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真实性管窥
1999年初,北京一家报纸登了一篇消息《中国发现160岁老寿星》,不仅登消息,有的报纸还报道了这位“老寿星”的养生经,搞得沸沸扬扬,炒遍大江南北。可过了不久,有家报纸用《99年假新闻第一案》的标题,揭露这是一则假新闻,是20年前的假新闻卷土重来,是有人借“老寿星”办班赚钱的宣传伎俩。采访者是个聘用记者,压根儿就没有见过“老寿星”本人。凡是刊登和转载此报道的报纸都被“涮”了一回,被人戏弄,无比的尴尬和遗憾。
这种无中生有的假社会新闻,只是贻害受众,败坏传媒名声,有的涉及政策、法规的造假,其危害性就更大了。报纸曾经炒过“我国将推行官邸制”的房改新闻,说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住房按照国外的什么制度进行,说得有鼻子有眼。读者看后,有人甚至怀疑共产党是为人民大众谋福利还是维护少数人利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政治影响。
新闻必须真实,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现实生活是复杂的,要找几个事例来证明某个观点并不难。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有时尽管这一叶、这一点确实存在,但从总体上来看却背离了真实性。所以我们的新闻工作者要做到真实地反映生活,就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实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要防止搜奇猎异,防止捕风捉影。
目前,新闻失实大致有如下表现:添枝加叶,浮夸拔高;“合理想象”,情节失实;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猎奇轻信,以讹传讹;导演摆布,弄虚作假;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甚至子虚乌有,通篇捏造。新闻不实,失信于民,不仅会削弱新闻报道的作用,降低报刊、广播、电视的信誉,而且损坏党和政府的威信,危害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们不会忘记 1988年所谓“金雾”的报道。4月11号上午,北京风沙迷漫,黄尘遮天蔽日,发生了被气象学家称为的“沙尘暴”。人们的生活受到影响,有的不敢出门,有的提前下班。这本来是一场灾害,可4月12日某通讯社发的报道却是《金雾罩京城》,你看那描写:“首都北京今天长时间地沐浴在金色的浓雾里……这里所有的人和物都沉浸在金色的寂静的海洋之中。”多么美好的景色,多么惬意的享受!大有今后“金雾”越多越好的势头。这一报道不但言过真实,还故弄玄虚,灾当喜报,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读者的批评。
当前新闻失实的原因是复杂的。部分新闻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的要求,缺乏专业的基本训练,不大理解新闻必须真实的重要意义,不大懂得新闻真实性的涵义,没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的同志名利思想比较严重,为了见报,不惜造假。不少新闻单位工作秩序混乱,职责不清,制度不严,奖惩不明。此外,有些单位的同志党风、文风不端正。热心于“见报得彩”,做表面文章,向新闻单位提供了失实的情况和稿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新闻失实现象,必须同心协力、综合治理。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的原则。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没有真实,就没有新闻。新闻报道工作不是“有闻必录”,而应选择事实以传播新的信息,宣传党的主张,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但是,绝不能借口“政治的需要”、“宣传的需要”,而捏造事实,歪曲事实真相。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闻队伍以及通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倡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仔细采访、调查研究,确立辩证唯物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养成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增长各方面的知识。
建立和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是提高新闻工作质量,维护新闻真实性的重要保证。新闻单位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应该是符合新闻工作的特点、规律的,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这些制度应形成体系,使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严格的要求。
要建立记者、编辑、审稿人、校对、检查员、部主任、总编辑,以及其他业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稿件检查制度和必要的审稿制度。
新闻单位还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失实的登记、统计、检查、公布和奖惩的制度。新闻单位的各级领导,应带头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平时要抓紧教育,执行制度要严格,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干部。出现问题,不能搞“家丑不可外扬”,不能当“和事佬”,要严肃认真地处理。新闻失实有新闻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多种原因,但随着党风、社会风气的日渐好转,只要领导重视,发动群众,坚持抓下去,维护新闻真实性的目的是可以达到的。
(作者单位:深圳电视台 邮编:518003)
[责任 《新闻真实性管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