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工作总结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区政府与各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督察调度,保证了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我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从推进就业再就业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职业介绍、强化技能培训入手,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组织参加市劳动力市场132次,提供就业岗位3940个,办理求职登记4238人次,达成用工意向2418人次,办理就业聘用手续1303人次。免费为722名失业人员进行了转业转岗培训。目前全区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达3721人,超额完成1027人,劳务输出814人,超额完成114人。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区“零失业”。工作中,我们定期举办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我们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总结,对社区平台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保证了全区8个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53个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稳定和发挥职能,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一方面,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每个下岗职工都能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累计为700多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使他们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了与区工商、税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为领取《优惠证》的人员办理减免税费27.48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财政拨付30万元资金,用于林产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保证了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及时,和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是依托平台,搞好“零失业”社区创建工作。我们要求各街道至少选择2个居委会开展“零失业”社区创建工作,要采取逐户调查的方式,对社区居民全面调查,每栋楼建档案,每户建登记表,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建登记卡。对社区内各类企业进行调查,开发就业岗位。同时,积极通过市、区劳动力市场推介各类就业岗位。对社区求职登记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承诺“只要不挑不拣,保证48小时内就业”。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设立了宣传栏,发放了明白纸,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每个下岗失业职工心中去。四月底,各街道创建“零失业社区”基本完成,我区有9个社区实现“零失业”,其他社区创建“零失业”社区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就业培训制度。一年来,组织培训各类再就业人员1266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3%,使参训人员掌握了一技之长。完成就业前培训54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36%。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实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使社会力量办学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职业技能培训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底,共申报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单位3家。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分配安置工作,共安置技校毕业生41人。认真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近200个。
(三)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总体思路,努力做好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实行企业工资发放和欠薪登记调度制度。加强新建企业劳动立户的管理工作和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劳动管理立户备案手续,办理立户备案59户。全年共调动职工491人,其中调入224人,调出84人,区内调动193人。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行为,严格审批程序,积极推行退休公示制度,共为681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正常退休362人,办理特殊工种退休111人,病退(军转干、退职)208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劳动合同5328份。认真做好职工工伤调查认定工作,调查工伤事故24起,认定职工工伤22人,并按规定落实了待遇。
(四)劳动保障执法工作。一是劳动争议仲裁处理不断完善。认真执行劳动仲裁办案规则,强化办案程序,积极搞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截止12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起,案外处理40 起,立案处理10件,全部结案,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信访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到目前,共接待职工来访156人次,较好地控制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不断强化。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局成立了由6名专职人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备了车辆、微机等工作设备,壮大了工作队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工作中,一方面认真做好200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工作,检查单位100家,其中合格48家,共补缴各项保险费289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00份,补发职工工资150多万元,清退集资押金55万多元。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6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80多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58起,依法取缔了3家未取得许可证的劳务中介机构。立案查处案件25起,办理市长热线36件,做到了100%结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老年法》及《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为三位百岁老人及时发放长寿补贴3600元,为765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敬老宣传月、老人节庆祝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织我区老年人参加了潍坊市老年人文艺精品大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了社区老龄工作试点,把“六个老有”落实到基层社区,推动了全区老龄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