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本体论纲
作为“人的类的特性”的本质也就丧失殆尽,因为人将从此失去目标,失去追求,从而失去“自由自觉的活动”,进而使自己完全降格为“现实的”存在物。[34]在我看来,新闻理论提倡“客观性”不仅不像有人批评的那样——“遗忘了脚下立足的土地”,而是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我们立足于这块土地,我们才看到了这块土地的局限性,所以我们才有“理想”,所以我们才要追求。“客观性”在新闻学中不仅有着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意义,而且有着伦理学上的意义。从后一种意义看,它要求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对人民负责;包真事、说真话;对历史负责;坚持真理、主持正义;对自身负责;不趋炎附势,不苟且偷安。它类似康德伦理学中的“绝对律令”。正是在它面前,新闻工作才显出她的尊严和神圣,新闻工作者才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展现出生命的辉煌!
人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对自己生活环境的“知”的需要只是“新闻品质”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基本特性,即“新闻品质”的客观社会性。“新闻品质”的另一个方面或另一个基本特性是它的客观对象性。“新闻品质”必须与具体的客观对象——事实相联系,必须要在具体的事实身上体现自己。由于我们所说的事实是那些在实践活动中与人相遇的事实,亦即所谓“经验事实”,它们实际上是向人呈现并为人存在(即为人所用)的事实,是一种“人化的事实”。正如马克思从抽象的哲学高度所说:“在社会中…….对象的现实处处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都是人的现实…….对于人来说,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35]从新闻学研究的角度看,我认为,“人的本质力量”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一个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过程。它最初表现为某种需要,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才认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产生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36]不仅如此,在以后的历史行程中,“人的本质力量”依然会以各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对自身所处环境“知”的需要便是这些需要中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此外还有“知”的需要(对应于科学、哲学等)、“感”的需要(对应于文学、艺术等)。在具体的新闻活动中,所谓“人的本身力量的实现”无非是指人们从作为对象的事实身上发生人的这种需要,同时也是在事实所显示的某些性质和关系中体现出人的这种需要。我们过去所说的事实的“时新性”、“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等等,并不是事实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知”的需要的“对象化”,是这种需要通过事实折射出来的光芒。“人化的事实”就是“对象化的事实”,就是凝聚了人的知性需要之光的事实。“知”与“行”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般说,“知”是为了“行”。人们不仅需要知道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也需要知道对自己不利甚至有害的事实。这一现象在统一于实践的“知”“行”关系中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新闻品质”的社会性和对象性是完全统一的。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分别看作两个不同的实体。只有在逻辑上,在科学中才能把两者区别开来看,而在现实中,这二者则是一刻也不能分离的完整的统一体,彼此互为前提、互为依据。至此,我们可以说,“新闻品质”是人的“知”的需要的对象化。它不可能有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内容,它的内容总是随着人的实践,随着历史、社会、阶级的不同而变化。过去我们用语言来界定的一些貌似具体的内容(如“新鲜”、“重要”、“共同兴趣”等)其实也并不具体。语言的抽象性与现实生活的具体性也许是在人的认知途中无法逾越的鸿沟。为此,我不得不在回答新闻是什么的问题之前,把“新闻品质”转化为一种类似人类心理结构的抽象形式,我把这种形式称之为“关注”。它在人类实践中不断生成,因此无限的内容将在其中不断展开;它在实践中通过与事实的无数次相遇获得自身,同时又将自身,同时又将自身的光芒投向作为对象的事实,从而使事实具有了一种新的品质。什么是新闻?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这里的“经验”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后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前者则表现为人的“亲身传播”或“体内传播”。
耐心读完这份“论纲”的读者也许回有些失望,因为我的新闻定义似乎并没有多少新“货色”,但任何定义都只有在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中才能显出它真正的意义,孤立的定义不仅不解决任何问题,而且令人生厌。应该说,这份“论纲”只是研究的开始,其中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展开,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我真诚地希望学界同仁的批评和帮助。
资料来源
[1]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5页。
[2]同[1],6页。
[3]《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148页。
[4]同[1],6页。
[5]同[1],7页。
[6]同[3], 《新闻本体论纲(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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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对自己生活环境的“知”的需要只是“新闻品质”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基本特性,即“新闻品质”的客观社会性。“新闻品质”的另一个方面或另一个基本特性是它的客观对象性。“新闻品质”必须与具体的客观对象——事实相联系,必须要在具体的事实身上体现自己。由于我们所说的事实是那些在实践活动中与人相遇的事实,亦即所谓“经验事实”,它们实际上是向人呈现并为人存在(即为人所用)的事实,是一种“人化的事实”。正如马克思从抽象的哲学高度所说:“在社会中…….对象的现实处处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都是人的现实…….对于人来说,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35]从新闻学研究的角度看,我认为,“人的本质力量”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一个随着人类历史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过程。它最初表现为某种需要,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才认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产生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36]不仅如此,在以后的历史行程中,“人的本质力量”依然会以各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对自身所处环境“知”的需要便是这些需要中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此外还有“知”的需要(对应于科学、哲学等)、“感”的需要(对应于文学、艺术等)。在具体的新闻活动中,所谓“人的本身力量的实现”无非是指人们从作为对象的事实身上发生人的这种需要,同时也是在事实所显示的某些性质和关系中体现出人的这种需要。我们过去所说的事实的“时新性”、“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等等,并不是事实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知”的需要的“对象化”,是这种需要通过事实折射出来的光芒。“人化的事实”就是“对象化的事实”,就是凝聚了人的知性需要之光的事实。“知”与“行”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般说,“知”是为了“行”。人们不仅需要知道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也需要知道对自己不利甚至有害的事实。这一现象在统一于实践的“知”“行”关系中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新闻品质”的社会性和对象性是完全统一的。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分别看作两个不同的实体。只有在逻辑上,在科学中才能把两者区别开来看,而在现实中,这二者则是一刻也不能分离的完整的统一体,彼此互为前提、互为依据。至此,我们可以说,“新闻品质”是人的“知”的需要的对象化。它不可能有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内容,它的内容总是随着人的实践,随着历史、社会、阶级的不同而变化。过去我们用语言来界定的一些貌似具体的内容(如“新鲜”、“重要”、“共同兴趣”等)其实也并不具体。语言的抽象性与现实生活的具体性也许是在人的认知途中无法逾越的鸿沟。为此,我不得不在回答新闻是什么的问题之前,把“新闻品质”转化为一种类似人类心理结构的抽象形式,我把这种形式称之为“关注”。它在人类实践中不断生成,因此无限的内容将在其中不断展开;它在实践中通过与事实的无数次相遇获得自身,同时又将自身,同时又将自身的光芒投向作为对象的事实,从而使事实具有了一种新的品质。什么是新闻?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这里的“经验”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后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前者则表现为人的“亲身传播”或“体内传播”。
耐心读完这份“论纲”的读者也许回有些失望,因为我的新闻定义似乎并没有多少新“货色”,但任何定义都只有在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中才能显出它真正的意义,孤立的定义不仅不解决任何问题,而且令人生厌。应该说,这份“论纲”只是研究的开始,其中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展开,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我真诚地希望学界同仁的批评和帮助。
资料来源
[1]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5页。
[2]同[1],6页。
[3]《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148页。
[4]同[1],6页。
[5]同[1],7页。
[6]同[3], 《新闻本体论纲(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