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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矩重燃民企赴港上市热点


  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的审核权,由香港联交所正式移交香港证监会,内地企业感到平添变数;前任中国证监会海外部官员赴任香港联交所,业界认为意在加强审核力量由香港政府颁发的《香港证券与期货条例》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迅速被市场人士认为是“中国证监会取消《中国法律无异议函》之后,香港政府加强内地企业审核力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条例》中的一个重大变革是,中国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的审核权,由香港联交所正式移交香港证监会。消息传来,意欲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感到平添了几分变数。

  “无异议函”始末
  事件起因于1999年2月。当时,中国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赴美国纳斯达克(NASDAQ)上市后,引发了中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对有关企业套汇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思考,随即开始对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变得警觉。自2000年裕兴电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后,中国企业欲在海外上市,都必须上报中国证监会,且须取得“无异议函”后才能成行。
  香港齐博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透露,由于拿不到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内地企业每年约有几十家被迫放弃海外上市计划。
  关于取消“无异议函”的呼吁,早在一年之前就已开始。2002年年底,中国内地在香港的上市公司欧亚农业(0682,HK)爆出假账丑闻后,保荐其上市的投资银行突然提出“人人都有责任”的观点,直指出具法律“无异议函”的中国证监会也应对欧亚农业负责任。
  “欧亚农业事件”加速了证监会取消“无异议函”的决定。此外,由于不少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前均在百慕大等地注册“壳公司”,并将大部分资产注入其中,通过这种方式避开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因此,“无异议函”的存在意义已经不大。


  监管不会削弱
  取消“无异议函”,无疑可以大大节约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时间成本,但并不意味香港联交所在监管上会有所放宽。相反,香港联交所对内地企业的审核力度将会更趋苛刻。
  据香港齐博礼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介绍,过去香港投资银行界有一种倾向,即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视作一种“信心保证书”;香港联交所在审核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时,也要求拟上市公司拿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现在没有了中国证监会的把关,等于失去了一层“防火墙”——如何加强内地企业的审核力度,已经摆上了香港联交所的日程。
  有消息透露,前任中国证监会海外部官员刘松青,已前往香港联交所到任一个月,香港联交所没有正式公布其职务和职责范围。但业界普遍相信,刘到港上任,就是为了加强香港联交所对内地在港上市企业的审核力量,而《香港证券与期货条例》的颁布,也和这层背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香港方面加强审核力度的举措还不止于此。据有关人士透露,香港联交所与香港证监会很可能会重新确定保荐人的责任,要求保荐人对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现有的法规背负起更大的责任。


  内地观望者多
  为了确保项目质量,香港的保荐人肯定也会顺势加大对内地企业的辅导力度、财务审查力度和法律咨询力度。这将使原来居高不下的上市费用进一步增加。而这些费用自然会分摊到拟上市企业身上。目前,内地企业赴香港主板市场上市的成本约占筹资额的20%,而在创业板上市的成本也要10%~15%,这与新加坡8%~10%的融资成本相比,显然偏高。
  鉴于香港市场发行市盈率下滑而上市费用进一步增加,一些不愿意贱卖或集资需求不很强烈的内地民企,纷纷有意搁置上市计划。一个很现成的例证就是2001年在香港主板和创业板挂牌的企业约为130多家,而2002年挂牌的企业还不到100家。
  不过,仍有不少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心切。今年3月下旬,沈阳市政府中小企业局便率领5家计划赴港上市的大型民企前往考察。
  负责率领此次民企团赴港“探路”的沈阳市政府中小企业局主任王曾杰表示,香港市场对内地民企的吸引力远胜新加坡,主要是因为香港投资者对内地企业的兴趣相对其他资本市场更甚。况且历史数据显示,内地企业来港上市的成功个案远超过新加坡及美国。此外,由于香港和内地一脉相承,中国政府肯定会对香港资本市场倾注更大的扶持力度。
 

《监管新规矩重燃民企赴港上市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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