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先生与语文现代化
摘 要 五四之后,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持续高涨,对此,朱自清先生一直给予积极的关注与支持。他的散文创作也是对白话文运动最有力的推动;同时朱自清先生还在他的许多著述中阐述了他的中国语文观。本文是对朱自清先生的著述中有关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论述和观点的综述。
关键词 朱自清 语文现代化 白话文运动 国语运动 欧化 简体字 拼音化
朱自清先生曾写了一篇文章《鲁迅先生的中国语文观》,综合引述鲁迅先生对中国语文改革的看法,文中并未加入朱自清先生本人对这些观点的价值性评说,但从朱自清先生不同时期的著述中也可看出,他对鲁迅的语文观是大体赞同的。五四运动带来了白话文运动、国语运动、国语罗马字运动、简化字运动的持续高涨。这些运动所追求的就是中国语文的现代化:即语言的共同化、文体的口语化、文字的简便化和注音的字母化[1]。而朱自清先生同鲁迅先生一样,一直在倡导与追随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主流。从五四时期在北京大学就学时起,直至后来近三十年的任教生涯,朱自清先生一直都关注着中国语文的改革运动,这并非全是出于这些运动在当时与他所从事的文学创作与研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不仅支持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主流学说与理论,而且以自己的创作实践,影响知识分子,这无疑起了推动中国语文现代化进程的作用。
在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中,白话文运动当属最成功的,而在这成功的进程中,那些平易、新鲜、通俗明了的优秀白话文作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一个文学运动的最有力的推动者不是学说而是作品。在这些典范作品中,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更是得到众口一辞的赞赏。在研究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中,大多都是评论他的散文,而且多着重于作品的分析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谈到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在语文现代化运动中的价值和作用,朱光潜先生的一段话极有概括性,他说:“在写语体文的作家之中他是很早的一位。语体文运动的历史还不算太长,作家们都还在各自摸索路径。较老的人们写语体文,大半从文言文解放过来,有如裹小的脚经过放大,没有抓住语体文的真正的气韵和节奏;略懂西文的人们处处模仿西文的文法结构,往往冗长拖沓,佶屈聱牙;至于青年作家们大半过信自然流露,任笔直书,根本不注意到文字问题,所以文字一经推敲,便见出种种字义上和文法上的毛病。佩弦先生是极少数人中的一个,摸上了真正语体文的大路。他的文章简洁精炼不让于上品古文,而用字确是日常语言所用的字,语句声调也确是日常语言所有的声调。就剪裁锤炼说,它的确是‘文’;就字句习惯和节奏说,它的确是‘语’。任文法家们去推敲它,不会推敲出什么毛病;可是念给一般老百姓听,他们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别扭。”因此,说到白话文运动的成功,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在“这方面的成就要和语体文运动共垂久远的”[2]。
国语运动与白话文运动一直相依发展。朱自清先生始终支持国语用活的方言———北京话(当时称北平话)做标准,他认为,国语应该有一个自然的标准。他说:“有人主张不必用活方言作标准,该兼容并包的定出所谓‘国语’。而所谓‘国语’就是从前人所称的‘蓝青官话’。但个人‘蓝青’的程度不同,兼容并包的结果只是四不像罢了。我觉得总是有个活方言作标准的好。”朱自清先生还以他本人为例来表明他的观点,他说:虽然本人是苏北人,但也赞成将北平话作为标准语,其中一个原因,是北平话的词汇差不多都写得出来[3]。朱自清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对北方方言的使用也是有口皆碑,有学者对此评论说:北方方言的许多语句被他活生生地捉到纸上,生动、自然、亲切,而且很有分寸。这又使人想到一个问题:“能不能完全用一种方言———比如北平话———写文章;用方言,文字才生动,才有个性,也才能在民间生根。可是方言有时就不够用,特别在学术用语方面。并且若是全用北平话,也觉得流利的有点俗。朱先生在这方面的主张,是以北平话作底子而又不全用北平话。那也就包含一个结论,便是:我们文章的语言,必须是出于一种方言,这是语言的真生命;然后再吸收他种方言术语,加以扩大,成为自创的语言。”[4]
