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八荣八耻演讲稿:牢记八荣八耻,守护纯洁心灵
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公安部党委和明委工(2006)综字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定贯彻要点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作为重要的执法者,能否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直接关系到执法方式、执法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警营、和谐警民关系与和谐社会。市局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自身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增强践行“八荣八耻”的自觉性,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促进警营内部的进一步和谐、公安形象的进一步好转、良好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开展“八荣八耻”教育。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市局各党组织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当前市局开展的“千警入万户”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促进基层基础工作。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巩固“大接访”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打牢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化“大练兵”结合起来,规范内务管理、执法执勤、监督考评,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查找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入整改思想,解决现实问题。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规范》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民警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当前,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广大民警进行学习,并把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有机结合起来,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脑入心。同时要与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清在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倡导从我做起,牢固树立“知荣辱树新风,求和谐促发展”的观念。4月份,市局各级党组织要重点计划“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并着力抓好“四个一”活动: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原文学习;一次讨论交流;一篇心得体会。每名党员要把原文抄写在学习笔记本内,做到人人撰写1篇心得体会,并张贴在宣传栏上。各县级公安机关的学习可参照市局做法,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学习内容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代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公安民警作出表率,积极带动公安队伍优良警风的形成,不断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开创新局面。4月上旬,市局党委学习中心组已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进行计划,并进行专题讨论,做到先期学习,先期认识,先期行动,以此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要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在注重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市局各党组织要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谋划新思路、开辟新途径,不断探索广大公安民警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提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效果。要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座谈、演讲比赛、读书活动、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安信息网、报刊、宣传栏、张贴单等载体,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积极向广大民警推荐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优秀书籍、歌曲和影视作品,寓教于乐。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真正把“八荣八耻”的口号叫响警营,使广大公安民警对“八荣八耻”入耳、入脑、入心,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自觉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促使广大民警身体力行并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良好道德风尚,反对并坚决抵制违法违纪、骄奢淫逸等丑恶现象。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发现、培养并大力宣传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民警。市局将通过局域网、宣传栏等学习教育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和报道学习情况,总结学习经验,宣传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四是要注重学习效果。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认清自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坚持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使践行“八荣八耻”成为自觉行动,树立起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市局机关党委在4月底前对各支部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理论考试,重点抽考对“八荣八耻”的背记情况,并在网上通报。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是当前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实到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同解决机关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与力量,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评价合格党员、发展新党员的重要依据,把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考评内容。
三是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各党组织要围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依法执政、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研究解决。坚持从影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具体问题抓起。教育广大民警要牢记“两个务必”,积极主动参与“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和“千警入万户”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同时,机关各党组织还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形成有关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情况,特别是取得的实际效果和好经验、好做法,于4月30日前报告市局机关党委。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