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与“三农”变法
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是迄今我所看到的中央力度最大、反响最好的一个文件。民间学者关于三农问题的所有进步的见解,都被中央接受了。过去,我为三农问题呼号,言辞比较激进,只是为了引起中央对问题的注意。现在,我发现自己快“失业”了,因为中央1号文件中阐述了我所关注的所有农村问题,而且都有到位的解决措施。温家宝总理说:知政失者在草野。可见他是非常虚心、明智的,他对中国的所有问题都十分了解,有符合现代文明规范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解决之道。他清楚,民间学者一般不会受虚假信息的蒙蔽、不会受既得利益的羁绊、不会受权贵集团的左右,往往对问题能够感同身受,甚至有切肤之痛,所以,应当尊重广大学者的正确意见,特别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
这次一号文件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这种提法相对于过去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所谓科学发展观,一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的目的是人,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来谋求发展,片面地追求gdp、产值、政绩;二是统筹城乡、东部与西部、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的和谐发展,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因为中国的城乡差别是世界上最大的,一般认为中国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在5倍或6倍,有的外国人感叹,中国的大城市与西方城市丝毫不逊色,但是中国的中西部农村却与非洲贫困地区类似,那儿的婴儿死亡率甚至高于非洲。所以,中央这次强调对农村要“多予”——国家财政应当加大支农力度,把补贴直接补给农民,这是非常正确的。发达国家对农业早就形成了保护制度,美国每年财政支农4、5百亿美元,农民收入中三分之一来源于政府补贴。日本每年补贴310亿美元,欧盟补贴620亿美元。按照wto黄箱政策协议,中国对农民的收入补贴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可实际上我们只达到了3.3%,印度也在10%以上,欧美国家都在25%以上,日本、以色列等国甚至高达45%。我国过去对农业的补贴也主要补给了粮食收购企业、流通环节,养活了几百万职工,农民没有得到实惠,现在将补贴直接补给农民,是一个进步。
中央1号文件强调“少取”,是由于过去我们对农民的索取过度了。改革开放之前30年,从农民那儿拿走了8000亿,那时的8000亿相当于现在的好几万亿。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从农民那儿又拿走了3、4万亿元,中央的统计数字没有这么高,但是,大部分税费、乱收费都留在了县、乡,没有报告到中央。而且,由于土地被征用,农民每年至少损失1000亿到3000亿元,各个资料估计的不一样。农民只拿到征地款的5~10%,有的甚至只拿到2%。农村的资金也大多流向了大城市,一年流走6000亿,其中邮政储蓄一年就吸走4000亿,而即使是农业银行,也只把10%的资金贷给了农村。可见,农村资金是非常匮乏的,造成农村贫穷、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所以以后,国家应当从农村“少取”。
还有中央采取“放活”的方针。1号文件规定,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这是放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举措。过去,像孙大午所说的,在有些地方农民卖鸡蛋,也要经过许多道关卡。现在,农村不太可能创立新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由于产权不清等因素,侵占、贪污等情况严重,所以现在90%的乡镇企业都私有化了。现在农民也很难创立私人企业,因为每一企业起,就有十多顶大盖帽来收费、掠夺,庞大的乡镇政府成了农民创业的巨大障碍。因此,中央要求放活农民,要求精简乡镇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我估计,在一两年内,中央会采取措施,精简县乡两级机构,只有县一级减了,乡一级才能负担轻一点,才能放活农民。现在,县下属科局机构太庞大,编制上每个局可能只有二三十人,但实际上可能一两百人,甚至两三百人。每个县六七十个科局,机构重叠的太多,农民负担怎么减得下来!如湖北某县71个科局,仅农业口的就有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粮食局、土管局、烟草局等,其他如经贸局、经管局、工商局、商业局、工业局、企业局、轻工局等,叠床架屋,再不改革,怎么得了!
这次1号文件还提出:“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农民工进城,过去称为盲流,虽然搞市场经济了,但一些领导人的思想观念陈旧,对农民采取收容、歧视、高收费等办法,围追堵截。光北京市就有100多种岗位规定不容许农民就业,许多地方招收公务员也规定不许招收农民。直到现在,一些地方的暂住证收费还有9个标准,三分之二的农民要办好几个证。而1号文件说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承认农民工已经是工人了,不再是农民了,那就应当大家一视同仁,像发达国家那样,不应当再办暂住证了,凭身份证和安全号管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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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文件还强调: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一是对农民工要培训,要讲解安全防护知识;二是要解决打工子女就学的问题,过去,农民工自己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常常被取缔,他们的子女到公立学校去读书就要交很高的赞助费、学费,农民工是交不起的,因此,他们的子弟要么失学,要么回到老家就学,最后将打工的父母也常常逼回了农村。还有,农民工常常享受不到劳动保障,30%多的人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只有10%左右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给农民工上保险。而农民工在城市干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中央特别强调各个城市政府应当负起自己对农民工的责任。1号文件还提出: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根据研究,2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最有利于节约土地,其人均占地分别仅为小城市、集镇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所以,对于耕地不足的中国来说,在发展中小城市的同时,加快发展大城市是可取的,我们的大城市数占人口的比例与发达国家还差很远,由于户籍制度的羁绊,我们的城市化水平也大大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因此,放宽对农民定居的限制,加速城市化是必然的选择。论文中央一号文件与“三农”变法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P>
1号文件另一个突破是: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组织的立法工作。之所以说是突破,是因为过去我们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的是限制、打压的政策,惟恐其起到了组织农民的政治作用。其实,农民建立各种经济组织,可以抗击个人非理性的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将农民组织到产供销的链条中去;有利于保护农民自身的利益,增强政府在国际谈判中的地位;有利于克服农民一盘散沙的自私,提高农民素质,可以借助于合作组织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教育等工作。B?,rK9%QmO?u{ EO2@I M2LyEmF^h(Fl8qe@@66wenk`4]HMA;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