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商法的形成及背景分析
室法几个新的法律体系。新的细化与新的体系仍然秉承原体系的非封闭性,以开放性的态式发展。商法就是在这以开放式发展的过程中得以从其原所在的体系中独立出来,并不断的向深广方面拓展。《阿马尔菲表》、《维斯比法》、《奥莱龙法》、《海事法典》[2](P.414)的先后继承性就是这一因素的起效的证明。
有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先贤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况且会如此不一,而今渊深博学之才俊对同一问题的分析更会各抒己见,况我以浅知后生当会以无畏之胆识突发思语以述自意。其文中不确之处及纰漏之语必难以避免,望贤师及读者予以斧正。
参考文献:
[1][美]孟罗?斯密 著.欧陆法律发达史[M].姚梅镇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美]伯尔曼 著.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 覃有土 主编.商法学[Z].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 高在敏 著.商法的理念与理念地商法[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5] 寇志新 主编.商法学[Z]. 法律出版社 1996
[6] 何勤华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7
[7] 由嵘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2
[8][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9][英]阿诺德?汤因比 著.历史研究[M].刘北成 郭小凌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10][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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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先贤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况且会如此不一,而今渊深博学之才俊对同一问题的分析更会各抒己见,况我以浅知后生当会以无畏之胆识突发思语以述自意。其文中不确之处及纰漏之语必难以避免,望贤师及读者予以斧正。
参考文献:
[1][美]孟罗?斯密 著.欧陆法律发达史[M].姚梅镇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美]伯尔曼 著.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 覃有土 主编.商法学[Z].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 高在敏 著.商法的理念与理念地商法[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5] 寇志新 主编.商法学[Z]. 法律出版社 1996
[6] 何勤华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7
[7] 由嵘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2
[8][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9][英]阿诺德?汤因比 著.历史研究[M].刘北成 郭小凌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10][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中世纪商法的形成及背景分析(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