朱自清先生似乎对诵读情有独钟,在他的著述中多处谈到诵读的话题。朱光潜先生曾回忆说:“我们都觉得语文体必须读得上口,而且读起来一要能表情,二要能悦耳,所以大家定期集会,专门练习朗诵,佩弦对于这件事最起劲。”[5]朱自清先生认为白话文并非怎样说就怎样写,而是“对于说话,作一番洗炼的工夫。洗后仍是白话,那么就体例说是纯粹,就效果说,可以引起念与听的时候的快感”。他认为,朗诵的发展可以帮助白话诗文的教学,也可以帮助白话诗文上口,促进“文学的国语”的成长。“只要把握住一个标准,就是上口不上口”,即是朱自清先生心目中纯粹的、理想的白话文[6]。
在用白话文写作上朱自清先生很看重标点符号的作用,他认为,标点符号和从前的圈点或句读符号不一样。后者只是加在文字上,帮助读者的了解;对于文字的关系是机械的。前者却是用在文字里,帮助写作者表达情思;对于文字的关系是有机的。因为用了标点符号,才有了新的“句”的观点。现在还有些人不大会用标点符号,先写好了文字,再去标点起来。这真是所谓“加”标点了。后“加”标点的文字里,往往留着旧白话的影子。他把这原因之一归于当初由胡适起草的标点符号施行条例,因为其中所举的例句都是古书和文言,加上一些旧小说的白话,现代的白话文似乎没有。他认为这种例句“加”上标点符号,究竟很不自然,不能充分表示每种标点符号的用处。而白话文之所以成为白话文,标点符号是主要成分之一。能用标点符号的人,将标点符号当作文字的一部分,不当作文字外的东西。他们写作时,随着句读标点下去;这是“用”进去,不是“加”上去。这些人的文字,现代化的成分大概要多些[7]。
30年代,在白话文发展过程中的“欧化”倾向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朱自清先生对此则从时代发展的角度去加以探讨。他的态度应该也与他曾在英国专修过语言学有关系。他认为时代处于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现代化的语言是比旧文言旧白话复杂得多、精密得多”。这种精密也体现在文法的现代化上,即体现了分析的精神。他将白话文的欧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模仿欧化语法,一般人行文时,往往有牵强不过的词汇,读起来感觉非常蹩扭。第二个时期注意到欧化的方法,如徐志摩的文章就是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功作品。他在批评一些人的“欧化”是堆砌形容词,使人眼花缭乱,语句艰涩等等的同时,也提出:现代写作的人,大约不止我一个,似乎都多多少少徘徊于所谓“欧化”与熟语化两条路中间。他们求清楚,不得不“欧化”;他们求亲切,又不得不熟语化。怎样才能使“欧化”与熟语化调和得恰到好处,还待研究和练习。这是留心语言现代化的人所应当努力的。白话文不但不全跟着国语的口语走,也不全跟着传统的白话走,却有意的跟着翻译的白话走。这是白话文的现代化,也就是国语的现代化。中国一切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语言的现代化也是自然的趋势,是不足怪的。语言的“欧化”在适应和发展现代生活上也是必要的,不得不然的[8]。
白话文的“欧化”倾向是由于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交汇融合,而翻译是介绍外国的文化到中国来的“第一利器”,朱自清先生写了《译名》一文,专门谈名词术语的翻译问题。谈到借用外语时,朱自清先生认为:原来中国的六书文字同
直接用外国原名的人,以为这样可以免了许多意义上的剥削,省了许多劳力。但是免了,省了,却不能有效了,思想不容易传播了。学术上的名字,十分之九是中国没有的;要说借用,借用的字数一定非常之多;满眼是借用字了。懂外国文的,不愿意看这四不像的东西,不懂的人格外不懂,思想传播反阻碍了。朱自清先生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暂在相当的译名的底下附写原名———让懂他的知道,也可以借此矫译名歧异的弊;又可以渐渐教中国文有容纳外国字的度量;那不懂外国文的,也不至于向隅;这样才可以收普及之效 《朱自清先生与语文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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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朱自清 语文现代化 白话文运动 国语运动 欧化 简体字 拼音化
