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真谛
自古以来,人类对美好社会孜孜以求,因此产生了各种理想社会的设想和理论。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核心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它是科学真理,因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既传承又发展了包含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认为社会主义不但是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而且必须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的形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表现。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剥削阶级作为阶级不复存在,阶级对抗已经消失,社会阶层取代了阶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社会经济比较发达,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才能构建。在阶级对立而生产力发展、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或在实行计划经济因而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均不能实现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先后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互相联系的理论体系。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2月19日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和2月21日在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并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至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框架初步形成了。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协调与共享
所谓和谐,是各种矛盾和关系配合协调,使之相生相长。当事物的矛盾和关系配合得适当、匀称即协调时,就会达到共同发展的美好境界,或发生质变生出新的更高级的事物。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莫不如此。
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和谐”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双方的“协合”或“和解”。事物之间的和谐关系,可以表现为某种恰当的数的比例关系。他认为音乐、几何、雕塑、宇宙天体中都有和谐的范例,它们都可以通过具体的数字、比例来体现,这个数字比例就是黄金分割率0.618:1。
这个古老原理也适用于社会。不过社会领域的关系复杂多变,不像自然界那样精确固定,而且要造就恰当的数和比例,还要处理好统筹、互利和共享等社会性质的要素。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要从人类共同的根本利益出发,在路线、战略、规划、方针、政策上,着眼于统筹协调好社会发展的各种基本矛盾,主要是统筹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的比例关系,排除和避免一切不利于协调的冲突、失调、波动,使各方面共同繁荣、健康发展。
和谐社会所要统筹协调的矛盾,比科学发展观要统筹协调的社会发展中的矛盾范围宽广。胡锦涛总书记把它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这六个方面,既是需要统筹协调矛盾的范围,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通过统筹协调矛盾关系,使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实现和谐社会这些基本特征,全体人民不分阶层职业、民族区域、男女老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成果。
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
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和“度”的观念。
辩证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矛盾,不但是相克的,而且是相生的。只有对抗性矛盾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关系,而我国现今社会整体上是非对抗性社会,社会矛盾普遍存在相生、互利、共赢的关系。矛盾一方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的。例如要快速建设城市和工业,必须更好地建设乡村和农业;要保持东南部快速发展,必须同时大规模开发中西部;要鼓励更高效率,必须实现公平;人要更长久地利用自然资源,必须同时更好地保护和造就自然资源,等等。
辩证法还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这个“度”处于两个关节点或关节线之间的特定范围或区间。矛盾双方比例处于这个特定范围或区间内,就会均衡和谐,相生相长;事物量变到达这个关节点或线,就会发生质变,变成更高级形态,或走向反面。我们现在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把各种矛盾的比例、发展的速度和程度,调整到“度”上。所以我们要探索和掌握事物的“度”,不两走极端,这样才能协调、均衡、共赢、共享。
《和谐社会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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