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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现象


 最近,从一些地方传出一个令人多少有点吃惊的消息,广播电视报开始走下坡路了。因为电视节目表不再是广播电视报的垄断产品了,许多报刊上的广播电视节目介绍之详细比广播电视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北京,《中国电视报》和《北京青年报》捆绑搭售,而《北京青年报》已经大大增加了介绍电视节目的版面。而《北京广播电视报》出版了本儿报《北京电视》,这似乎是在和自己过不去,因为许多业内人士估计,这个介乎报刊之间的休闲周刊会冲击《北京广播电视报》原有的读者市场,有了《北京电视》周刊,就有了一周的电视节目表,那么为什么还要买《北京广播电视报》?因为《北京电视》周刊刚开始卖的时候才一块钱,比《北京广播电视报》贵不了几毛,并且比母报厚,内容多。今天看来,《北京广播电视报》这种乍一看近乎于自杀的行为反而更符合中国报业市场的某些规律,比如,在母报上实在做不出来的内容,就另外办一张子报,结果还可以以子报养母报。实际上,西方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他们的日报和周末报就比中国分得清楚。
过去在许多人的印象里,《中国电视报》似乎是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多少年过去了,这份由央视办的电视第一报仍然局限于电视节目的介绍。在甘肃兰州,当地的广播电视报曾经尝试突破周报的限制,变成一张视野开阔的日报,但是这种试验未获成功。

在中国,大部分电视台都办有这种带点垄断色彩的电视报,并且使得这种报纸成为中国报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独特品种。从世界范围看,广播电视报现象是中国媒介的一道独特的风景,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通过行业的规定性动作,广播电视节目表成为了一种专卖品。所以,在各地的报业结构中,广播电视报是第三支力量,第一是日报,第二是晚报。有意思的是,在报业开会时,总是把广播电视报当成电视台的附属品。而在电视界开会时,广播电视报又成了游离于电视界的一张报纸。于是,广播电视报似乎成了边缘人,既不属于报界,也不属于电视界。
如果按照目前中国的报纸种类划分,广播电视报应该算是专业报。在市场经济改革之前,中国的行业报、产业报、专业报和企业报之间的区别是比较模糊的。但是,对这些报的某些内容规定还是颇为明确的,比如,企业报的内容不能出企业的院墙,广播电视报的内容应该主要刊登广播电视节目表和节目介绍。现在,很多企业已经不满足于办大院内的企业报,而是想走向社会,结果是他们成为了引人注目的社外资本。
而对于广播电视报来说,广播电视节目表的刊登特权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负担。前些年就经常发生广播电视报与其它报纸的节目表官司,现在,广播电视报的优势只是它有一周的节目表,而其它报纸只能刊登今明两天的节目表。当中国人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千人平均拥有报纸数量越来越大时,他们还会过多依赖每周的广播电视报吗?
换句话说,广播电视报还能靠这种节目表特权生存多久?从国外的情况看,很少有像中国这么多的广播电视报,他们更多的是电视指南杂志。从理论上说,这种节目表特权是与市场经济规律有矛盾的,目前,中国传媒界有两种显性特权比较突出,一个是某些报刊的发行特权,另一个就是广播电视报的节目表特权。发行特权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牵扯到报刊的公费订阅市场。而广播电视报的节目表特权如今看来已经在瓦解了。
由于广播的不景气,所以广播报的情况一直不太好。而电视报的境况就要好得多。现在,广播电视集团纷纷成立后,许多地方的广播报和电视报又会合并在一起。总的看,晚报在中国走红的时候并没有影响广播电视报的销路,倒是都市报热了以后,许多城市发生了报业大战,在这种情况下,广播电视报作为都市报业中稳定的第三者的地位被动摇了。这至少说明了中国传媒业正在从行政规范走向市场规范,旧的特权被打破了,旧的界限被模糊了,晚报提前了印刷时间,晨报和都市报难分彼此。
(完)
广播电视报现象

《广播电视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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