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研究
的渠道、省级政府和部门对特大灾、大灾的经费补助范围。这一规定的发布及施行,对指导和规范云南这个多灾、连灾省份的抗灾救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优抚安置制度?
建国以来,云南的优抚安置得到了加强,有力地促进了云南边防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1980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范了对革命烈士的优抚待遇。1981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1983年1月又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对军队干部的养老及休养作了规定。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规定了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安置。1987年颁布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界定了退伍义务兵的范围以及安置办法。云南省根据其精神,结合云南的实际,于1988年10月颁布了《云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这个实施细则体现了两个特点:一是体现了改革精神;二是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和妇女的照顾。1988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了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的优待办法。1997年民政部颁布了《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7月,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拥军优属规定》,使云南省的拥军优属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促进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拥优抚工作。1998年7月,云南省还颁布了《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保障了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并对优待金的筹集和管理作出了规范,标志着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四)社会福利制度?
199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提供了法律基础。1991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孤儿作出了规定。1992年,云南省民政厅颁布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使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依据。1997年云南省颁布了《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对残疾人的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云南省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50多年来,历经多少曲折、徘徊,云南省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低层次到高水平的不断改革与完善的路程,取得了不斐的成绩。特别是在“九五”期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相继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决定和条例,结合省情,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步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框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我省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不够发达,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实行的时间还不长,还有待时间的考验等原因,我省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还不少。
?(一)养老保险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云南省的养老保险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主要有:?
1、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养老保险最初仅覆盖了国有企业及其职工,1995年开始即扩大到城镇不同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从2000年11月起,城镇个体劳动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1996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9.5万人。到2001年6月底,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人数已达254.02万人,增长了41.52%.???
2、基金统筹层次不断提高。从县级统筹发展到地级统筹,1998年4月又顺利上升到省级统筹,实行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省级社会统筹。?
3、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断提高。截止2000年底,全省共有128个县市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了96%,比1998年81%的社会化发放率增加了15个百分点。
4、农村养老保险得以巩固,到2000年底,全省共有14个地州市、105个县、1196个乡镇、8913个村、1598个乡镇企业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共有136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已陆续有6000余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虽然我省的养老保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只覆盖了企业及其职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此外,一些已被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用人单位却不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特别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例如,马关县至2000年7月底只有24名个体工商户户主和2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仅占全县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总人数的0.5%和私
??2、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负担过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而云南省是将全省16个地州市和6个行业划分为5个费率档次缴费,即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8%、20%、23%、25%、29%.缴费比例最高的地区和行业比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整整高出了9个百分点。对于这些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参加养老保险外,还要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项目,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3、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度增大,支出增多,滚存节余减少。以文山州为例,该州2000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5272万元,共支出5540万元,收支缺口268万元,全州累计拖欠养老保险费1066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积余仅为4387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更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直接原因。二是离退休人员增长过快,2001年上半年我省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已达到69.82万人,比1996年的40.79万人增加了71.17%.三是法制还不健全,一些有能力缴费的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有的有意欠缴、拒缴养老保险和瞒报工资总额,这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不缴费的单位只规定了“加收2‰的滞纳金”以及“处以2%以下的罚款”,这对拒绝参保的拖欠企业来说,仍然缺少有效的约束力。?
4、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监督作出了规定,但却从未涉及基金的运营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这无疑对缓解我省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不利的。?
(二)失业保险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失业职工人数迅猛增长。云南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对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云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只覆盖了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此后逐步扩大到不同所有制企业、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等。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也不断增加,1996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35.5万人,到了2001年6月底,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已达196万人,比1996年增加了44.65%.?
2、增加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确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在1998年《云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失业保险费完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1998年以后,失业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3、不断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以保证失业职工都能通过失业保险得到相应的生活保障。 1994年,云南省发放的失业救济金最低标准为65元,最高标准为85元;到1996年调整为最低标准85元,最高标准102元。1999年,云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研究(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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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抚安置制度?
建国以来,云南的优抚安置得到了加强,有力地促进了云南边防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1980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范了对革命烈士的优抚待遇。1981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1983年1月又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对军队干部的养老及休养作了规定。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规定了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安置。1987年颁布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界定了退伍义务兵的范围以及安置办法。云南省根据其精神,结合云南的实际,于1988年10月颁布了《云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这个实施细则体现了两个特点:一是体现了改革精神;二是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和妇女的照顾。1988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了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的优待办法。1997年民政部颁布了《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7月,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拥军优属规定》,使云南省的拥军优属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促进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拥优抚工作。1998年7月,云南省还颁布了《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保障了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并对优待金的筹集和管理作出了规范,标志着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四)社会福利制度?
199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提供了法律基础。1991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孤儿作出了规定。1992年,云南省民政厅颁布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使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依据。1997年云南省颁布了《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对残疾人的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云南省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50多年来,历经多少曲折、徘徊,云南省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低层次到高水平的不断改革与完善的路程,取得了不斐的成绩。特别是在“九五”期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相继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决定和条例,结合省情,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步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框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我省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不够发达,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实行的时间还不长,还有待时间的考验等原因,我省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还不少。
?(一)养老保险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云南省的养老保险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主要有:?
1、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养老保险最初仅覆盖了国有企业及其职工,1995年开始即扩大到城镇不同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从2000年11月起,城镇个体劳动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1996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9.5万人。到2001年6月底,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人数已达254.02万人,增长了41.52%.???
2、基金统筹层次不断提高。从县级统筹发展到地级统筹,1998年4月又顺利上升到省级统筹,实行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省级社会统筹。?
3、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断提高。截止2000年底,全省共有128个县市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了96%,比1998年81%的社会化发放率增加了15个百分点。
4、农村养老保险得以巩固,到2000年底,全省共有14个地州市、105个县、1196个乡镇、8913个村、1598个乡镇企业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共有136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已陆续有6000余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虽然我省的养老保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只覆盖了企业及其职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此外,一些已被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用人单位却不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特别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例如,马关县至2000年7月底只有24名个体工商户户主和2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仅占全县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总人数的0.5%和私
营企业从业总人数的0.4%.??
??2、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负担过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而云南省是将全省16个地州市和6个行业划分为5个费率档次缴费,即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8%、20%、23%、25%、29%.缴费比例最高的地区和行业比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整整高出了9个百分点。对于这些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参加养老保险外,还要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项目,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3、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度增大,支出增多,滚存节余减少。以文山州为例,该州2000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5272万元,共支出5540万元,收支缺口268万元,全州累计拖欠养老保险费1066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积余仅为4387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更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直接原因。二是离退休人员增长过快,2001年上半年我省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已达到69.82万人,比1996年的40.79万人增加了71.17%.三是法制还不健全,一些有能力缴费的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有的有意欠缴、拒缴养老保险和瞒报工资总额,这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不缴费的单位只规定了“加收2‰的滞纳金”以及“处以2%以下的罚款”,这对拒绝参保的拖欠企业来说,仍然缺少有效的约束力。?
4、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监督作出了规定,但却从未涉及基金的运营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这无疑对缓解我省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不利的。?
(二)失业保险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失业职工人数迅猛增长。云南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对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云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只覆盖了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此后逐步扩大到不同所有制企业、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等。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也不断增加,1996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35.5万人,到了2001年6月底,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已达196万人,比1996年增加了44.65%.?
2、增加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确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在1998年《云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失业保险费完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1998年以后,失业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3、不断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以保证失业职工都能通过失业保险得到相应的生活保障。 1994年,云南省发放的失业救济金最低标准为65元,最高标准为85元;到1996年调整为最低标准85元,最高标准102元。1999年,云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研究(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