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中期的科举改革——以嘉靖朝为中心
职:初试不中者,食半俸,再试不中者,降充军,今悉赂权贵,虽乳臭小儿,无不中者,乞严纳贿之禁,举比试之实。成祖平交趾,惟升旨功,余皆赏赀。迩平,奏带及缉妖言捕盗者无不升职。乞汰胃滥以为激功”。于是“命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滥”,最后将“恩幸冗滥者,裁汰以数千计”。这种宁缺毋滥的裁汰提高了武科人才的整体素质。
嘉靖时期武举的兴盛确实提高了明军将士的素质,也调动了武科人才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明初以来由于重文轻武致使武将不被重用的局面,如俞大猷中武举即除千户,明代杰出的军事家戚继光亦是武科出身,俞、戚二人均是嘉靖时期的抗倭名将,为平定倭寇、巩固海防立下汗马功劳。同时这也带动了民间习武之风的兴盛,对于提高全体军民的体能和技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明世宗时期是明代海寇最为猖獗的时期,但最终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和世宗对武举的大力发展有很大关联。倡行三途并用,提高学校素质
科举制本是封建时代最为公正合理的一种选官考试制度,但发展到后期,内容程式日益僵化,因而在选才的综合素质方面大不如前,且由于科举日重,使得许多其余选官途径被阻塞,许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人才不能为国所用。明世宗遂对明代中期独重科举的风气进行突破,效法明初三途并用之法,广开仕路。
明世宗时期,科举制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明朝选官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尤其是在英宗之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左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这样,科举里也分了流品,而进士则成为一道做显官、居要职的门槛。在这种风气下,考生们更是一门心思,专心一致的攻考进士,而原先一些良好的选官途径或流于形式、或是阻塞。嘉靖初期就有大臣提出独重科举以来的不良影响。张璁曾建言:“惟科、贡皆国家取才正途,我圣祖初制,岁贡、监生多有任之卿佐及御史等官,而进士但多授以县丞而已。及后进士之选偏重,非唯监生之途轻弃,举人亦甚轻矣。”给事中陆粲言“致治莫先于人才,而欲人才之兴起,必去累年之积弊”。此积弊正是指当时只重进士一途,用人惟资历而导致的官吏素质低下。世宗也对当时这种独重科举,尤重进士的风气颇为不满,他下诏日:“夫举人、监生非自待之不远,实因以概轻之故也,岂无过于进士之者!每为所轻,而亦岂不枉人乎?又如进士之保守身名固有,而恃纵肆为恶者不无。如今以各处地方灾重,令牧用人,则进士、举人、监生并用,其果才能廉洁,为我爱民者,一体擢用奖劝,上司不许自为轻重之别。庶几可多获人才,亦民或多得安利之日也”。世宗不仅要重新启动其余选官途径,而且要求对待进士与其余人才同等。为了能真正的广开仕路,世宗在嘉靖九年正式颁布三途并用之法,“我祖宗朝虽定科举、岁贡之法,犹有荐举之例,并列三途。自夫科举之法重,而尤以偏用进士为重,而岁贡之法遂轻,荐举之路已尽塞矣。夫i途并用,则无偏重,而人才有余,由是怀才抱德之士斯德显于世,非特求之文词之徒而已。今举人无九卿之望,岁贡禁方面之升,田野绝举保之路,有一员缺,必求进士出身者斯得推补,以致人尚浮词,不修实行,甚至修于家而坏于天子之庭。欲求为上为德,为下为民者,卒未易得也。今后着吏、礼二部即便考求祖宗以来旧典,备细开具,奏请定夺,务要科举、岁贡、荐举三途并举。但有真才实德者,不拘近年资格,一体不次擢用,庶忠义向风,浮薄改行,内外大小诸司各得其人,以为惠民致治之本。”这与明初的三途并用不同,“明初三途并用,荐举为一途,进士举贡为一途,吏员为一途”。世宗则将其明确为科举、荐举、岁贡为三途,显然是针对当时荐举及岁贡这两条极为重要却遭严重破坏的用人途径而提出的,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为了能有效的实行三途并用,世宗分别对荐举和岁贡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嘉靖初期桂萼就强调过荐举的重要性,“臣闻太祖高皇帝尝面谕群臣各举所知,仁宗皇帝亦尝令群臣荐举。当时访问遍及下僚,既博且严,是以内外诸司往往得人,实皆荐举之效”。荐举在太祖、仁宗时期确实盛极一时,通过荐举获得的人才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且多拥有各类专业知识,为明初国家的强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随着科举的鼎盛,荐举一途已名存实亡,使嘉靖朝的人才种类大大减少。嘉靖十年,诏令吏部荐举人才,“天下有司访求地方有怀才抱德、经明行修、不干名利、素为乡评所重、伏在岩穴者,举诸抚按、两司官核实,送部考验,奏清量才擢用。徇私滥举者,罚。举人、监生官才德出众,屡形荐剡者,一体擢用京堂、方面”。以此实施虽然不可能达到明初荐举人才的辉煌时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倡导了嘉靖时期选官的良好风气。