朱自清先生曾写了一篇文章《鲁迅先生的中国语文观》,综合引述鲁迅先生对中国语文改革的看法,文中并未加入朱自清先生本人对这些观点的价值性评说,但从朱自清先生不同时期的著述中也可看出,他对鲁迅的语文观是大体赞同的。五四运动带来了白话文运动、国语运动、国语罗马字运动、简化字运动的持续高涨。这些运动所追求的就是中国语文的现代化:即语言的共同化、文体的口语化、文字的简便化和注音的字母化[1]。而朱自清先生同鲁迅先生一样,一直在倡导与追随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主流。从五四时期在北京大学就学时起,直至后来近三十年的任教生涯,朱自清先生一直都关注着中国语文的改革运动,这并非全是出于这些运动在当时与他所从事的文学创作与研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不仅支持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的主流学说与理论,而且以自己的创作实践,影响知识分子,这无疑起了推动中国语文现代化进程的作用。
在中国语文现代化运动中,白话文运动当属最成功的,而在这成功的进程中,那些平易、新鲜、通俗明了的优秀白话文作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一个文学运动的最有力的推动者不是学说而是作品。在这些典范作品中,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更是得到众口一辞的赞赏。在研究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中,大多都是评论他的散文,而且多着重于作品的分析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谈到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在语文现代化运动中的价值和作用,朱光潜先生的一段话极有概括性,他说:“在写语体文的作家之中他是很早的一位。语体文运动的历史还不算太长,作家们都还在各自摸索路径。较老的人们写语体文,大半从文言文解放过来,有如裹小的脚经过放大,没有抓住语体文的真正的气韵和节奏;略懂西文的人们处处模仿西文的文法结构,往往冗长拖沓,佶屈聱牙;至于青年作家们大半过信自然流露,任笔直书,根本不注意到文字问题,所以文字一经推敲,便见出种种字义上和文法上的毛病。佩弦先生是极少数人中的一个,摸上了真正语体文的大路。他的文章简洁精炼不让于上品古文,而用字确是日常语言所用的字,语句声调也确是日常语言所有的声调。就剪裁锤炼说,它的确是‘文’;就字句习惯和节奏说,它的确是‘语’。任文法家们去推敲它,不会推敲出什么毛病;可是念给一般老百姓听,他们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别扭。”因此,说到白话文运动的成功,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在“这方面的成就要和语体文运动共垂久远的”[2]。
国语运动与白话文运动一直相依发展。朱自清先生始终支持国语用活的方言———北京话(当时称北平话)做标准,他认为,国语应该有一个自然的标准。他说:“有人主张不必用活方言作标准,该兼容并包的定出所谓‘国语’。而所谓‘国语’就是从前人所称的‘蓝青官话’。但个人‘蓝青’的程度不同,兼容并包的结果只是四不像罢了。我觉得总是有个活方言作标准的好。”朱自清先生还以他本人为例来表明他的观点,他说:虽然本人是苏北人,但也赞成将北平话作为标准语,其中一个原因,是北平话的词汇差不多都写得出来[3]。朱自清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对北方方言的使用也是有口皆碑,有学者对此评论说:北方方言的许多语句被他活生生地捉到纸上,生动、自然、亲切,而且很有分寸。这又使人想到一个问题:“能不能完全用一种方言———比如北平话———写文章;用方言,文字才生动,才有个性,也才能在民间生根。可是方言有时就不够用,特别在学术用语方面。并且若是全用北平话,也觉得流利的有点俗。朱先生在这方面的主张,是以北平话作底子而又不全用北平话。那也就包含一个结论,便是:我们文章的语言,必须是出于一种方言,这是语言的真生命;然后再吸收他种方言术语,加以扩大,成为自创的语言。”[4]
