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与风险防范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课题负责人: 万朝领 储诚忠
课题成员: 李翔 文建东
摘 要
本研究报告讨论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制度结构,从制度角度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诸多问题的成因。报告所研究的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结构涉及到:(1)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2)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3)证券市场组织结构;(4)证券市场监管架构;(5)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对比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基础上,报告指出了中国证券市场各个方面的制度缺陷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最后提出了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本报告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从总体上看已具备了现代证券市场的基本要素,但因为制度设计上的原因而没有很好地实现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本资源的功能。就上市公司而言,很多公司上市筹资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业务,而是为了圈钱,把市场当做提款机,所筹集的资金绝大部分并没有用到招股时承诺的投资项目中去,有些甚至回流到股市。就投资者而言,购买股票所看中的主要不是上市公司的长期回报,而是其短期资本利得。如此一来,证券市场投机盛行,炒做成风,致使"概念"思维主宰着股价的走势,股价的变化与其依托的真实经济脱节。导致这些现象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前述五大方面的制度性缺陷。
在上述五个制度性因素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显然是最根本的一环。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的制度安排有着重大隐患,那就是政府对市场干预太深,对市场寄予超越其正常能力的额外希望,忽略了市场能完成的功能与运行的规律。政府把证券市场的发展看成是解决各种问题的工具,例如地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解决国有企业困难、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充实和增值等等。这实际上是把证券市场当作政策工具,当成实现国家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和短期宏观调控目标的载体。结果使投资者养成依赖心理,淡化了其风险意识;并形成投资者和政府间的博弈影响股市的现象。这最终弱化了证券市场所应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通过对一级和二级市场制度结构进行分析,本报告发现,(1)资源配置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扭曲状态,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但从总体上看,上市公司的平均盈利能力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提高,反而呈逐年下降的态势;控制权有偿转让样本公司重组后经营业绩的非持续性,整体上意味着重组的实质并没有改善公司经营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2)我国证券市场由于没有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新股定价不能正确反映市场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存在着严重的抑价现象。一级市场的股价扭曲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级市场的股价普遍存在扭曲。股票定价缺陷造成的股价信号扭曲,必然导致金融资源的错误配置,降低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加剧市场波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3)由于证券市场合法合规的资金供给渠道并不畅通,违规资金总是不断地流入证券市场,并且在市场总的资金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大量违规资金的存在强化了股市资金推动效应,导致股市泡沫成分加大。
本报告通过研究发现,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架构的制度安排没有很好处理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关系。我国的监管体系更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监管,而且这种监管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监管缺乏独立性,二是监管不规范,运动式的监管多于持之以恒、前后一贯的常规监管。而在自律监管方面,又缺乏合适的制度安排使之有约束力、行之有效,未能很好地利用市场机制的制约作用。
就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而言,其技术层面上的制度安排不成熟、不完善。其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良多,集中表现是一股独大,而在解决方案上权威人士又对独立董事制度寄予过大的期望。本报告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制度绝非解决上市公司之公司治理结构的灵丹妙药。其二,证券交易所作为交易活动的组织者,也是一个参与主体。我国两个证券交易所在制度安排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它们都采取的会员制可能会制约其业务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二是两个交易所在缺乏足够竞争的环境中运营将使它们难以适应市场开放后来自外部的竞争。其三,机构投资者和券商也都存在着制度上的不足。机构投资者数量少、种类单一,券商在资本实力、人才储备和业务创新上都不具备足够的竞争力。
关于证券市场的组织结构,本报告的研究指出,中国证券市场结构单一,不能适应多种层次的需要,远没有达到成熟的水平。一旦证券市场对外全面开放,我国证券业将处于不利地位,会丧失很大的市场份额。
在逐条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本报告也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1)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言,本报告建议政府逐步退出证券市场,处理政府和证券市场的关系就像处理政府和其他市场的关系一样。(2)在监管架构上,本报告建议一是更多地依赖自律监管,并注重发展中介机构和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机制的制约作用,二是鼓励竞争和强化信息披露,以尽量完善市场机制,为自律监管发挥作用提供一个良好环境,三是在政府机构监管上采取措施确保政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3)在证券市场组织结构上,本报告认为应该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以满足不同类型融资者和投资者的需求。(4)本报告就不同市场参与者的制度结构安排也分别提出了建议。报告指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应该拘泥于单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就算是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也应该设计一个可行的激励机制。在独立董事制度之外,还可以通过改善投票制度、规定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投票股权等办法来完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就中国特点而言,还应该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问题。报告还认为,为了应付竞争和发展业务,我国证券交易所应该改制为公司制并维持竞争环境。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与风险防范》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0434.html
