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7)班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第四章 社会活动
1、早锻炼、学校、班级各类活动迟到者(特殊情况扣1分),扣3分。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早锻炼、课间操等),扣4分。
3、早锻炼、课间操不认真、不听从体育委员劝告者,扣2分;成绩未得满分,扣体育委员2分。
4、校会、体育课、重大活动等着装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5、眼保健操不认真,扣2分,不听从值日班长管理的,扣5分。
6、升旗仪式讲话、态度不端正、出队列的,扣3分。
7、不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者,扣4分。
第五章 个人素质、修养
1、对老师没有礼貌,扣3分。
2、顶撞任课教师,扣5分。
3、辱骂同学,扣3分。
4、嘲笑、讽刺、挖苦、欺负同学,扣3分。
5、无礼取闹、顶撞班干部,扣3分。
6、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7、班干部以权谋私,“当老好人”,扣5分。
8、打架、肆意闹事,扣8分;对班级形象造成影响的,扣20~40分。
9、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一次扣5分。
10、影响、干扰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的,挑起事端发生矛盾的扣5分。
11、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15分。
12、抽烟、喝酒、打扑克、偷窃、赌博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者,扣20分。
13、进出游戏房、网吧、舞厅、酒吧等禁止中学生入内的地方,扣20分。
14、衣冠不整,上课(含自习课)带帽子者(特殊情况例外),扣2分。
二、加分标准:
1、语文、英语听写全对的加4分;没有得满分,但是过关的加2分。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光的加10分(获校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5分、25分和15分)。
3、好人好事(含拾金不昧)在学生工作部记载的,加5分,受学校各部门公开表扬的加15分,受校长表扬的加20分,受校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直定“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大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 5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加 10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再加20分。
5、单科测验成绩达卷面分数90%、80%、70%以上者,分别加10、5、2分。 得第一名者,另加4分;得满分者,另加8分。
6、月考总分排年级前10名者,加30分,11~40名者,加20分,41~80名者,加15分,81~150名者,加5分;期末考试双倍加分。
7、月考中,班级语数英物四科平均分居年级第一、第二,每人奖10分、5分。期末考试,班级语数英物四科班级平均分居年级第一、第二,每人奖20分、10分,其它学科平均分居年级第一、第二,每人奖15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