明代地方学校必须按年向国子监贡送生员。明代中期,由于生员独重进士一科,故地方岁贡生员愈来愈少,质量也大不如前,为了改变这种情况,世宗强令地方按时岁贡,嘉靖十年下令“天下岁贡生员以充国学,如弘治八年例,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力图扭转岁贡生员紧缺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选,故嘉靖帝又下令“朕惟祖宗朝设立岁贡之法实寓古里选之制,期得真才以备国用,迩来生员苟得邦廪,即计充贡有日,往往有不修行检、挟制官司、欺蔑乡里,甚至亏缺伦理,玷辱衣冠,及有学问荒疏,年力衰迈,有司不问贤否,止计食粮浅深,一概循资充贡,却又多选任教官,以为人师。今岁贡生员务令州县提调官选有学行者方许起送”。这就要求在保证岁贡生员充足的同时也要保证其质量。应该说,世宗实行三途并用是有其自己的目的与眼光的,一方面,明中期政治腐朽,通过三途并用可以获得更多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他要通过这条途径来激发选官制度的活力,通过一定的竞争来迫使那些恃才傲物,德行学识都大不如前的进士们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
明代的科举在一定程度上须依赖于官学,官学既是国家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培养官吏的载体。明代在两京设国子监,在地方上设府州县学,且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官学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必由学校”=31『,由此实现了学校与科举的合流。但到了明中叶,官学水平急剧下降,生员不注重经世致用,只是把官学当作猎取功名的捷径,官学学生是未来的官吏,生员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官吏的素质,所以要对科举进行正本清源,官学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明世宗的科举革新中的一大特点就是看到了当时官学水平的降低,因此对官学进行整顿,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第一,整顿学风。学风整顿涉及较广。首先是学校文体文风的规范。学校教育同科举考试相辅相成,学校必须培养学生们追 《论明代中期的科举改革——以嘉靖朝为中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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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武举的兴盛确实提高了明军将士的素质,也调动了武科人才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明初以来由于重文轻武致使武将不被重用的局面,如俞大猷中武举即除千户,明代杰出的军事家戚继光亦是武科出身,俞、戚二人均是嘉靖时期的抗倭名将,为平定倭寇、巩固海防立下汗马功劳。同时这也带动了民间习武之风的兴盛,对于提高全体军民的体能和技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明世宗时期是明代海寇最为猖獗的时期,但最终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和世宗对武举的大力发展有很大关联。倡行三途并用,提高学校素质
科举制本是封建时代最为公正合理的一种选官考试制度,但发展到后期,内容程式日益僵化,因而在选才的综合素质方面大不如前,且由于科举日重,使得许多其余选官途径被阻塞,许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人才不能为国所用。明世宗遂对明代中期独重科举的风气进行突破,效法明初三途并用之法,广开仕路。
明世宗时期,科举制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明朝选官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尤其是在英宗之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左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这样,科举里也分了流品,而进士则成为一道做显官、居要职的门槛。在这种风气下,考生们更是一门心思,专心一致的攻考进士,而原先一些良好的选官途径或流于形式、或是阻塞。嘉靖初期就有大臣提出独重科举以来的不良影响。张璁曾建言:“惟科、贡皆国家取才正途,我圣祖初制,岁贡、监生多有任之卿佐及御史等官,而进士但多授以县丞而已。及后进士之选偏重,非唯监生之途轻弃,举人亦甚轻矣。”给事中陆粲言“致治莫先于人才,而欲人才之兴起,必去累年之积弊”。此积弊正是指当时只重进士一途,用人惟资历而导致的官吏素质低下。