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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万青现象:电视调解何以走红——“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学术研讨会综述


法律论文 )治理”成为可能,而这些是别人很难复制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集团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认为,柏万青现象可以复制。首先,柏万青调解纠纷的手段做到了专业、并层层递进上升为艺术、进而产生感召人们心灵的效果。就手段、专业、效果而言,完全可以有更多的“柏万青”出现;其次,柏万青调解纠纷依托感情,即对调解方幸福、社会和谐追求的感情,它已经不纯粹是手段、专业、艺术,更是一种事业。而事业可以发扬光大,成为更多人的追求;最后,柏万青现象背后依托的电视调解工作还是一种行业,行业意味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在努力。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电视调解应当发展为富有民间性的社会组织:而政府可以购买这个社会组织的服务,提供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促使其壮大。
  
  《解放日报》理论部主任周智强认为,从个性本身特别是阅历而言,柏万青现象不可复制。但从调解的手段、艺术上来说,柏万青现象可以复制。比如,电视调解过程中借助民间信任,依托朴素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来“讲道理”;调解员充分运用个人的感染力,柔的时候以泪洗面,刚的时候拍案而起,动之以情。柏万青现象不应局限于一个点,而应该形成一个面,社会呼唤更多的“柏万青”的出现。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秘书长生键红认为,由于柏万青个人的公信力,加之与现代传媒相结合的独特的工作方式,电视调解解决了不少政府部门花费诸多财力、物力、人力未必能够顺利解决的问题。柏万青现象背后电视调解的工作机理需要加强研究,其中可复制的因子值得政府部门特别是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学习借鉴。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郭强教授认为,柏万青现象无论是有限复制还是无限复制,学界都应该积极筹划课题,比如通过组建社区工作室等方式,让老百姓有问题可以找、也愿意找社区工作室解决民生问题,从而促进社会的充分发育,使社会建设落到实处。电视调解的定位与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人民调解从此有专门的法律可依。与会学者一致认为,电视调解的定位亟待总结、深化和提升。柏万青例举了电视调解的三种主要类型:一是情感类;二是财产类;三是权利类,并归纳电视调解的基本定位就是“家长里短”。她认为,电视调解是发现社会问题的有效路径,比如,十年“文革”导致教育停顿所引发的“家暴”等问题;房价问题:独生子女教育和高考指挥棒共同作用下的“啃老”现象;民间信贷问题:以居委会与村委会为代表的基层政权建设问题;信访机制问题:法律不健全问题;行政区隔问题等。
  
  赵修义认为,就电视调解的定位而论,电视调解应当是非政府非官方(法律)的民间性的调解。调解的主体是民间人士,其既不具备政府那样的权力也没有资本的权力可以支配,但是拥有公正、正派的人格魅力所形成的威望,即公信力,而且这种公信力在电视调解的过程中可以不断被再生产。就电视调解的深化而言,现代传媒参与调解固然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但是能上荧屏的调解人士毕竟有限,传统的受众面小的人民调解方式也不可或缺,两者应相互结合。此外,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有:一是民间性的问题。比如,如何让政府意识到民间的重要,如何使民众中产生更多的有公信力的人物,如何创造条件去发挥这些民间资源的作用。二是电视调解的工作机理。比如,学界需搞清楚工作机理的前提,即柏万青工作的对象与处理的问题的主要范围——家长里短,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让人们在电视调解的过程中“讲道理”,使法律意识和道德教化更好地渗透其间。
  
  邓伟志认为,电视调解可以定位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之外的第四类调解,但是目前仅局限于家长里短,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适当扩展其工作对象的范围。另外电视调解需要注意保护和提升弱势群体的形象。周智强认为,电视调解的娱乐化程度与公信力呈明显负相关。电视调解的定位应该是草根性的调解,它依赖于开明、有眼光的热心人,是乡绅自治在当代社会的某种延伸。理想的社会形态应该是草根性的调解在某种程度上高于体制内的调解。曹正文认为,电视调解带来三类思考:一是给社会工作者提出了许多可以研究的课题:二是使政府官员看到了社会存在的诸多不和谐;三是为新闻媒体真实公正地贴近观众、反映民生提供了一条途径。郭强认为,电视调解的深化应当做到五个结合:其一,内外结合,如果仅仅解决家长里短,不和日常生活以外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很难持久;其二,调研结合,调解背后的许多问题需要专业研究力量的介入;其三,新旧结合,借助现代的传媒工具,加强传统的伦理教育;其四,官民结合,电视调解的许多问题不止于现场,当其延伸涉及权力等问题时,需要与政府部门沟通,因此应构建“调解链”;其五,艺术化与价值化结合。柏万青现象背后的电视调解是一门艺术,但要警惕其被娱乐化,守卫电视调解的价值追求。
  
 

《柏万青现象:电视调解何以走红——“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学术研讨会综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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