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的奴役指令与意识形态的“祛魅”
当下中国用来维护极权主义政治秩序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已经声名狼藉,“上层建筑”已摇摇欲坠。但这绝不意味着,其它能够取而代之的意识形态由此就逃避了一种“合法性的危机”。作出这个判断的逻辑基点是:在历史上,理论体系的主义化、意识形态化常常导致它们的价值前提的摧毁。随着话语阐述者的不断染指,既存语境的不断扬弃,话语符号的所指与能指也不断地分裂,以致能指在模糊的状态中不断地变异,最终建构了一种奴役的逻辑。“主义”几乎难以避免异化。它的意识形态化几乎不可避免地从笑容可掬变得面目狞狰。
这种现象相当复杂。任何一种“主义”都具有其内在精神,但它并不一定能获得“主义者”的精神世界的呼应。换言之,由于“主义者”的素质,“主义”无法和“主义者”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同构性,更无法进入“主义者”的价值本体。“主义者”的认知图式,他的“理解的前结构”也不一定能切入主义运演的逻辑。而由于任何一个“主义者”在“解读”“主义”时已经以其原有的知识结构、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对“主义”的语符进行了“编译”,隐藏在语符中的价值信息就有可能失真。当这种失真不断地被放大时,“主义”将变形。比知识结构更能扭曲“主义”的是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它们就像是一套编码的思维的程序,先以文化心理删除掉“主义”曾经的文化指令,后以思维方式将“主义”模式化,无视其语符的价值信息而将它纳入一个既存的逻辑体系。在此意义上,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不变而仅仅是“主义”语符的变异并不能取消不同“主义”之间“编译”后的同构性。“主义者”可以自如地在它们之间游弋,因为如果“主义”语符的价值信息不进入他的价值本体,“主义”便仅仅是一个语言游戏,它们分沾了“主义者”由既定文化心理与思维方式所赋予的属性,在它的指令下遭到“编译”,丧失了各自的特征。
“主义者”之所以“相信”这种“主义”,有两点原因。一种是真诚的“主义者”,他信奉这种主义在于对它的基本理念的认同,或对其语符所携带的价值信息的捍卫,或是屈服在“领袖”的权威下,由对领袖的崇拜转到对领袖所挥舞的“主义”的认同。但不管怎样,这绝对不意味着“主义”的基本精神与他的内在精神是同构的。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义”的语符不仅仅停留在“主义者”的思维结构,它还渗入了“主义者”的价值本体,变成了他的一种可以确证其存在的属性。或者说,已经成了他的存在价值的一种支撑。攻击这种“主义”,已经等同于攻击这个“主义者”本身。如果不捍卫这种“主义”,在心理上他就无法生存。按道理讲,这是成为“主义者”的最高境界,但现实是,世界是复杂的,这个“主义”仅仅是看待、解释、规范世界的某个视角,它所看到的仅仅是世界的某个侧面,甚至它都有可能是错的。就算它是真理,也只在它所起作用的某个领域或层面才有效,越出自己的边界,它就不再具有规范的权力。但一个真诚的“主义者”既然已经将“主义”化成他的一种存在的属性,他就必须将他看成真理,并不断地给它以规范性。因为“主义”越是真理,越有价值,反过来越证明他的存在价值的优越性。这是人的一种“自我扩张”的心理机制,越被“主义”同化,越具有一种极权主义的思维,越需要确立“主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越不懂得宽容,越需要将别的与之不同甚至对立的“主义”贬为垃圾。因此这种“主义者”越“真诚”,越歇斯底里,不可理喻。
另一种是趋炎附势、见什么“主义”得势就扛起什么“主义”的旗帜混水摸鱼想捞取利益的人。这是一些高度聪明的人,他们本质上是虚无主义者,除了利益以外,什么也不相信。利益可以是物质的、精神的,甚至仅仅是心理的,但不管它是什么,它永远是他们的“价值判断”的标准,因此一切在他们眼中都是工具。这种人在今天这个“主义”得势时就宣称信奉这个“主义”,明天那个“主义”得势时就宣称信奉那个“主义”。如果说一个曾经的真诚的“主义者”在“反叛”当初自己所信奉的“主义”时尚有换血蜕皮的阵痛,因为这是对自己的存在价值的怀疑和否定,他必须“恨”自己,恨与自己当初所信奉的东西在语符或属性上有关的一切,如此才能避免看见自己当初的影子并消除对自己的怀疑,才能确证自己的“反叛”的合理性,以便在心理上生存下去的话,那么一个并不“真诚”的“主义者”则没有这样的心理历程。而也恰恰是这种人,因其聪明,非常容易从“主义者”们中脱颖而出,在“乌合之众”中具有影响力。他们开口闭口这种“主义”,不断地“代表”这种“主义”,既无视“主义”与“人”之间是否具有相同的属性,也从不对自己进行“资格论证”。在这些人对“主义”的解释中,“主义”的指令不断地在不同的场合遭到修改,即使自相矛盾也在所不惜。由此必然导致“主义”的某些指令被遮蔽,某些指令被无限放大,最终使“主义”丧失其逻辑上的自洽,并声名狼藉。
而“主义”无不追求自洽,否则它就无法对自身的存在理由,以及存在的意义进行论证。在这种意义上,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化简直是个宿命。它所涉及的对象总是超越自身,而它往往又追求一种规范外物的权力。表面看来,任何一种理论体系首先只能代表理论者或信奉他的理论的某个团体的观点。而任何观点显然并非天然地契合了某种真理而仅仅是对世界的一种解释和规划,这种解释和规划也许很荒谬,也许更接近于世界的真相,但不管怎样,它都无法付诸以一个客观公正的裁决而认为自己代表了真理。事实上,即使它所发现的是真理,也不能证明它本身就是真理。和任何其它观点一样,它只能从是否符合人性诉求、是否符合经验事实等角度上去评判其它观点,或仅仅能从自己与世界的联系上去确立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不能强行将自身当成真理迫使其它观点、迫使人对自己俯首称臣。但事实却是,任何一种理论体系都隐含了影响人、改变人的精神结构的指令。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对世界的重新编码,借助于对世界的解释、规范以及对人的精神的整合和对人的人格结构的改造,它非常容易将其语码所代表的内涵转化为人的存在属性,并以其“事实判断”作为存在于人思维结构中的世界而取代现实的世界,以其“价值判断”重新设计人的情感反应模式、对待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道德的基本态度,从而通过“人”这一中介实现了对与其语言所指与能指不相容和相互排斥的世界的颠覆。这样,这种理论体系本身便已不是要把握世界,而是要企图规范世界、控制世界,使世界按其意志而有序地进行演绎。存在于它的语符深处的内在指令天然地具有了意识形态的渴望,它具有了排它性,并随时准备冒充为唯一真理而迫使其它解释世界的体系向它俯首称臣。在这种情况下,它一旦与权力结合,便确立了奴役的“现实的合理性”。
$False$ 《“主义”的奴役指令与意识形态的“祛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