朱自清先生似乎对诵读情有独钟,在他的著述中多处谈到诵读的话题。朱光潜先生曾回忆说:“我们都觉得语文体必须读得上口,而且读起来一要能表情,二要能悦耳,所以大家定期集会,专门练习朗诵,佩弦对于这件事最起劲。”[5]朱自清先生认为白话文并非怎样说就怎样写,而是“对于说话,作一番洗炼的工夫。洗后仍是白话,那么就体例说是纯粹,就效果说,可以引起念与听的时候的快感”。他认为,朗诵的发展可以帮助白话诗文的教学,也可以帮助白话诗文上口,促进“文学的国语”的成长。“只要把握住一个标准,就是上口不上口”,即是朱自清先生心目中纯粹的、理想的白话文[6]。
在用白话文写作上朱自清先生很看重标点符号的作用,他认为,标点符号和从前的圈点或句读符号不一样。后者只是加在文字上,帮助读者的了解;对于文字的关系是机械的。前者却是用在文字里,帮助写作者表达情思;对于文字的关系是有机的。因为用了标点符号,才有了新的“句”的观点。现在还有些人不大会用标点符号,先写好了文字,再去标点起来。这真是所谓“加”标点了。后“加”标点的文字里,往往留着旧白话的影子。他把这原因之一归于当初由胡适起草的标点符号施行条例,因为其中所举的例句都是古书和文言,加上一些旧小说的白话,现代的白话文似乎没有。他认为这种例句“加”上标点符号,究竟很不自然,不能充分表示每种标点符号的用处。而白话文之所以成为白话文,标点符号是主要成分之一。能用标点符号的人,将标点符号当作文字的一部分,不当作文字外的东西。他们写作时,随着句读标点下去;这是“用”进去,不是“加”上去。这些人的文字,现代化的成分大概要多些[7]。
30年代,在白话文发展过程中的“欧化”倾向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朱自清先生对此则从时代发展的角度去加以探讨。他的态度应该也与他曾在英国专修过语言学有关系。他认为时代处于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现代化的语言是比旧文言旧白话复杂得多、精密得多”。这种精密也体现在文法的现代化上,即体现了分析的精神。他将白话文的欧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模仿欧化语法,一般人行文时,往往有牵强不过的词汇,读起来感觉非常蹩扭。第二个时期注意到欧化的方法,如徐志摩的文章就是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功作品。他在批评一些人的“欧化”是堆砌形容词,使人眼花缭乱,语句艰涩等等的同时,也提出:现代写作的人,大约不止我一个,似乎都多多少少徘徊于所谓“欧化”与熟语化两条路中间。他们求清楚,不得不“欧化”;他们求亲切,又不得不熟语化。怎样才能使“欧化”与熟语化调和得恰到好处,还待研究和练习。这是留心语言现代化的人所应当努力的。白话文不但不全跟着国语的口语走,也不全跟着传统的白话走,却有意的跟着翻译的白话走。这是白话文的现代化,也就是国语的现代化。中国一切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语言的现代化也是自然的趋势,是不足怪的。语言的“欧化”在适应和发展现代生活上也是必要的,不得不然的[8]。
白话文的“欧化”倾向是由于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交汇融合,而翻译是介绍外国的文化到中国来的“第一利器”,朱自清先生写了《译名》一文,专门谈名词术语的翻译问题。谈到借用外语时,朱自清先生认为:原来中国的六书文字同
西洋音标的文字性质本是格格难入,同他们的交通又很晚。以前同中国交通的大概都是文化低下的国,没有什么新语输进来;只有汉到六朝之间,印度哲学输入,佛经译出的很多;结果也只是在中国文字里添了许多新词,并没有借用梵语的所在。直到近几十年,才有借用日本名词的现象。至于西洋文字,因为同中国的文字相差的实在太远了,所以一直没有借用的事情。他们的音形都差的太厉害,就是借过来,要叫他普遍通行,让人人明白他的意义,恐怕是千难万难呢!主张
直接用外国原名的人,以为这样可以免了许多意义上的剥削,省了许多劳力。但是免了,省了,却不能有效了,思想不容易传播了。学术上的名字,十分之九是中国没有的;要说借用,借用的字数一定非常之多;满眼是借用字了。懂外国文的,不愿意看这四不像的东西,不懂的人格外不懂,思想传播反阻碍了。朱自清先生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暂在相当的译名的底下附写原名———让懂他的知道,也可以借此矫译名歧异的弊;又可以渐渐教中国文有容纳外国字的度量;那不懂外国文的,也不至于向隅;这样才可以收普及之效 《朱自清先生与语文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