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本体论纲
新闻”之所以为新闻在于它报道了事实。就是说,是事实决定了“新闻”成为新闻。作为个体的事实的确有赖于人的感觉才与人发生关系,才对人构成意义。但正如列宁所明确指出的那样:“把认识论建立在客体和人们感觉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一前提上(‘感觉的复合’=物体;‘世界要素’在物理和心理方面是等同的;阿芬那留斯的原则同格等等),就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6]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认识论和本体论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范畴。它们在不同层面上回答思维与存在、精神(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本体论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精神(意识)和物质,哪一个是根本(本原)的问题,认识论问题则是思维是否反映现实,能否正确反映现实以及怎样反映的问题。“用哲学家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7]因此,我们说,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离开了一定的本体论前提,认识论的内容立即就会变得含糊不清;而把认识论本体论化,则是非常有害的。如果说陆定一同志是从唯物主义本体论前提出发,在认识论上正确地说明了“新闻”(报道)与事实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吴先生则完全抛开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前提,直接从一般认识论中得出了关于新闻本质的错误观点。
新闻本体论纲(第3页)
在结束本节之前,我还想简单谈谈吴先生从“新闻是一种意识”到“新闻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论证。在吴先生看来,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人的意识从本质上看都是社会意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这种意识活动具有社会意识的性质”;“社会意识……一般称为社会意识的多种形态”;“因此,从本质上说,新闻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8],如果根据吴先生的这种观点看,全部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也应该具有社会意识的性质。倘若吴先生真的作如是观,那我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它说明吴先完全是从特定的描述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根据俞吾金博士的研究,马克思基本上是在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俞博士把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定义为: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9]当年王中教授,葛迟胤先生撰文反对说新闻是一种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从这一含义理解意识形态概念的。
三
我认为,在对新闻本质的探索中,宁树藩先生所采用的方法是值得提倡的,所得出的结论是具有启发性的。
宁先生是国内研究新闻史的专家。他对新闻本质的思考和探索不是从一般的哲学原理出发,而是从具体新闻文体的形式、演变和发展出发。这当中蕴含的一个基本思想值得注意:各种新闻文体只是新闻的表现形式,新闻的本质存在于新闻文体这种“现象”之中。“现象”往往遮蔽着“本质”,但通过对“现象”的分析可以揭示出“本质”。宁先生在比较、研究各类文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道:“新闻文体系列——消息(又分电讯、简讯、综合消息等)、通讯(又分人物通讯、事件通讯、旅游通讯等)、特写、报告文学、答记者问、新闻公报……等等,是怎样形成的?什么因素把它们贯穿在一起?一句话,它们是适应传递新闻信息的需要形成的,传递新闻信息的功能将上述新闻体裁系列贯穿在一起。传递新闻信息是它们赖以存在的内在根据,不同的条件和要求是新闻文体呈现多样化的外部因素。”,“再从新闻文体的结构看,新闻导语、‘倒金字塔’、‘五个W’等等,是人们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以导语论,它的产生是由于适应人们对 于新闻首先在了解重要信息的需要。至于新闻报道中的五个W,它反映了新闻信息本身存在这五个方面的联系,它的提出,积极体现新闻信息传播的根本要求”。还有,“我国早期的消息(新闻文体)写作,由于受传统的写作影响,其顺序往往是从人到事、从近及远、从原因到结果,和后来的消息写作顺序恰恰相反。是什么力量将这种写作顺序颠倒过来?是传递新闻信息要求。”[10]经过这样的分析,宁先生得出“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的结论。
与那种从一般哲学理论演绎出“新闻质的规定性”,然后再用具体的新闻作品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做法不同,宁先生未对新闻及其本质进行任何先在的设定,而是直接从具体的新闻“现象”入手,并透过“现象”,直逼新闻的“本质”。在宁先生的分析中,各类新闻文体或各种新闻作品的外在的、非决定性的、作为“条件”出现的,因而也是变动不居的东西被一一拂去,而新闻作品内在的、决定性的、作为“根据”出现的,因而也是恒定的“质”被揭示出来了;在宁先生的结论中,事实(或事实的信息)不仅只是新闻的认识来源,而是新闻的内在根据;传播新近事实的信息不再仅仅是某种手段,而是新闻传播活动区别于其他所有传播活动的实质。我认为,宁先生在追寻新闻 《新闻本体论纲(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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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本体论纲(第3页)
在结束本节之前,我还想简单谈谈吴先生从“新闻是一种意识”到“新闻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论证。在吴先生看来,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人的意识从本质上看都是社会意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这种意识活动具有社会意识的性质”;“社会意识……一般称为社会意识的多种形态”;“因此,从本质上说,新闻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8],如果根据吴先生的这种观点看,全部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也应该具有社会意识的性质。倘若吴先生真的作如是观,那我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它说明吴先完全是从特定的描述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根据俞吾金博士的研究,马克思基本上是在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俞博士把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定义为: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9]当年王中教授,葛迟胤先生撰文反对说新闻是一种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从这一含义理解意识形态概念的。
三
我认为,在对新闻本质的探索中,宁树藩先生所采用的方法是值得提倡的,所得出的结论是具有启发性的。
宁先生是国内研究新闻史的专家。他对新闻本质的思考和探索不是从一般的哲学原理出发,而是从具体新闻文体的形式、演变和发展出发。这当中蕴含的一个基本思想值得注意:各种新闻文体只是新闻的表现形式,新闻的本质存在于新闻文体这种“现象”之中。“现象”往往遮蔽着“本质”,但通过对“现象”的分析可以揭示出“本质”。宁先生在比较、研究各类文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道:“新闻文体系列——消息(又分电讯、简讯、综合消息等)、通讯(又分人物通讯、事件通讯、旅游通讯等)、特写、报告文学、答记者问、新闻公报……等等,是怎样形成的?什么因素把它们贯穿在一起?一句话,它们是适应传递新闻信息的需要形成的,传递新闻信息的功能将上述新闻体裁系列贯穿在一起。传递新闻信息是它们赖以存在的内在根据,不同的条件和要求是新闻文体呈现多样化的外部因素。”,“再从新闻文体的结构看,新闻导语、‘倒金字塔’、‘五个W’等等,是人们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以导语论,它的产生是由于适应人们对 于新闻首先在了解重要信息的需要。至于新闻报道中的五个W,它反映了新闻信息本身存在这五个方面的联系,它的提出,积极体现新闻信息传播的根本要求”。还有,“我国早期的消息(新闻文体)写作,由于受传统的写作影响,其顺序往往是从人到事、从近及远、从原因到结果,和后来的消息写作顺序恰恰相反。是什么力量将这种写作顺序颠倒过来?是传递新闻信息要求。”[10]经过这样的分析,宁先生得出“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的结论。
与那种从一般哲学理论演绎出“新闻质的规定性”,然后再用具体的新闻作品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做法不同,宁先生未对新闻及其本质进行任何先在的设定,而是直接从具体的新闻“现象”入手,并透过“现象”,直逼新闻的“本质”。在宁先生的分析中,各类新闻文体或各种新闻作品的外在的、非决定性的、作为“条件”出现的,因而也是变动不居的东西被一一拂去,而新闻作品内在的、决定性的、作为“根据”出现的,因而也是恒定的“质”被揭示出来了;在宁先生的结论中,事实(或事实的信息)不仅只是新闻的认识来源,而是新闻的内在根据;传播新近事实的信息不再仅仅是某种手段,而是新闻传播活动区别于其他所有传播活动的实质。我认为,宁先生在追寻新闻 《新闻本体论纲(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