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三)以“利民惠民和提高质量”为目标,争创文明城市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大创建”是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设计广大干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从中受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干部群众在广泛参与创建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不断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6.突出“利民惠民”,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根据县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整合全县力量和资源,全力以赴争创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力争3月份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分解责任目标,开展督查、指导,各单位、各乡镇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召开创城推进会,加强协调、整体推动,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整体创建水平。
7.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文明办对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行重大改革,全部实行零基启动,重新申报,经测评验收合格后重新命名。这一评选每三年进行一次,实行名额分配制,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测评验收,最后由自治区文明委命名。县文明办要切实抓好新的评选方式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真正把创建工作扎实、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单位推荐成自治区文明单位,把那些创建目的不纯、创建质量不高的单位从这次评选中剔除出去,真正达到压缩数量、提高质量的目的。自治区文明单位要在7月前做好检查复验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三级文明单位管理考核机制,实行批评、限期整改及末位退出制,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
8.突出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结合自治区实施的“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要认真贯彻落实柯文明委【2012】20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农牧民素质为根本,以推动乡村环境改善和乡风文明为目标,有条件的乡村,积极推动文化墙、农家文化大院,营造文化氛围,以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村)、以及农村文化广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共建等农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抓好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乡镇(村)、文明县农村“三大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9.实施“湖州杯”精神文明建设“五个好”评选活动。与湖州指挥部协商,研究实施《柯坪县“湖州杯”精神文明建设“五个好”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五个好”评选活动(一个好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一个好的校园文化,一个好的道德模范,一个好的道德讲堂,一个好的志愿服务队伍),并将评比表彰活动形成常态化,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四)以培育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务求实效。
10.突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主题,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主题教育活动。以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为目标,深入开展“五心教育”、“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童心向党”歌咏活动、“我与诚信手拉手、文明与我结伴走”诚信教育、“民族团结好少年”学习宣传等系列主题活动。认真做好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表彰大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11.突出教育与管理,着力净化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建立完善城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体系,切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大网络专项整治行动力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上环境。组织召开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小组成员会议,与县文管办(扫黄办)以及教育、文化部门联合,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督查力度;做好自治区中小学生“学双语比双语”擂台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12.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情感、凝聚民族力,提升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突出文化内涵、民俗活动、未成年人,把我们的节日活动变成文化节、爱国节、仁爱节。
(五)以服务基层为目标,大力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
基层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依靠力量和服务对象。创建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靠基层,基层工作做好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旺盛的活力。
13.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是让领导放心、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的幸福工程。要继续做好自治区1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工作,使其发挥更多作用;做好2013年度我县第三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启动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在县落地。充分发挥柯坪县青少年宫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的功能。做好2013年“绿色”电脑进西部活动赠送电脑工作,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六)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整体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14.大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继续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基层从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兼职文明干事培训和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为文明办工作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开阔眼界、创新思路、提高工作的平台。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勤学习的要求,严格执行测评验收工作“六不准”和受检单位“三不许”的工作纪律,加大对核发精神文明奖的指导、考核、监督力度。
15.大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专兼职文明干事队伍,在精神文明建设系统大力倡导讲政治、讲大局的良好风尚,大力倡导“爱学习、勤学习、会学习”的良好风尚,着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文明办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践行党的方针政策,主动熟悉基层工作情况,了解各族群众的意愿。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思想要务实,作风要扎实,勇于创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力戒形式主义。
16.加强精神文明信息调研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新疆文明网信息报送的通知》有关要求,各级文明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动态。县文明办将优秀信息、理论文章在新疆文明网、柯坪政府网、党建网上刊登,不断增强指导性和实效性。
17、建立季度督查考核制度。为加强对文明单位(乡村、社区)的日常管理,推动创建自治区精神文明先进县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根据县委督查办2013年度日常考核督查要点,各级文明单位及涉及创建先进县的单位,每季度末要按照《自治区文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进行自查,注重日常档案整理归档,并撰写专题工作汇报上报县文明办,作为季度通报考核、年度创建、复验的重要依据,确保创建自治区精神文明先进县顺利通过验收。 《关于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认识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