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探析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舞弊案件频频发生,从郑百文、琼民源、银广夏到红光实业、欧亚农业,涉案资金之巨、影响范围之广、股民损失之惨重,可谓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公司管理层与会计舞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与公司管理层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要实现的财富最大化,代理人追求的目标是尽可能多的工资收入或非货币性的在职享受等。这种行为目标的差异,客观上需要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来协调。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原因,一个业绩不好的代理人,可能用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具体"事实"来推卸责任。而委托人因信息劣势和监督成本的考虑,却很难调查这些"事实"的真伪,企业中的管理层作为"内部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控制权,并通过操纵会计侵蚀委托人的利益,以实现他们的局部和个人利益。
2.股东与会计舞弊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营企业改制而来,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因此,才导出了大股东的利益才是国家利益的逻辑,因此在经理人与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在会计信息占有方面的不对称,进而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舞弊
独立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查错防弊的一种有效机制。但可悲的是,几乎所有的会计舞弊案例中,注册会计师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毕竟,不是所有的会计舞弊都会被发现,即使发现后也不是全部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在权衡成本与收益之后,一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生存便铤而走险,成为公司会计舞弊的帮手。
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既然现行的制度环境诱发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要避免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行为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同时,也应强调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
1.完善制度和法制,提高其科学性
公司制度方面,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明晰产权,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建立完善的以公共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做到"三分开"、"五独立",并形成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委托代理合约,强化委托代理契约关系,通过加强委托人的素质教育,提高委托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加强对中间委托人的监督与激励,提高委托人的监督动力;缩短委托代理链,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实现委托人身份单一化等措施,防范"委托风险"。通过规范契约关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其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大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逐渐实现企业家职业化,建立企业家声誉评价机制等措施,防范"委托风险"。
会计制度方面,书面的成文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就目前会计法规、制度的执行现状来看,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制定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量化法律责任;二是强化其权威性。改变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因属于财政部门规章而权威性不够的状况,实行以国务院的名义制定、发布和实施会计相关条例的办法。
民间审计制度方面,应严格贯彻执行《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行业规范;变革上市公司聘任CPA的行为,对成绩差的公司、ST和PT公司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公司,其聘任CPA要由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实行上市公司审计强行轮换制度,建立CPA民事赔偿追索机制;尽快引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机制,增强行业竞争力。
2.加大执法力度,降低违法者的预期风险收益
会计舞弊者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要使其承担声誉损失成本,还必须承担物质成本,这便要求加强会计社会监督力量,加大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追究参与会计舞弊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易昌茂 黄喜萍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探析》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51510.html
1.公司管理层与会计舞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与公司管理层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要实现的财富最大化,代理人追求的目标是尽可能多的工资收入或非货币性的在职享受等。这种行为目标的差异,客观上需要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来协调。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原因,一个业绩不好的代理人,可能用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具体"事实"来推卸责任。而委托人因信息劣势和监督成本的考虑,却很难调查这些"事实"的真伪,企业中的管理层作为"内部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控制权,并通过操纵会计侵蚀委托人的利益,以实现他们的局部和个人利益。
2.股东与会计舞弊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营企业改制而来,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因此,才导出了大股东的利益才是国家利益的逻辑,因此在经理人与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在会计信息占有方面的不对称,进而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舞弊
独立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查错防弊的一种有效机制。但可悲的是,几乎所有的会计舞弊案例中,注册会计师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毕竟,不是所有的会计舞弊都会被发现,即使发现后也不是全部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在权衡成本与收益之后,一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生存便铤而走险,成为公司会计舞弊的帮手。
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既然现行的制度环境诱发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要避免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行为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同时,也应强调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
1.完善制度和法制,提高其科学性
公司制度方面,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明晰产权,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建立完善的以公共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做到"三分开"、"五独立",并形成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委托代理合约,强化委托代理契约关系,通过加强委托人的素质教育,提高委托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加强对中间委托人的监督与激励,提高委托人的监督动力;缩短委托代理链,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实现委托人身份单一化等措施,防范"委托风险"。通过规范契约关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其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大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逐渐实现企业家职业化,建立企业家声誉评价机制等措施,防范"委托风险"。
会计制度方面,书面的成文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就目前会计法规、制度的执行现状来看,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制定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量化法律责任;二是强化其权威性。改变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因属于财政部门规章而权威性不够的状况,实行以国务院的名义制定、发布和实施会计相关条例的办法。
民间审计制度方面,应严格贯彻执行《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行业规范;变革上市公司聘任CPA的行为,对成绩差的公司、ST和PT公司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公司,其聘任CPA要由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实行上市公司审计强行轮换制度,建立CPA民事赔偿追索机制;尽快引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机制,增强行业竞争力。
2.加大执法力度,降低违法者的预期风险收益
会计舞弊者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要使其承担声誉损失成本,还必须承担物质成本,这便要求加强会计社会监督力量,加大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追究参与会计舞弊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易昌茂 黄喜萍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