世宗也对当时这种独重科举,尤重进士的风气颇为不满,他下诏日:“夫举人、监生非自待之不远,实因以概轻之故也,岂无过于进士之者!每为所轻,而亦岂不枉人乎?又如进士之保守身名固有,而恃纵肆为恶者不无。如今以各处地方灾重,令牧用人,则进士、举人、监生并用,其果才能廉洁,为我爱民者,一体擢用奖劝,上司不许自为轻重之别。庶几可多获人才,亦民或多得安利之日也”。世宗不仅要重新启动其余选官途径,而且要求对待进士与其余人才同等。为了能真正的广开仕路,世宗在嘉靖九年正式颁布三途并用之法,“我祖宗朝虽定科举、岁贡之法,犹有荐举之例,并列三途。自夫科举之法重,而尤以偏用进士为重,而岁贡之法遂轻,荐举之路已尽塞矣。夫i途并用,则无偏重,而人才有余,由是怀才抱德之士斯德显于世,非特求之文词之徒而已。今举人无九卿之望,岁贡禁方面之升,田野绝举保之路,有一员缺,必求进士出身者斯得推补,以致人尚浮词,不修实行,甚至修于家而坏于天子之庭。欲求为上为德,为下为民者,卒未易得也。今后着吏、礼二部即便考求祖宗以来旧典,备细开具,奏请定夺,务要科举、岁贡、荐举三途并举。但有真才实德者,不拘近年资格,一体不次擢用,庶忠义向风,浮薄改行,内外大小诸司各得其人,以为惠民致治之本。”这与明初的三途并用不同,“明初三途并用,荐举为一途,进士举贡为一途,吏员为一途”。世宗则将其明确为科举、荐举、岁贡为三途,显然是针对当时荐举及岁贡这两条极为重要却遭严重破坏的用人途径而提出的,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为了能有效的实行三途并用,世宗分别对荐举和岁贡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嘉靖初期桂萼就强调过荐举的重要性,“臣闻太祖高皇帝尝面谕群臣各举所知,仁宗皇帝亦尝令群臣荐举。当时访问遍及下僚,既博且严,是以内外诸司往往得人,实皆荐举之效”。荐举在太祖、仁宗时期确实盛极一时,通过荐举获得的人才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且多拥有各类专业知识,为明初国家的强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随着科举的鼎盛,荐举一途已名存实亡,使嘉靖朝的人才种类大大减少。嘉靖十年,诏令吏部荐举人才,“天下有司访求地方有怀才抱德、经明行修、不干名利、素为乡评所重、伏在岩穴者,举诸抚按、两司官核实,送部考验,奏清量才擢用。徇私滥举者,罚。举人、监生官才德出众,屡形荐剡者,一体擢用京堂、方面”。以此实施虽然不可能达到明初荐举人才的辉煌时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倡导了嘉靖时期选官的良好风气。
明代地方学校必须按年向国子监贡送生员。明代中期,由于生员独重进士一科,故地方岁贡生员愈来愈少,质量也大不如前,为了改变这种情况,世宗强令地方按时岁贡,嘉靖十年下令“天下岁贡生员以充国学,如弘治八年例,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力图扭转岁贡生员紧缺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选,故嘉靖帝又下令“朕惟祖宗朝设立岁贡之法实寓古里选之制,期得真才以备国用,迩来生员苟得邦廪,即计充贡有日,往往有不修行检、挟制官司、欺蔑乡里,甚至亏缺伦理,玷辱衣冠,及有学问荒疏,年力衰迈,有司不问贤否,止计食粮浅深,一概循资充贡,却又多选任教官,以为人师。今岁贡生员务令州县提调官选有学行者方许起送”。这就要求在保证岁贡生员充足的同时也要保证其质量。应该说,世宗实行三途并用是有其自己的目的与眼光的,一方面,明中期政治腐朽,通过三途并用可以获得更多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他要通过这条途径来激发选官制度的活力,通过一定的竞争来迫使那些恃才傲物,德行学识都大不如前的进士们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
明代的科举在一定程度上须依赖于官学,官学既是国家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培养官吏的载体。明代在两京设国子监,在地方上设府州县学,且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官学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必由学校”=31『,由此实现了学校与科举的合流。但到了明中叶,官学水平急剧下降,生员不注重经世致用,只是把官学当作猎取功名的捷径,官学学生是未来的官吏,生员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官吏的素质,所以要对科举进行正本清源,官学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明世宗的科举革新中的一大特点就是看到了当时官学水平的降低,因此对官学进行整顿,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第一,整顿学风。学风整顿涉及较广。首先是学校文体文风的规范。学校教育同科举考试相辅相成,学校必须培养学生们追 《论明代中期的科举改革——以嘉靖朝为中心(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