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市场化的证券监管
出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职业敏感,在国内基金业因为新股申购等事宜受到证监会官员的信件斥责、一时闹得纷纷扬扬时,就这个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案例,我找了几家在国际性基金公司就任管理职务的朋友进行讨论,大家形成的基本一致的看法是,如果基金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比较完善,这种事件在基金公司管理层面就会被否决,而根本用不着等到证监会的官员通过信件来声讨。
这也反映出当前中国证券监管的一个迥异于发达资本市场的两难:由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等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等制度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监管机构往往被迫过深地介入本来应当由这些市场主体自身完成的风险控制行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发展的滞后,也迫使监管机构还需要关注主要由中介机构完成的信息的真实性检查等工作;当监管机构被动地介入到这些本来应当由微观主体完成的职责时,监管机构不得不承担许多本来不应当由监管机构承担的责任。
应当说,每个国家资本市场的监管工作都是主要靠事后查处来保证市场的公正和透明,不过,如同所有行政性的管制措施一样,中国证监会的大量事前把关措施如发行核准制度,虽然也能够发现一部分问题,但是应当承认其积极作用正在减小而负面影响正在扩大,从尊重市场运行的角度看,真正能够比较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的,应当是在制定清晰的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转而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中介机构的诚信和尽责,从而使得中国证监会则从大量具体的事前审批中摆脱出来。当然中介机构的发展也必然经历一个优胜劣汰的调整过程,这也是不可避免的过程。
显然,在这个转向市场化的监管的过程中,无论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或是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需要大量专业人才,此时纠缠于“海龟派”或者“本土派”的争论本身就是皮相之论。王国维先生在上个世纪初期针对西学中学有过一个精辟的论述:“学无新旧,学无中西,中国今日实无学之患,而非中学西学偏重之患”,反观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究竟是忙于划分“海龟派”“本土派”重要,还是探求证券市场发展规律重要?近年来中国大量的优秀人才走出国门负笈求学,其中一些毕业之后进入到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工作,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只是从事一些操作性的、比较初级的工作,了解和熟悉国际金融规则的视野十分有限,至于其中能够进入到中层、参与国际性金融机构日常决策和管理的并不多,如果能够采取积极措施、将这些真正熟悉国际性金融市场运作和监管的人才吸引回国,难道不正是中国证券监管市场化所需要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吗?
原作者:巴曙松
来 源:金融海学术部
《走向市场化的证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