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
骄、不乱、不争”的现代解读。道德行为应该是道德的知情意的统一,是个人道德内化之后道德外化自然的表现。这里所指的道德行为是指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具有道德意义的行为。
《孝经·纪孝行章第十》主要论述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孝行”,是“内贤外王”的道德行为。其全章内容如下:子日:“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也就是说,“孝”作为一种道德行为,应该表现在如的孝之五行上。《孝经》并非单言“事亲”之孝,推广及社会层面,“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是其社会性德育功能的一种体现。要求人们,身居高位而不盛气凌人;身处下位的而不作乱犯上;处境不优的而不强行争斗。“不骄、不乱、不争,是对现行法律和社会秩序的遵从和执行,也包括对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一个孝子除了对家庭有责任感外,对于整个社会有责任感也是同样重要的”[13]。
与孝的行为相比,“不孝”的行为往往是社会混乱动荡的根源。《孝经·五刑章第十一》中孔子说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再看我们当今社会,“卖官鬻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诋毁了党的名誉,玷污了党的纯洁性;还有一些暴富者欺行霸市,飞扬跋扈,是社会和谐乐谱中极不和谐的音符;还有一些名流款爷,穷奢极欲,挥霍无度,让我国一个发展中国家却扣上了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的“桂冠”而全然不顾《孝经》中赫然醒目的“谨身节用,以养父母”的古训;新疆暴徒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刀砍路人,打砸掠夺,这些“不孝”的现象和非道德的行为不得不让人深思冥索,扪心自问。
对于孝行,我们应该褒扬与宣传,对于不孝行为,我们应斥责反思。“流传颇广的《二十四孝图》,‘序而诗之,用训童蒙’,意义深远,源远流长。画于棺椁的‘行孝图’表达儿女对老人‘孝’的至真情感,抒发了儿女对老人的至爱忧思。哈尔滨六旬老翁单车载母,周游尽孝已被传为佳话。四川茂县黑虎乡的古老村寨羌族妇女头带‘万年孝’,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对自己行为进行规制的意愿”[14]。《孝经》对儒家理想道德人格的诉求中,其优秀的人伦理论精髓是值得借鉴和继承的,其所倡导的“孝行”对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孝经》让我们在评品圣贤书的同时,又多了一份情感的触动和一次内心的涤荡与反思。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探赜(孝经)的现代价值》,编号:HEURS0939;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与德育》,编号:11544066;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孝经)的现代阐释与借鉴应用研究》,编号:HEUCF10年1310)
注释:
[1]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第1卷)第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 Richard M.Ryckman:《人格理论》(第八版)第3页,[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张晔、秦华伟:《人格理论与塑造》第140页,[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4][5][10]王正平:《中国传统道德论探微》第13、53、4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6]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第98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8页,[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
[8][9]徐儒宗:《人和论——儒家人伦思想研究》第1992、1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1][唐]李隆基注,[宋]邢呙疏:《孝经注疏》第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杜2009年版。
[1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3]王立仁、卢明霞:《(孝经)新读》,载《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5期。
[14]杨志刚:《论(孝经)的德育功能》,载《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9年第7期。
《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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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纪孝行章第十》主要论述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孝行”,是“内贤外王”的道德行为。其全章内容如下:子日:“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也就是说,“孝”作为一种道德行为,应该表现在如的孝之五行上。《孝经》并非单言“事亲”之孝,推广及社会层面,“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是其社会性德育功能的一种体现。要求人们,身居高位而不盛气凌人;身处下位的而不作乱犯上;处境不优的而不强行争斗。“不骄、不乱、不争,是对现行法律和社会秩序的遵从和执行,也包括对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一个孝子除了对家庭有责任感外,对于整个社会有责任感也是同样重要的”[13]。
与孝的行为相比,“不孝”的行为往往是社会混乱动荡的根源。《孝经·五刑章第十一》中孔子说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再看我们当今社会,“卖官鬻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诋毁了党的名誉,玷污了党的纯洁性;还有一些暴富者欺行霸市,飞扬跋扈,是社会和谐乐谱中极不和谐的音符;还有一些名流款爷,穷奢极欲,挥霍无度,让我国一个发展中国家却扣上了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的“桂冠”而全然不顾《孝经》中赫然醒目的“谨身节用,以养父母”的古训;新疆暴徒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刀砍路人,打砸掠夺,这些“不孝”的现象和非道德的行为不得不让人深思冥索,扪心自问。
对于孝行,我们应该褒扬与宣传,对于不孝行为,我们应斥责反思。“流传颇广的《二十四孝图》,‘序而诗之,用训童蒙’,意义深远,源远流长。画于棺椁的‘行孝图’表达儿女对老人‘孝’的至真情感,抒发了儿女对老人的至爱忧思。哈尔滨六旬老翁单车载母,周游尽孝已被传为佳话。四川茂县黑虎乡的古老村寨羌族妇女头带‘万年孝’,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对自己行为进行规制的意愿”[14]。《孝经》对儒家理想道德人格的诉求中,其优秀的人伦理论精髓是值得借鉴和继承的,其所倡导的“孝行”对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孝经》让我们在评品圣贤书的同时,又多了一份情感的触动和一次内心的涤荡与反思。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探赜(孝经)的现代价值》,编号:HEURS0939;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与德育》,编号:11544066;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孝经)的现代阐释与借鉴应用研究》,编号:HEUCF10年1310)
注释:
[1]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第1卷)第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 Richard M.Ryckman:《人格理论》(第八版)第3页,[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张晔、秦华伟:《人格理论与塑造》第140页,[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4][5][10]王正平:《中国传统道德论探微》第13、53、4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6]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第98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8页,[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
[8][9]徐儒宗:《人和论——儒家人伦思想研究》第1992、1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1][唐]李隆基注,[宋]邢呙疏:《孝经注疏》第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杜2009年版。
[1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3]王立仁、卢明霞:《(孝经)新读》,载《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5期。
[14]杨志刚:《论(孝经)的德育功能》,载《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9年第7期。
《对《孝经》诉求儒家理想道德人格之考量(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