课题负责人: 万朝领 储诚忠
课题成员: 李翔 文建东
摘 要
本研究报告讨论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制度结构,从制度角度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诸多问题的成因。报告所研究的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结构涉及到:(1)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2)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3)证券市场组织结构;(4)证券市场监管架构;(5)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对比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基础上,报告指出了中国证券市场各个方面的制度缺陷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最后提出了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本报告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从总体上看已具备了现代证券市场的基本要素,但因为制度设计上的原因而没有很好地实现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本资源的功能。就上市公司而言,很多公司上市筹资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业务,而是为了圈钱,把市场当做提款机,所筹集的资金绝大部分并没有用到招股时承诺的投资项目中去,有些甚至回流到股市。就投资者而言,购买股票所看中的主要不是上市公司的长期回报,而是其短期资本利得。如此一来,证券市场投机盛行,炒做成风,致使"概念"思维主宰着股价的走势,股价的变化与其依托的真实经济脱节。导致这些现象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前述五大方面的制度性缺陷。
在上述五个制度性因素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显然是最根本的一环。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的制度安排有着重大隐患,那就是政府对市场干预太深,对市场寄予超越其正常能力的额外希望,忽略了市场能完成的功能与运行的规律。政府把证券市场的发展看成是解决各种问题的工具,例如地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解决国有企业困难、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充实和增值等等。这实际上是把证券市场当作政策工具,当成实现国家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和短期宏观调控目标的载体。结果使投资者养成依赖心理,淡化了其风险意识;并形成投资者和政府间的博弈影响股市的现象。这最终弱化了证券市场所应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通过对一级和二级市场制度结构进行分析,本报告发现,(1)资源配置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扭曲状态,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但从总体上看,上市公司的平均盈利能力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提高,反而呈逐年下降的态势;控制权有偿转让样本公司重组后经营业绩的非持续性,整体上意味着重组的实质并没有改善公司经营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2)我国证券市场由于没有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新股定价不能正确反映市场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存在着严重的抑价现象。一级市场的股价扭曲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级市场的股价普遍存在扭曲。股票定价缺陷造成的股价信号扭曲,必然导致金融资源的错误配置,降低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加剧市场波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3)由于证券市场合法合规的资金供给渠道并不畅通,违规资金总是不断地流入证券市场,并且在市场总的资金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大量违规资金的存在强化了股市资金推动效应,导致股市泡沫成分加大。
本报告通过研究发现,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架构的制度安排没有很好处理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关系。我国的监管体系更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监管,而且这种监管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监管缺乏独立性,二是监管不规范,运动式的监管多于持之以恒、前后一贯的常规监管。而在自律监管方面,又缺乏合适的制度安排使之有约束力、行之有效,未能很好地利用市场机制的制约作用。
就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而言,其技术层面上的制度安排不成熟、不完善。其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良多,集中表现是一股独大,而在解决方案上权威人士又对独立董事制度寄予过大的期望。本报告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制度绝非解决上市公司之公司治理结构的灵丹妙药。其二,证券交易所作为交易活动的组织者,也是一个参与主体。我国两个证券交易所在制度安排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它们都采取的会员制可能会制约其业务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二是两个交易所在缺乏足够竞争的环境中运营将使它们难以适应市场开放后来自外部的竞争。其三,机构投资者和券商也都存在着制度上的不足。机构投资者数量少、种类单一,券商在资本实力、人才储备和业务创新上都不具备足够的竞争力。
关于证券市场的组织结构,本报告的研究指出,中国证券市场结构单一,不能适应多种层次的需要,远没有达到成熟的水平。一旦证券市场对外全面开放,我国证券业将处于不利地位,会丧失很大的市场份额。
在逐条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本报告也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1)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言,本报告建议政府逐步退出证券市场,处理政府和证券市场的关系就像处理政府和其他市场的关系一样。(2)在监管架构上,本报告建议一是更多地依赖自律监管,并注重发展中介机构和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机制的制约作用,二是鼓励竞争和强化信息披露,以尽量完善市场机制,为自律监管发挥作用提供一个良好环境,三是在政府机构监管上采取措施确保政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3)在证券市场组织结构上,本报告认为应该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以满足不同类型融资者和投资者的需求。(4)本报告就不同市场参与者的制度结构安排也分别提出了建议。报告指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应该拘泥于单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就算是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也应该设计一个可行的激励机制。在独立董事制度之外,还可以通过改善投票制度、规定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投票股权等办法来完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就中国特点而言,还应该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问题。报告还认为,为了应付竞争和发展业务,我国证券交易所应该改制为公司制并维持竞争环境。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与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