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上名牌的维护
,以便迅速采取对策。
2、重视对商标名称进行联合性、防御性注册。在因特网上,域名虽然具有唯一性,但允许存在相似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域名,这为抢注与他人商标名称近似的域名提供了方便。同时,第一、二产业的商标绝大多数为产品商标,而企业网站为服务性行业,按《商标法》的规定,对产品商标的保护不能及于这一商标用于服务性标记,因而,除非是驰名商标,没有同时注册为服务商标的产品商标在网上被抢注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因而,要在网上保护商标,必须对商标进行联合性和防御性注册。联合性注册,是指一个商标所有人,给自己的产品、服务注册若干个近似的商标。目的在于防止他人申请注册,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防御性注册,则是指某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商标,以防他人利用自己声誉在其他类商品或服务上采用自己的商标名称。进行了这两种注册后,商标在网上就可得到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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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商标的网上权益。企业如果发现他人的域名注册行为或网上广告、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及向法院起诉。依《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从政府来看,需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与商标保护有关的法规。网上商标侵权与淡化问题是因特网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处理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规定,明确处理冲突的机构;制定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法律;修改商标法律法规,将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延伸到网络上;建立驰名商标的域名专用权机制,禁止他人将商标权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从而对驰名商标造成损害的行为。同时,明确司法机关、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均为驰名商标认定机构。
2、加强域名注册过程中的商标管理。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直接规定了不得使用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规定了当域名与商标冲突时商标权人对域名注册的异议权。但域名管理机构不负责向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查询域名是否与注册企业名称或商标冲突。这不利于有效预防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建议对这一条款修改为:域名注册机构建立域名注册驰名商标及名牌商标检索系统。同时,商标主管机关要加强同域名注册机关的联系,积极支持驰名商标、名牌商标注册为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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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声誉维护
声誉是客户对企业感受的反映。人们仅与声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有交往。因而,任何一个企业要取得恒久的成功,良好的声誉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当企业身处困境时,良好的声誉就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富。可是企业永远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片刻的掉以轻心也足以使企业苦心经营的声誉化为乌有。企业的声誉是一件永远必须加以保护并悉心管理的无价之宝。由因特网的全球性、互动性、永恒发展等特点所决定,对企业声誉有利、不利的影响将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范围传播,网上声誉维护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企业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网上声誉维护方面的投资。创建声誉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可要使名声扫地却只需片刻功夫,在因特网上尤其如此。因此,每时每刻、经年累月都要维护企业声誉。企业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制定声誉维护行动计划和财务预算,舍不得投资或投资过少就无力维护好网上声誉。在声誉维护投资中,首先要考虑对企业员工进行投资,他们是声誉建树和维护的前沿兵团。要通过投资,使员工信任企业,并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有利于维护企业声誉。同时,要选配得力的声誉工作人员、租用公关服务公司、与法律顾问合作,努力维护好网上企业声誉。
2、建立声誉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身体上的疾病有早期警示信号,声誉方面的疾病也有早期警示信号,企业应建立声誉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声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中。主要内容是:检查网上广告宣传、商务交易、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可能招致声誉贬损的事;仔细查询企业员工、投资人、网民、供货商、环保部门等利害攸关者对企业声誉的看法和意见;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声誉工作方面的弱点,从而了解企业网上声誉的状况,发现声誉的实际情形与追求的声誉目标之间的差距;采取针对性较强的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网上声誉。在网上侵犯声誉的行为主要有:域名抢注行为;利用网络广告通过产品或服务对比的方式贬损他人声誉;利用超链接搭便车,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拿来用于自己的网页,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利用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声誉,等等。针对 《因特网上名牌的维护(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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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对商标名称进行联合性、防御性注册。在因特网上,域名虽然具有唯一性,但允许存在相似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域名,这为抢注与他人商标名称近似的域名提供了方便。同时,第一、二产业的商标绝大多数为产品商标,而企业网站为服务性行业,按《商标法》的规定,对产品商标的保护不能及于这一商标用于服务性标记,因而,除非是驰名商标,没有同时注册为服务商标的产品商标在网上被抢注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因而,要在网上保护商标,必须对商标进行联合性和防御性注册。联合性注册,是指一个商标所有人,给自己的产品、服务注册若干个近似的商标。目的在于防止他人申请注册,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防御性注册,则是指某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商标,以防他人利用自己声誉在其他类商品或服务上采用自己的商标名称。进行了这两种注册后,商标在网上就可得到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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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商标的网上权益。企业如果发现他人的域名注册行为或网上广告、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及向法院起诉。依《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从政府来看,需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与商标保护有关的法规。网上商标侵权与淡化问题是因特网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处理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规定,明确处理冲突的机构;制定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法律;修改商标法律法规,将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延伸到网络上;建立驰名商标的域名专用权机制,禁止他人将商标权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从而对驰名商标造成损害的行为。同时,明确司法机关、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均为驰名商标认定机构。
2、加强域名注册过程中的商标管理。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直接规定了不得使用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规定了当域名与商标冲突时商标权人对域名注册的异议权。但域名管理机构不负责向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查询域名是否与注册企业名称或商标冲突。这不利于有效预防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建议对这一条款修改为:域名注册机构建立域名注册驰名商标及名牌商标检索系统。同时,商标主管机关要加强同域名注册机关的联系,积极支持驰名商标、名牌商标注册为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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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声誉维护
声誉是客户对企业感受的反映。人们仅与声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有交往。因而,任何一个企业要取得恒久的成功,良好的声誉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当企业身处困境时,良好的声誉就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富。可是企业永远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片刻的掉以轻心也足以使企业苦心经营的声誉化为乌有。企业的声誉是一件永远必须加以保护并悉心管理的无价之宝。由因特网的全球性、互动性、永恒发展等特点所决定,对企业声誉有利、不利的影响将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范围传播,网上声誉维护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企业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网上声誉维护方面的投资。创建声誉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可要使名声扫地却只需片刻功夫,在因特网上尤其如此。因此,每时每刻、经年累月都要维护企业声誉。企业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制定声誉维护行动计划和财务预算,舍不得投资或投资过少就无力维护好网上声誉。在声誉维护投资中,首先要考虑对企业员工进行投资,他们是声誉建树和维护的前沿兵团。要通过投资,使员工信任企业,并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有利于维护企业声誉。同时,要选配得力的声誉工作人员、租用公关服务公司、与法律顾问合作,努力维护好网上企业声誉。
2、建立声誉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身体上的疾病有早期警示信号,声誉方面的疾病也有早期警示信号,企业应建立声誉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声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中。主要内容是:检查网上广告宣传、商务交易、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可能招致声誉贬损的事;仔细查询企业员工、投资人、网民、供货商、环保部门等利害攸关者对企业声誉的看法和意见;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声誉工作方面的弱点,从而了解企业网上声誉的状况,发现声誉的实际情形与追求的声誉目标之间的差距;采取针对性较强的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网上声誉。在网上侵犯声誉的行为主要有:域名抢注行为;利用网络广告通过产品或服务对比的方式贬损他人声誉;利用超链接搭便车,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拿来用于自己的网页,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利用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声誉,等等。针对 《因特网上名牌的维护(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