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梁先生的第七条方法是:“书初出现,已发生许多问题,或有人证明是伪造,我们当然不能相信。”[38]他举张霸的百两《尚书》和今文《尚书》中的《泰誓》篇为证。对前人的说法,我们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取分析的态度,个能只取一面之辞。
梁先生的第八条方法是:“从书的来历暖味不明而定其伪。”他说:“所谓来历暖味不明,可分二种:一是出现的,二是传授的。”[39]前者他以鲁恭王坏孔子宅发现的壁中书以及张湛注《列子》为证,后者以《毛诗·小序》的传授为证。古书出现的来历和传授的系统有欠清楚,多属自然过程,有意作伪者当属少数,以此定罪,近于栽赃。对壁中书的怀疑,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的。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一文,曾列举“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居首位的便是孔于壁中书。后来汲冢书的发现,殷墟甲骨的出土,敦煌藏书的面世,特别是七十年代以来大量竹简帛书的出土,足证孔子壁中书的发现是可信的。将其列于来历不明而指其为伪,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列子》之书,自宋人高似孙以来,明人宋濂,近世梁启超、马叙伦、顾实、杨伯峻等称为伪,几成定论。但最近严灵峰先生对其进行了详尽的考证,认为《列子》一书决非张湛所伪造,尽管其中不免掺杂了后人的文字或错简,但其属于先秦古书无疑。[40]严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列子》研究的最新成果,是值得我们重视的,由此可见,梁先生从古书的传授统绪上提出的这些辨伪方法,大多是有问题的;他所列举的论据,也有许多已经被证伪了。
从文义内容方面,梁先生又提出了五种辨别古书真伪的方法。
第一是“从字句罅漏处辨别”。这又分为三项:一是“从人的称谓上辨别”。梁先生认为:
书中引述某人语,则必非某人作。若书是某人做的,必无“某某曰”之词。例如《系辞》、《文言》说是孔子做的,但其中有许多“子曰”。若真是孔子做的,便不应如此。若“子曰”真是孔子说,《系辞》、《文言》便非所能专有。又如《孝经》,有人说是曾子做的,有人直以为孔子做的。其实起首“仲尼居,曾子侍”二句便已讲不通,若是孔子做的,便不应称弟子为曾子。若是曾子做的,更不应自称为子而呼师之字。我们更从别的方法可以考定《孝经》乃是汉初的人所作,至少也是战国末的人所做,和孔曾那有什么关系呢?[41]
这一方法欧阳修当年就曾使用过。貌似正确,实则是以今律古,不合古人著述之体。先秦诸子之书,往往是聚徒讲学而成。先生讲学之言,弟子各有所记录,并加以加工整理,形成各种传本,在学派内部传习,有时还附以各种参考资料和心得体会。其中数传之后,先生的东西和弟子的东西往往难以分辨清楚,所以就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此某先生之书。先秦诸子之书,不必如后世作文,必皆本人手著,云某某之作,只是说其学出于某人。[42]如《系辞》、《文言》,它们虽非孔子手著,但其学出于孔子;它们虽经过了孔门后学的整理加工,但其思想仍出于孔子。[43]后学将其归本于孔子,说是孔子之作,正是先秦诸子书的通例。因此,不能因其有“子曰”就否认它们与孔子的关系。相反,从先秦古书的通例来看,“子曰”倒是它们出于孔子的铁证。《孝经》系“孔子与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44]其篇首“仲尼居,曾子侍”二语应为实录,后学将其学归本于孔子、曾子,故云孔子作。从形式上讲,应系曾子门人所记;但从思想上言,应渊源于孔子。《吕氏春秋·察微》篇已明引《孝经》,《后汉书》梁刘昭注引蔡邕《明堂论》称“魏文侯《孝经传》”,[45]西汉不但有今文《考经》,而且有出自孔壁的古文《孝经》。凡此种种说明否定《孝经》和孔子、曾子有关是不能成立的。
梁先生又说:
书中称说的人出于作者之后,可知是书非作者自著。人死始称谥,生人不能称谥,是周初以后的通例。管仲死在齐桓公之前,自然不知齐桓公的谥。但《管子》说是管子做的,却称齐桓公,不称齐君、齐侯,谁相信?商鞅在秦孝公死后即逃亡被杀,自然无暇著书。若著书在孝公生时,便不知孝公的谥,但《商君书》说是商鞅做的,却大称其秦孝公,究竟是在孝公生前著的呢?还是在孝公死后著的?[46]
以“称谥”作为辨别作者的标准,一般是正确的。但古书的形成与流传也有其特殊性。如《商君书》既有商鞅的亲著,如《垦令》、《境内》,也有商鞅后学之作,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不能因后者而否定前者。《更法》篇记录商鞅和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的“御前辩难”虽称孝公谥,但学者认为:“本篇
记录翔实可靠,刻画生动感人,撰述者如果不是躬临参与或亲闻其事,恐怕难以致之,因此,其撰述时代极可能很早。”断为车裂前之作。[47]所以,我们不能排除后学在传抄过程中将“君”改为“秦孝公”的可能。不从古书的整体内容出发,只凭片言只语,很容易将流传过程中的问题当成古书原本的问题,从而对古书得出错误的结论。这一点,梁先生不是没有觉察,他说:
说是甲朝人的书,却避乙朝皇帝的讳,可知一定是乙朝人做的。……又如汉文帝名恒,所以汉人著书,改恒山为常山,改陈恒为陈常。现在《庄子》里面却也有陈常之称,这个字若非汉人抄写时擅改,一定这一篇或这一段为汉人所窜补的了。[48]
《庄子·说剑》有“常山”之称,《盗跖》篇有“田成子常”之称。《盗跖》篇最近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中有竹简本出土,[49]可见并非汉人著作。但改“恒”为“常”,显属避讳。这种避讳并非《说剑》、《盗跖》本身的问题,而是“汉人抄写时擅改”,是流传中的问题。以流传中的问题来定原著的是非,难免不出问题。所以梁先生论“从人的称谓上辨别”古书的真伪,其说虽不无有见,但不足处也很明显。
梁先生的第二项“用后代的人名、地名、朝代名”,第三项“用后代的事实或法制”,论述都较正确,值得肯定,问题是要避免“以偏概全”,此不详述。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二种方法是“从抄袭旧文处辨别”。他认为此种方法又可细分为三种:第一,“古代书聚敛而成的”。他认为,“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作伪,不过贪图篇幅多些,或者本是类书,所以往往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并分“全篇抄自他书的”、“一部分抄自他书的”二种情况进行论证。[50]他肯定“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作伪”、“本是类书”,大体接近事实。但“贪图篇幅多些”,“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则不合实情。详说可见上文。其所举例也有一定问题,此不细辨。
第二,“专心作伪的书剽窃前文的”。他认为,“有意作伪的人想别人相信他,非多引古书来掺杂不可”,他举了伪古文《尚书》、《列子》、《文子》三例以为证明。[51]《列子》、《文子》并非存心作伪之作上文已有论述;古文《尚书》一般认为系伪作,但传闻陈寅恪
《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