中“敬亲博爱”的现代诠译。道德情感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构成因素,是对道德行为产生的爱憎好恶等心里体验。“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础,古往今来所有中国思想家‘究天人之际’的根本目的是求善。彰善瘅恶(《尚书·毕命》)是中国道德的基本使命”。儒家理想道德人格把“求善成仁、尽忠至诚”视为道德情感的写照,力求一种人与人之间真实情愫。而这种情怀的最初本源,应该从“敬亲”的真实情感所来。
《孝经·天子章第二》中孔子日:“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孝经·三才章第第七》中又谈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孝经》在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中倡导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爱”的真实情感,致力于“广敬博爱”。唐玄宗在《孝经序》对《孝经》内容的概括可谓颇为人理,他总结出圣人之“仁”缘何为爱人,对亲为敬,对友为爱,对上而忠,这些都是《孝经》中“爱亲”真实道德情感的外化与普及。“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
中国人素有重亲情,尊友情的优良传统。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再是“真挚”,不再是“温情”,甚至父子对簿公堂的扭曲的“亲情”也随处可见。最近热议“小保姆获赠巨额遗产案”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回味和思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倾向于“功名利禄”。在《孝经·圣治章第九》有这样的论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带着虚伪的面具,说着心口不一的话语,做着非德非礼的事情,自己又陷入了异化的人际关系之中不能自拔。可以说这些人所为的原始动因可以归结对“功名利禄”的追求,对孝义的不知。
3.道德意志——《孝经》中“扬名于后世”的现代解释。《孝经·三才章第七》对孝的论断是:“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道德意志是践行道德实践,履行道德义务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道德主要地包含着我的主观反省、我的信念,我所作的遵循普遍的理性的意志决定,或普遍的义务”[12]。儒家理想道德人格是成就“致知格物”的君子,君子还必须兼备坚强的道德意志,即所谓的“气节”。儒家的理想人格中的“孝”,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能敬、能养,而是进一步要求子女能够立功、立言、修身行道,兼具气节,成就事业,从而达到扬名显亲、光宗耀祖的目的。“节”在《苟子·君子》中的解释为:“节者,死生此者也。”
这里不禁有人要问,道德主体为了“节”而消失了,那么如何尽孝呢?与前文所论的自杀现象的解释是否相悖呢?在《礼记·祭文》中记载了曾子的一段名言:“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淮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殁干亲,敢不敬乎?”由此可见,“战阵无勇,非孝也”,为了“节”而献身并非不孝,儒家认为,平时爱惜身体是为了尽孝,但当大义需要献身的时候而献身,则是尽孝行善的道德意志的体现,也是儒家理想道德人格的要求。孔子日:“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相形于当今社会,许多人的道德意志在金钱、名誉、地位、美女的面前何等的脆弱、单薄。动辄几千万的贪污贿赂时常见于报端姑且不论,单单一个“性贿赂”就使多少贪官落马,由温柔臂弯到铮铮铁铐仿佛变成一种行为定式。所以很有必要重新研读《孝经》,发掘其深含的伦理智慧,培养自己坚定的道德意志。
4.道德行为——《孝经》中“不 《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