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国着手构建和谐社会
2005年新春伊始,“和谐社会”这一极具亲和力的温馨词汇迅速“升温”: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专家学者纷纷撰文、新闻媒体频频出现……种种迹象显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会成为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和贯穿全年的“关键词”,也将引领着中国社会的未来走向。
连日来,记者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对构建和谐社会满怀激情:质朴的语言,寄托着他们对中央决策的衷心拥戴;生动的实践,写照着他们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冷静的思索,流露着他们的热望--消除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和谐社会,百姓身边的事情
实现和谐,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在新世纪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被执政党赋予全新内涵并确立为重要的治国方略。
这似乎是一个与“治国方略”沾不上边的小故事:在长春市重庆街道,居住着一些下岗工人、残疾人、孤寡老人,过去由于邻里纠纷、弱势群体救助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一直让社区干部头疼。70多岁的居民史品忠看到这种情况,带头创建了一个“和心俱乐部”。从此,许多矛盾通过邻里协调,在社区内部化解了。
“这就是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吉林代表黄百渠说,大到治国兴邦,小到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远大的治国目标,同时也是老百姓身边的事情。“现在老百姓最关心什么?腐败少一点,治安好一点,学费降一点,看病省一点,岗位多一点,股市涨一点,物价稳一点,空气净一点,矿难少一点,这里面哪一点也离不开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主题。”
“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正逢其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代表认为,改革开放26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举世公认,绝大多数老百姓享受到了改革成果,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我国的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期。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顺利度过这一时期,社会就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否则就可能停滞或倒退。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是在“关键时刻作出了关键决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记者最近在基层采访体会到,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央作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具有强烈的认同感。“谁能不向往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呢?中央的决策符合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顺民心,合民意!”住在北京的退休教师苏诚佶老人的话代表众多百姓的心声。
人民的意志升华为执政党的主张,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深得民心的基础!
居安思危,在科学发展中增进和谐
在2004年的各种统计数据中,有这样一组数字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中国已有网民超过9000万,同时有8000多万文盲;中国拥有移动电话用户3.3亿,却还有2600万贫困人口没有跨过温饱关。
数字的对比,从一个侧面拆射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在社会财富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享受改革成果的机会并不公平,由此产生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矛盾也日益突出。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代表委员在“热议”和谐社会的同时,表现出令人信服的清醒。安徽代表曹金海说:“和谐社会必须在动态中构建,要靠实干,而不是空谈,要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苗族代表、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问题上寻找突破口,从能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当前我们既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又要立足国情,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
谈和谐,离不开发展。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必须扭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增进和谐。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代表说,和谐社会应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但仅靠GDP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向往的小康社会。因此,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刘奇认为,目前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最不和谐因素,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而没有城乡和谐就没有中国社会和谐,城市多年来是靠农村输血发展起来的,现在应该支付“和谐成本”,特别是给农民进城就业创造公平的机会。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一些有益的探索。
政府转型,让一切创造和谐的力量充分涌动
“无论任何部门,对发展只能设路标,不能设路障!”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省长王珉在前不久的一次省长办公会议上提到的观点--政府就是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究竟承担着什么样角色?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政府掌握着公共治理资源,代表着公平与正义。政府的公共政策、政策安排、制度安排是否和谐,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政府转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代表委员们呼吁,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使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
“构建和谐社会呼唤‘和谐政府’,‘和谐政府’就是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一切创造和谐力量充分涌动的政府。”浙江代表介绍,在温州,政府已经开始确立以“无为”求“有为”的理念,目的就是为给每个人、每个单位都创造公平的起步和竞争机会。原温州市委政研室主任马津龙说,政府“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作为。在温州,政府虽不参与企业经营,可对于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都给以技改方面支持。政府把发展权交出,把路标设好,这就是“无为”中的“有为”。
“政府‘无为’,并不是缺位。”安徽代表汪春兰认为,和谐社会中的政府应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如何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如何更有效地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分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等。为此,汪玉凯教授建议,政府至少要从四个方面实现公共治理和谐:在发展战略上打破单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真正地体现公正、公平和正义;从政府的职能上实现由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和为贵”“兼相爱”“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古圣先贤们延续了数千年的许多向往,已经和正在新中国变成现实。在经历了26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军号角已响彻神州。
《2005:中国着手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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