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文献与样本安全
“地方文献”概念中对地方文献范围的划定是地方文献工作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广义的地方文献指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文献资料:①内容涉及本地方的文献资料;②本地(包括客籍寓居)人士的著述;③本地出版物。狭义的地方文献仅指满足上述第一个条件的文献资料。主张使用狭义概念的,如《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金沛霖主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版)中认为:“地方人士著作和地方出版物,内容上无地方特色的,则不应作为地方文献处理”,理由是“便于更好地进行典藏、加工和利用”(见该书第2页)。骆伟《论地方文献》一文中在论及地方文献的范围时认为:“地方文献收藏应有重点”,“应围绕地方内容这一点决定取舍,否则将造成逻辑概念与实践工作的混乱”。(见《中国图书馆事业二十年》P1717—1718)都较有代表性。使用狭义的“地方文献”概念,强调的是地方文献内容的开发、利用,为地方建设服务。另外,使用广义“地方文献”概念的,往往也只是从“本地出版物和地方人士著述从某个侧面反映地方信息”这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并没有考虑地方文献工作对地方出版物样本不散失的安全性所承担的责任。
公共图书馆“藏用关系”上强调“用”的同时,应考虑到这样两个问题:①对需求(“用”即满足社会需求)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图书馆所满足的需求既是现实的也应是未来的,而社会未来的需求,我们现在无法把握。②地方文献工作在图书馆工作中具有特殊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除了担负征集、保存和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职能外,同时还承担保证我国图书样本的安全、防止任何一种文献资料散失的职责。也就是特别强调“藏”的职能。
目前国内每年正式出版的图书在10万种以上,报刊1万种以上,即使有完善的图书呈缴制度,靠国家版本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单级单独完成它们的征集、保存任务,即使从馆舍面积的角度讲,也存在困难。而散布各省、市、县甚至乡、村的内部出版物和个人印刷品更是无法统计,这个量应是相当庞大的,而跨地区征集又极为困难。仅靠国家一级的收存,从漫长时期和国家文献整体的角度讲,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会大大降低。所以,尽管整个社会的图书管理与流通机制日益完善,但图书散失的危险性依然时刻存在。从事过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就知道,本地的一种发行量小的出版物,又特别是内部出版物和个人自费的出版物、印刷品,一二十年之后就很难再征集到,可能散失不存。这种危险性,我们各级公共图书馆,又特别是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应该意识到。
无论图书馆服务功能发展到什么程度,保存文献(亦即“藏”)仍然是图书馆的天职。如果公共图书馆不主动承担起保证我国图书样本整体安全的职责,把那些内容上与本地方无关的非主流出版物排斥在征集和保存范围之外,那么这一部分文献就很难有其它任何机构对其不散失的安全性负责(博物馆和档案馆一般并不承担这方面的职责),样本安全就无法得到保证,极有散失的危险。那么,我们文化和历史中许多边缘性或潜流性的文献就有可能遗失不存。我国是历史大国,自古有珍视文献的传统,我们不应简单地从内容上判断文献目前的有用或无用、有关或无关,而应从文化积淀和历史构建的角度去看待文献的征集、保存工作。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已经设立了省、市、县三级地方文献征集、保存机制,对我国各地图书样本进行多级、分散地征集和保存。如果把这个机制下征集和保存的文献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广义地方文献条件的图书资料,必将大大提高我国文献整体样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各地各级公共图书馆而言,这也应是工作重点之一。
在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中使用广义的“地方文献”概念,强调地方文献样本安全的问题,对指导地方文献工作有重要的意义。如在地方文献征集工作中坚持“求全”的原则,特别是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对本地区满足广义条件的所有出版、印刷物尽量做到征收无遗,既有这个必要,也有这个可能。又如在地方文献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中,要首先照顾样本的安全,在处理地方文献的“藏用”关系时,应考虑到“将来之用”或“无用之用”。再如在地方文献书库设置、布局,在防火、防盗、防损等安全问题上,都应有一个着重的安排。
各地公共图书馆保证了各自区域范围内样本图书的安全性,从而也就多级的保证国家所有文献的样本安全性。同时也就支持了所有公共图书馆在“藏用”关系中从“藏”中解放出来,放开手脚,最大限度地利用馆藏。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文献的复制与传递已越来越便捷,只要在保证了各区域样本的全面的安全、在完成了图书馆联合与资源共享的格局之后,一个公共图书馆全面而安全的资源格局就完成了。
〔出处〕 图书馆界 2002(1)
《论地方文献与样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