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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诗论》“情趣”说研究(上)


“增订版”,除增订版序外,增收了第十一章《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上):赋对于诗的影响》,第十二章《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下):声律的研究何以特盛于齐梁以后?》和第十三章《陶渊明》。
         
     1984年7月,《诗论》的第三版“三联版”又增补了《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附在第三章后)和《替诗的音律辩护》(附在第十二章后),并添了一篇后记。
         
     朱光潜逝世后,1987年出版的《朱光潜全集》第三卷里的《诗论》又附录了初稿中原有的两章《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可称为“全集版”。
         
    
         
     二、体例内外:“陶渊明”问题
         
    
         
     从前期的积累到后五十年的不断写作与修改,《诗论》的写作横亘了朱光潜的一生,说《诗论》凝结了朱光潜一生的心血是毫不夸张的。也许正因为《诗论》有这么多版本,朱光潜的研究者对其版本变迁中的体例产生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对“增订版”中新增的第十三章《陶渊明》的意见分歧。
         
     《陶渊明》很显然是一篇诗人论,是一篇带有批评性质的传记。对一个具体诗人的研究和论述能否融入诗学理论的体系,换一句话说,这从体例上来讲是否合适?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朱光潜的研究者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根本不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基本上是默认和赞同的立场。劳承万的《朱光潜美学论纲》,钱念孙的《朱光潜与中西文化》就是如此。与他们二人不同,温儒敏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 中有专章述评朱光潜,并用一节的篇幅逐章分析了《诗论》,但是行文到第十二章就戛然而止了,闭口不提该书的第十三章。这分明是对第十三章的否定。
         
     另一类研究者则看到并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看似不妥其实大有深义。商金林、阎国忠、宛小平和朱立元都是这样看的。商金林认为:“《诗论》最后一章《陶渊明》,从体例上说似乎与全书不协调,其实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前十二章重在阐述‘诗是什么’、‘诗应该如何’,这最后一章重在说明‘诗人应该如何’,从而给这部《诗论》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这种说法是从完整性方面为作者辩护。
         
     阎国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明显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他先说:“《陶渊明》作为专章列入《诗论》,从体例上讲是不协调的。因为其他的各章讨论的均是诗本身的一些问题,如诗的起源,诗与散文、绘画的分别,诗的节奏、声韵、律等,唯独这章把讨论全拘泥于一个诗人身上。”接着,他又说:“但仔细推敲起来,则不难发现其中的特殊用意。在朱光潜看来,‘像一般艺术一样,诗是人生世相的返照’,诗魂就是人格。陶渊明的人格本身就是久经涵养而成就的一首完美的诗。所以这一章虽写的是陶渊明,却包括了全部《诗论》的思想精髓,可以说是它的主旨和总纲。” 阎国忠对这个问题从明确否定到极度称道表现出来的是他对大师著述的顺向式领悟。
         
     朱光潜的研究者中有一个是他的孙子,叫宛小平。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表面看,这只是对诗人个案的一个研究结果。实质上,意义远大于此。”一番分析之后,他总结道:“总之,朱光潜以人格来透视艺术的风格,并尝试用类似传体写严肃的学理著作应该视为匠心独运。” 朱立元在《〈诗论〉导读》里也持这种看法,他说:“第十三章看似游离于全书的完整结构,实则是朱光潜匠心独运地以陶渊明为个案印证他的诗境说的普适性。” 这些人的观点大体相似,基本上是先觉得似乎有问题,但是经过进一步的思考才发现了这种安排的深义。他们虽然都觉得第十三章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对这一章在全书中的作用和地位的看法并不相同,或侧重内涵,或侧重形式,甚至有人把它看作书中最重要的章节,这种情况本身就说明他们对这个问题解释的随意性。总之,从这些研究者的结论来看,大师的著述不会有什么不妥,凡是与众不同之处都需要仔细揣摩,自然会从中发现其匠心独运之处。
         
     我认为《陶渊明》这一篇带有批评性质的传记与全书的学术论著体例是不相符的,因而也无法真正与全书融为一体。 在建构中国现代诗学大厦的过程中,朱光潜本人对体例问题也有所警觉。“全集版”中附录的两篇文章《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都是初稿中原有的,为什么朱光潜在出书时把它们删掉呢?对此,朱光潜自己曾有过回答,他说:“这两篇(即《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作者按)原是《诗论》初稿的第三、四章,曾由北京大学打印过发给同学。到《诗论》正式出版时,因与全书体例不一致,删去了。” 这两篇都是对话,受柏拉图的影响,朱光潜对对话的喜爱是非同一般的,但是考虑到理论著作的特点及其统一性,他还是忍疼割爱了。现在的“全集版”把它重新收入,但只作为附录,从体例方面说,这是一条折中可行的方法。它保存了此书的原貌,又不与全书体例构成冲突。既然朱光潜不是没考虑过体例问题,他为什么要把《陶渊明》这篇诗人论作为其中的一章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附录呢?当时作者到底是怎么考虑的呢?
         
     《诗论》增订版序透漏了此中消息:“从前我还写过几篇关于诗的文章,在抗战版中没有印行,原想将来能再写几篇凑成第二辑。近来因为在学校里任课兼职,难得抽出工夫重理旧业,不知第二辑何日可以写成,姑将已写成的加入本编。这新加的共有三篇,《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上下两篇是对于诗作历史检讨的一个尝试,《陶渊明》一篇是对于个别作家作批评研究的一个尝试……” 这说明,朱光潜是有意写《诗论》第二辑的,只是由于工作关系一时未能如愿。因而把《诗论》出版后写的一些原想作为第二辑的几篇文章放到增订版里。因此,朱光潜说“姑将已写成的加入本编”,这无疑是权宜之举,并不是对《诗论》的成熟建构。直到最后,朱光潜的《诗论》第二辑也没有出现(倒是台湾在八十年代出了一本朱光潜的《诗论新编》 ),而姑且加入其中的三篇文章也一直留在其中:三十年后,《诗论》第三版印行时,朱光潜不再提第二辑的事了,增订的三篇已在书中存在了三十年,也维持了原有的地位。他在后记中特别提到了增订版中的新增的《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我在这里试图用西方诗论来解释中国古典诗歌,用中国诗歌来印证西方诗论;对中国诗的音律、为什么后来走上律诗的道路,也作了探索分析。” 由此可见,《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上下两篇提出了中国诗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并做了详细论证,从而成为《诗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此,从作

《朱光潜《诗论》“情趣”说研究(上)(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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