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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位于武汉、重庆、西安三大都市交汇之处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对以户籍管理为重要特征、以静态管理为主要形式的我国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模式提出挑战。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数量庞大、居住分散、文化偏低、观念相对落后,成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流动人口的分析和研究,对指导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6月,市计生局对外地流入的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了典型调查,本文就调查的357名育龄流动人口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进行思考。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外地流入的男18─55岁,女18─49岁育龄人口,以及样本点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解流入人口的特点,此次典型调查是在流入人口集中的城镇进行的。10个样本点累计调查外地流入育龄人口357名,其中:男137人,女220人。   1、流入来源:357名流入人口,264人为外省流入,占74%;市外省内流入9人,占3%;市内流动84人,占24%。   2、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共182人,其中:结扎54人,上环104人,药具3人,无措施21人。   3、年龄结构:流入育龄人口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54岁,一般集中分布在20至35岁之间。调查数据表明,所有人都是在38岁之前开始他们的第一次外出流动,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全部育龄人口中,没有人在38岁以后才外出流动的。   4、文化层次:流入人口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其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占5%,小学占20%,初中占60%,高中及以上只有15%。   5、流动特征:家庭型流动较多,与丈夫、子女一同外出的占60%;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了常住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   6、职业分布:湖北的主要是布料、服装、电器等个体老板;河南的主要是城郊或公路沿线的汽车配件个体经营老板;四川的主要是房地产企业老板和建筑工人,以及街边修补鞋的修理匠;汉中的主要是经营熟食的个体户。市内流动的主要是服务业和进入服务业的打工者。被调查育龄流动人口的职业基本上能够代表当地的特色经济行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较差。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于经济水平相对不高的地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比较落后,计划生育的政策思想不够牢固,多数人的生育意愿还比较强烈。一是流动人口持《婚育证明》率低。按照流出地分,样本点调查流入人口持证率本市63.3%,市外省内66.7%,省外85.6%。二是流动人口的节育措施落实率低。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161人,节育措施落实率88.5%,还有21人无任何措施,随时都有出现违法生育可能。三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育率低。从流入人口得到过免费宣传教育资料的比例看是比较低的,平均为35%。从流入育龄人口参加当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看,参加过有关知识培训的为20%,从未参加过的为80%。   2、流入地对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流动人口为流入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当地社会给予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由于政策和待遇上的差异,流动人口的实际支出比当地居民更多。比如: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入学时要多交学费,在企业打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少,参加医疗保险的更少。在计划生育方面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各种奖励待遇难兑现,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规定免费,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个别人在做手术时交费。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阻碍了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不利于他们接受流入地的文化和思想观念,影响了流动人口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的转变,也给流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困难。   3、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由于流动性大,居住分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调查表明,流入地的《婚育证明》持证率,平均为79%,其中平利53.3%,岚皋70.1%,旬阳75%,白河75%,汉滨区75.6%等5个县区,还达不到平均水平,查验率普遍不高。还有21%的流入人口没有《婚育证明》,由于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缺少信息交流,因此这些育龄人口的情况不明,也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采取的避孕措施主要还是“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使用药具的只有1.9%,她们对自己使用避孕方法的相关知识了解很少, 因此,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也不足。实行统入地、流出地双重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管理原则后,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针对性措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但相对而言,对上门随访、宣传咨询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仍显不够。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54人采取了绝育措施,128名需要接受定期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共需服务445人次,实际只服务300人次,三查率只有68%。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不足。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中省对各级财政每年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有人均指标要求的,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但是,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按照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流动人口中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没有能按常住人口统计。随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每年以8─10%的速度在递增。从调查看10县区都没有落实专门的经费,使这项计划生育难中之难的工作成了无米之炊,只能仰仗常住人口管理从牙缝中挤出的残汤剩羹维持工作。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支

《关于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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